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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费伟等:浙江省美丽乡村的指标体系构建与实证分析

[ 作者:沈费伟 肖泽干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11-29 录入:王惠敏 ]

摘要:美丽乡村建设既是美丽中国建设的基础,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前提。在论述了"美丽乡村"的概念和意义基础上,从治理之美、发展之美、和谐之美、生态之美和文化之美5个层面,选取24个代表性的指标构建了浙江省"美丽乡村"评价指标体系,并运用TOPSIS方法对浙江省近7年(2008-2014年)的"美丽乡村"建设情况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表明,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这种成效在政治进步、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等方面均有所表现。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宏伟目标,而建设美丽中国的基础和前提在于能否有效地推进和实现美丽乡村的目标。美丽乡村建设最早发端于2003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实施的“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重大决策。在此之后,2008年浙江省安吉县开展了美丽乡村建设的试点工作,在全国率先制定了“中国美丽乡村计划”和《建设“中国美丽乡村”行动纲要》,进一步优化了新农村建设的总体方案。在安吉开展美丽乡村试点基础上,2010年浙江省政府结合省内农村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台了《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1-2015年)》。各个地级市在浙江省政府指导下也进行了美丽乡村建设模式的积极探索与大胆尝试,其创造的“湖州模式”、“桐庐模式”、“江山模式”等成为全国美丽乡村建设的样板。简言之,近年来浙江省围绕着如何提升美丽乡村建设绩效的问题,开展和实施了一系列的工作举措,力图重建农村,复兴乡土文明。

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全面、综合、系统的社会工程,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倡的“五位一体”标准来看,至少涉及美丽政治、美丽经济、美丽社会、美丽生态和美丽文化五个方面,可以概述为治理之美、发展之美、和谐之美、生态之美和文化之美。治理之美是指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要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注重推进村务公开、村级民主选举、民主管理、集中审批和便民服务等工作,切实促进政治进步,实现农村政治稳定。发展之美是指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要增加政府对于“三农”的财政支出,提高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农林牧渔业产值以及第一产业结构的效益等,从而改善农民的经济生活,促进农村的经济发展。和谐之美是指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要加强农村社会建设力度,提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新型城乡合作医疗保障,优化村级住房、交通等公共服务设施,实现农村社会的健康发展。生态之美是指在美丽乡村建设中,通过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企业污染治理,增强农村安全饮用水、卫生厕所、垃圾收集处理等公共服务的供给,提升环境污染整治的绩效,进而促进农村生态文明的整体发展。文化之美是指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要通过营建农村文化礼堂,增加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和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等,完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丰富乡村的文化生活,实现农村文明的进步和文化的传承。

建设“美丽乡村”除了需要人们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发展的成果之外,还需要从定量化的视角来准确评价“美丽乡村”建设的实际水平,这就需要解决“美丽乡村”建设评估中的两大问题:其一是选择和构建何种评价指标进行评价;其二是如何通过选定的指标体系进行科学评估。从实践层面来看,目前我国美丽乡村建设最早,亦是发展最快的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中,也存在缺乏一套科学、完整的“美丽乡村”评价指标体系来客观评价乡村的美丽程度问题。现实中我们只能感性地了解浙江省的美丽乡村建设情况,因此,当前通过设计一套精准的定量化指标体系对浙江省美丽乡村的建设情况进行测度和管护,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从理论层面来看,纵观当前学界关于美丽乡村的研究,我们发现其主要侧重于对美丽乡村的内涵、典型模式、主要问题、原因剖析以及如何实现美丽乡村的路径选择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和研究;并且在研究范式上,主要遵循着应用典型案例的方法来归纳总结美丽乡村的经验,以期提供给中国其余乡村可供参考的经验借鉴[1] 。由此可见,现阶段关于美丽乡村的研究大多停留于定性认知层面,学术界非常欠缺反映和数量化评价美丽乡村发展程度的研究。

基于实践和理论层面的双重需求,本研究拟在构建“美丽乡村”的评价指标体系基础上,对全国美丽乡村的典型代表———浙江省的美丽乡村建设进行评估,从中明确浙江省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取得的具体成就和存在的现实问题,以期能够为更好地提升和优化美丽乡村建设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依据。

一、浙江省美丽乡村的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当前,学者们从不同的学科视角对“美丽乡村”的内涵进行了界定与论证,纵观这些研究成果,大致可以将其划分为三种类型:其一是从自然与社会和谐共生的视角,将“美丽乡村”解读为产业发展、农民富裕、特色鲜明、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环境优美、布局合理、设施完善8个方面[2] 。其二是从生产、生活与生态之间关系的视角,将“美丽乡村”诠释为生产高效、人文和谐、生态宜居、生活美好4个方面[3] 。其三是从消除城乡关系的视角,将“美丽乡村”理解为通过发展农业、建设乡村、富裕农民,实现“城乡等值化”[4] 。本文以上述“美丽乡村”的内涵为基础,从十八届五中全会倡导的“五位一体”视角出发,根据政治、经济、社会、生态和文化5个层面,遵循指标体系设计的原则,来构建浙江省“美丽乡村”评价指标体系[5] 。在具体的指标体系设置上,将分为3个目标层:一级指标美丽乡村为一级目标层;二级指标包括治理之美、发展之美、和谐之美、生态之美和文化之美5个层面为二级目标层;三级指标在二级指标下选取若干单项评价指标组成,共24个指标(具体见表1和表2)为三级目标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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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浙江省美丽乡村评价指标体系的实证分析

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是在前期开展的“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基础上的升华与提炼,其核心意义在于提升村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主要方式是通过生态、经济、人文、社会、政治五大体系的构建,形成一种可持续发展的乡村模式[6] 。“美丽乡村”建设由于是一项惠及民生、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系统工程,其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在具体的评价方法选择上,本文选取系统工程中有限方案多目标决策分析的一种常用的决策技术TOPSIS法。

TOPSIS法相较于综合指数法、模糊综合评价法、灰色系统法、RSR法,其在处理和分析原始数据方面更清晰与完整,计算过程也相对简单、易操作,最重要的是通过指标所测算的结果更能精确地反映客观现实问题。因此,在对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评估问题上,我们将采用TOPSIS法进行综合评价。

另外,在评估时间的选择上,考虑到浙江省美丽乡村正式提出是在2008年安吉县开展“美丽乡村”试点活动之后,自此浙江省新农村建设开始向“上层次、上水平”的内涵发展阶段迈进[7] 。因此,本文选择从2008年开始测算,主要选择对近7年(2008-2014年)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情况进行评价。具体步骤如下:

1. 构建决策矩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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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浙江省美丽乡村的评价指标进行无量纲化处理

由于选取的指标存在不同的量纲,不利于综合评价。为此,需要进行无量纲化,即通过数学变换来消除原始变量(指标)量纲影响的方法。本文采用极差变换法对选取的指标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即在决策矩阵X=(xij)7×24中,对第i年的第j项指标xij,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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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xij转化为评价指标zij,并且有0≤∣zij∣≤1。所有的zij形成一个新矩阵Z=(zij)7×24。

3. 进一步确定浙江省美丽乡村各评价指标的权重

为了体现各评价因素主次有别,并增加指标间的可比性,因此在确定各评价指标的权重问题上,本文选用熵商法。熵商法能够依据客观指标所含信息量的大小确定指标权重,有利于避免指标信息数据采集的干扰,具有较高的可靠性。具体步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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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对浙江省美丽乡村评价的综合排序

一是,计算加权标准化矩阵由规范化决策矩阵Z=(zij)7×24和指标权重向量,求得加权标准化矩阵N。

二是,确定正负理想解,由上可得到正负理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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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得到浙江省2008-2014年美丽乡村建设的综合评价值和增长率,如表4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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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评价浙江省各年“美丽乡村”建设情况

根据综合评价值Ki的大小对浙江省各年“美丽乡村”建设情况进行评价,Ki越大,说明该年份“美丽乡村”建设得越好;反之,则越差。经过测试评估发现,自2008年以来浙江省“美丽乡村”总体的建设情况评价排序结果是:2014>2013>2012>2011>2010>2009>2008。根据表4显示,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的综合评价值从2008年的0.013 518变动到2014年的0.471 115,7年内正向变动了0.457 597,表明这7年间浙江省的“美丽乡村”建设水平是不断提升的,“美丽乡村”在整体建设上取得了成效。浙江省“美丽乡村”综合评价值的增长率经历了先上涨后下降,再上升又下降的波动变化,其中,2009-2010年处快速上升阶段,2010-2012年处快速下降阶段,2012-2013年处缓慢上涨阶段,2013-2014年又陷入下降阶段(见图1)。

为了能够更加客观清晰地反映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中的治理之美、发展之美、和谐之美、生态之美和文化之美5个层面,还需对上述5个方面进行单独评价。

首先,应用“治理之美”来评估乡村政治层面,表5显示,浙江省乡村政治建设情况评价排序结果是:2014>2013>2012>2011>2010>2009>2008,这表明从2008-2014年之间浙江省乡村政治建设的综合评价值一直稳步提高。其中2014年浙江省乡村政治建设情况评价出现峰值状态,为0.999 982,而2008年处于谷底状态,为0.020 532,极差达到0.979 450,由此说明,浙江省乡村政治建设的综合评价值随着时间的变迁而不断得到提升,乡村政治建设步伐在不断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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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应用“发展之美”来评估乡村经济层面,表6显示,浙江省乡村经济建设情况评价排序结果是:2014>2013>2012>2011>2010>2008>2009,这说明除了2009年相较于2008年发展速度缓慢之外,其余年份乡村经济都呈现出良好的递增发展态势,整体上浙江省的乡村经济建设都是处于上升的态势。从绝对值方面来看,浙江省乡村经济建设情况评价从2008年的0.014 048上升到2014年的0.105 331,其中在2009年和2011年出现了绝对值较上一年下降的态势,其他年份均保持了绝对值上升的趋势,表明浙江省乡村经济建设的水平是不断提高的。从相对值来看,浙江省乡村经济建设的综合评价值的增长率经历了先上涨后下降,再上升又下降的波动起伏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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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应用“和谐之美”来评估乡村社会层面,表7显示,浙江省乡村社会建设情况评价排序结果是:2012>2013>2011>2014>2009>2010>2008,这说明浙江省乡村社会建设的综合评价值的增长率经历了先下降,再上升又下降的波动趋势。2010-2011年间浙江省乡村社会建设的综合评价值整体上呈现快速上升的态势,2008-2010年和2011-2014年两个时间段浙江省乡村社会建设的综合评价值保持平稳状态。从绝对值角度来看,从2010年的0.120 742增长到2011年的0.907 928,增长了0.786 186,这表明浙江省乡村社会建设水平在2010年以后有突破性飞跃,乡村社会建设取得重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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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应用“生态之美”来评估乡村生态层面,表8显示,浙江省乡村生态建设情况评价排序结果是:2014>2013>2012>2010>2011>2009>2008,这说明浙江省乡村生态建设的综合评价值增长率呈先升后降趋势,以2010年为重要节点,主要经历了两个阶段,即2009-2010年的第一阶段和2011-2014年的第二阶段。从绝对值角度来看,2008-2014年间浙江省乡村生态建设的综合评价值一直稳步提高,表明近4年浙江省乡村生态建设水平不断得到提高,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在不断加快,尤其是在2010年以后呈现快速增长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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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应用“文化之美”来评估乡村文化层面,表9显示,浙江省乡村文化建设情况评价排序结果是:2014>2013>2012>2011>2010>2009>2008,这说明浙江省乡村文化建设的综合评价值随着时间的变化而不断增加。浙江省乡村文化建设的综合评价值的增长率经历了先下降后上升,再下降的趋势。从绝对值方面来看,浙江省乡村文化建设的综合评价值从2008年的0.008 329变动到2014年的0.999 817,7年内正向变动了0.991 488,这表明这7年间浙江省乡村文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乡村地区文化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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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论

“美丽乡村”评价指标体系的制定能够对目前政府开展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绩效进行科学量化的准确评价,有利于为优化“美丽乡村”创建方案提供理论指导与实践参考[8] 。笔者通过构建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的评价指标体系,并对中国美丽乡村建设的发源地浙江省的乡村建设进行综合评价后发现: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这种成效在政治进步、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等方面均有所表现。建设“美丽乡村”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是落实党的农村政策的具体行动,亦是造福千万农民的美丽事业。浙江省7年的美丽乡村建设实践表明,建设美丽乡村既能够充分挖掘和恢复乡村社会的根本价值,也能够实现城乡社会的和谐发展,最终有利于政府的社会治理能力提升,推动国家良善治理目标的实现。为了促进浙江省美丽乡村能够得到更好更优质的发展,未来需要政府、企业、公众以及社会组织等各主体协同合作,共同致力于美丽乡村的建设[9] ,最终实现“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总体目标。

作者:沈费伟 肖泽干 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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