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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八项规定”背后的民意高度

[ 作者:魏露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2-06 录入:18 ]

山东一村有了“八项规定”婚庆贺礼不超百元。早就听说山东的一些村庄成立了红白理事会,出台规定移风易俗,不让农民因事“拉饥荒”。今年春节,记者也去了解了村里的“八项规定”,效果“真不孬”。据记者了解,2016年,山东被中央文明办列为全国农村移风易俗工作的两个试点省份之一后,这个省陆续在村、社区成立了8.6万余个红白理事会,以村规民约的形式整治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不正之风”,成效喜人。(2月1日新华社)

逢年过节欢聚一堂这本无可厚非,但是中国是一个人情大国,是一个礼仪之邦,讲究礼尚往来,欢聚一堂总不能空手去,带点小礼物本也应该,只是简化后的“红包”让“红白事”成了百姓心中的“痛”。

挣钱不易,花钱如流水,尤其是面对“送礼”的时候,不能比别人少,打肿脸充胖子也不乏少数,但是就是因为这样的“面子”让很多人“拉饥荒”,这样的不正之风让礼仪变了味,让百姓心中不畅。

面对“红白事”去是礼节,但是如何才能消除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大红包”的现象呢?农村“八项规定”可以说是一个好点子,不仅仅为群众解决了燃眉之急,更是一个长期适用的好法子。

政府对红白事也不乏类似于“八项规定”的要求,但是效果甚微,为何?面对风俗,需要更多地倾听群众的声音,政府多引导,多帮助比强制规定更有“民味”,更体现出民意,让群众管理自己的事,不仅仅是一种权利回归的具体表现,更是尊重民意的有效举措,更能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从农村“八项规定”中我们再一次读出了尊重民意的重要,衡量民意的高度往往离不开与群众密切联系,离不开站在百姓的角度想问题,让“红白事”多情多意少铜臭,才能走出“红包”的痛苦,让“红白事”能够办到群众心坎上。

作者地址:四川省绵阳市一环路东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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