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钟山镇湖亭村党支部原书记蔡国荣因贪污侵占上级下拨的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等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福建省莆田市纪委近日通报了一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例,这是其中之一。(来源于:新华网,10月11日)
显然,一个小小的村支书,居然指使会计使用假发票和虚假工资表等方式骗取公款300余万元,简直是胆大包天。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举全党之力惩治官员贪污腐败的大环境下,高官贪腐被严惩的案件已屡见不鲜,但同时各地曝光的“村官贪腐”的案件也汹涌而来,一时间各地纪检监察等部门忙得是应接不暇,于是在基层迅速掀起了一场惩治“小官巨腐”的运动,各地通过来访、信访和网络接访等方式受理举报村官贪腐的案子的行为,已经成为基层反腐的常态。
当然,基层反腐常态化,一是说明基层干部乱作为,二是说明广大群众有意见,三是说明反腐不受级别限制。基层腐败多发究其原因不外乎权钱交易、损公肥私、官官相护等等,是多年积聚诟病突发的表现,笔者认为,要根治“村官腐败”,彻底铲除村官腐败的土壤,在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的基础上,更应增强惩治措施、加大惩治力度,对一经查实的贪腐村官,严格按法律法规查办,特别是那些贪腐数量巨大、影响恶劣的村官,应从重发落,给予严厉的打击,争取起到“杀鸡儆猴”的效果。
众所周知,村官是最底层的党员干部,是与广大群众直接打交道的干部,虽说权力不大,但好逮也是村里的一把手,掌管着村集体的各种资源和财产,也许有人说村官不是官,但在老百姓的眼里,村官就是顶头上司、直接领导,是与自身利益挂勾的官,俗话说:“县官不如现管。”村官虽然级别不高,但手中掌握的权力却是与广大老百姓有直接的关系,村官如果腐败了老百姓就得遭殃。
所以说,惩治“村官腐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基层的和谐和稳定,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必须认清形势,全面响应中央的号召,处理好每一起村官腐败的案件,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绝不能让村官成为“土皇帝”,为所欲为。同时还要不断修补相关制度和法规,在村一级干部中形成一种特有的“规矩”,绝不能让村官屡破“规矩”,成为制度监督的盲区。
广大群众应成为村官腐败的监督者。随着国家法治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全民学法、懂法、用法正在成为常态,广大群众要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敢于向一切黑暗势力做斗争,敢于向贪污腐败宣战,联起手来一起维护村集体的和平和安宁。这,才是民之所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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