实践中,一些党员干部存在这样的思想误区:只要收受的礼金不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便没啥大不了的。殊不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收受不影响公务执行礼金的行为,在一定条件下,依然会构成违纪。(4月5日澎湃)
“只要收受的礼金不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便没啥大不了的。”殊不知,对党纪错误的认知意味着违纪的极大风险。一些党员干部不明不白的就违纪了,到了受到党纪处分之时,才恍然大悟、后悔莫及。这样的代价何其沉重,但只要稍微对规矩认识深刻准确一点,便不会如此。但有一撮顽劣者,并不是对党纪认识不清楚准确,而是故意拿礼尚往来、人情事故作幌子,暗地里大行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的勾当,俨然不把规矩纪律权威当回事。
当初,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党纪》和《条例》出台实行时,便引来专家、学者、媒体和网友们的诸多热议。最严党纪条例为党员干部戴上了思想“紧箍咒”,划上了纪律“红线”,埋下了规矩“雷区”,对顶风违纪者产生了前所未有的震慑效应。新修订的党纪条例颁布后,各级各地立即组织党员干部投入到学习贯彻两项法规的热情中,经过一段时间的沉积,已然取得了相当的成效。再加上“两学一做”专项教育的开展,学规矩、懂规矩、守规矩势必能事半功倍。
然而在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对党纪条例认识上的误区无疑值得警惕。在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高压态势之下,如何学党纪,学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做合格党员?树立规矩意识是首要条件,懂规矩是核心条件,守规矩是根本条件。仅有强烈的规矩意识是不够的,还必须全面深刻准确的理解党纪条例的内容和实质内涵,必须明晰规矩界线在哪,纪律底线在哪,合格党员标准是什么,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不能一知半解。
别让礼尚往来成违规收受礼金的幌子。殊不知,对党纪条例任何一点认识上的误区都可能为之付出不可承受的代价,进而受到党纪的从严处分。可见,学习贯彻党纪条例,将之植入党员干部思想,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心,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仍需各级各地落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把党纪教育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记在心里,作为一项艰巨的政治任务,抓常抓长抓深抓细,久久为功,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形成“不敢”、“不能”、“不愿”的氛围,不只是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让“纪严于法”,更是对党员干部最大的保护。
(作者单位:四川省三台县乐加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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