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乡村发现 > 首页 > 三农论剑

汤建军:精准把握乡村全面振兴的时代新标

[ 作者:汤建军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04-17 录入:王惠敏 ]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奋勇迈进的关键历史阶段,“三农”问题始终是关乎国计民生的根本性、全局性议题,是强国复兴伟业中不可或缺的稳固根基。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高瞻远瞩的系统性思维和精准务实的前瞻性布局,从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着力壮大县域富民产业、着力推进乡村建设、着力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着力健全要素保障和优化配置体制机制等六个方面提出三十条意见,为乡村全面振兴事业擘画崭新蓝图,明确实践路径。经过学习、结合个人多年对“三农”问题的思考,我认为《意见》聚焦宅基地政策、科技赋能、县域主战场、高额彩礼治理、取消参保户籍限制等五大核心领域有重大政策创新,这些政策既深刻延续了改革的历史逻辑脉络,又敏锐回应了新时代的实践发展需求,充分彰显了党中央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坚定不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定力,成为了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时代新标。站在新的历史方位,我们必须在全面领会和精准把握文件精神实质基础上,突出政策创新升级重点,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强担当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让乡村成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丽家园,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坚实支撑。

一、宅基地政策升级,筑牢土地制度“安全阀”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堪称乡村振兴的“压舱石”,其重要性关乎农村社会的稳定根基与农民切身利益的牢固保障。此次《意见》明确强调“两个不允许”——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农房和宅基地,禁止退休干部占地建房。这一政策并非首次提出,而是对既有制度的进一步强化与细化完善。回溯历史,自1999年起,宅基地流转限制便逐步收紧,但近年来城市资本下乡、土地资源错配等问题仍时有发生。一些不法分子借机炒作农村宅基地,导致土地价格虚高,农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害;一些退休干部试图利用职权违规占地建房,破坏农村土地资源的公平分配原则。此次政策升级,既是对土地公有制底线的坚定坚守,也是对农民权益的长远有力保障,为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从现实层面来看,宅基地政策的收紧具有极其深刻的现实意义。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城市资本对农村土地的觊觎日益加剧。一些开发商打着“乡村旅游”“养老养生”的旗号,试图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农村宅基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等商业活动,可能严重损害农民的利益和农村的生态环境。同时,农村宅基地闲置现象也较为突出,一些农民进城务工后,宅基地长期闲置,造成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因此,中央一号文件明确禁止这些行为,是对土地公有制原则的坚定维护,也是对农民权益的有力保障,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然而,宅基地政策的收紧并不意味着对农村土地资源的僵化管理。相反,文件强调“刚柔并济”,在保障农民基本权益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例如,浙江义乌试点宅基地使用权跨村流转,既增加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又为乡村产业腾挪了宝贵的发展空间。这种改革模式既有效遏制了投机行为,又充分激活了内生动力,为乡村振兴筑牢了坚实的制度根基。未来,我们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宅基地政策,既要确保土地资源的公平分配,又要充分发挥其经济价值,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土地保障,推动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点燃农业现代化“新引擎”

科技是农业现代化的第一动力,是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核心因素。《意见》提出“以科技创新驱动农业全链条升级”,并将数字技术、绿色技术、生物技术列为三大突破口。从实践来看,科技赋能农业的成效显著。黑龙江无人农场通过物联网和AI算法优化施肥,玉米亩产大幅提升,人力成本大为降低;江苏张家港常阴沙园区构建“水稻种植—米酒加工—农旅体验”全产业链,衍生品收入占比大幅提高。这些鲜活案例充分证明了科技对农业生产效率与产业价值的双重提升作用,展现了科技赋能农业的巨大潜力和广阔前景。

科技赋能农业的本质是新质生产力的精心培育。通过引入先进的数字技术、绿色技术和生物技术,农业生产方式发生了深刻变革。例如,利用无人机进行农田监测和植保作业,不仅提高了作业效率和精准度,还降低劳动强度和成本;采用绿色防控技术,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量,保护了生态环境;运用生物技术培育优良品种,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增强了农业的市场竞争力。《意见》强调“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安徽宿州依托“北斗+智能农机”实现全程机械化,萧县成为“中国辣椒制种第一县”;贵州推广“茶—菌—药”立体种养。技术突破与产业创新的深度耦合,不仅重塑农业生产方式,更开辟生态与经济协同发展的崭新路径,为农业现代化注入了强大动力。

展望未来,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一方面,要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科技企业,提高农业科技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要加强高校和科研机构与企业的深度合作,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让科技成果更快更好地应用到农业生产中。同时,我们还需要加强对农民的科技培训,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和应用能力,让科技真正惠及广大农民,推动农业现代化迈上新台阶。

三、明确县域主战场,构建城乡融合“枢纽带”

县域是城乡要素交汇的“战略节点”,在城乡融合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意见》将县域定位为乡村振兴“主战场”,体现了空间治理思维的重大升级。据2023年数据统计,我国县域面积占全国国土面积的90%左右,县域户籍人口占我国总人口的52.5%,县域国民生产总值占全国GDP的38.3%。这表明县域既是资源统筹的广阔平台,也是政策落地的有力抓手。县域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和发展潜力。通过加强县域建设,可以充分发挥县域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城乡要素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城乡共同繁荣。例如,福建通过率先“县域放权赋能改革”,推动资源下沉、产业集聚,形成“一县一业”格局。各地根据自身的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培育了一批具有特色的县域产业,如安溪的茶叶产业、德化的陶瓷产业等,不仅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也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提升了农民的生活水平。河南汝阳依托数字化运营平台,实现乡村资源与城市消费精准对接,让乡村的特色农产品能够更好地走向城市市场,拓宽了农民的销售渠道,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

县域振兴的关键在于“融合”与“均衡”。一方面,要承接大中城市产业梯度转移,如湖南引导服装加工、农产品初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县域布局,促进县域产业的多元化发展,增强县域经济的活力和竞争力;另一方面,要完善县城公共服务功能,增强对人才、资金的吸引力。加强县城的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县城的生活品质,让人才和资金愿意留在县城,为县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政策设计中,“以城带乡”不再是单向输血,而是通过要素双向流动,构建城乡命运共同体,实现城乡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为了实现县域振兴的目标,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县域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县域的综合承载能力。加大对县域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的投入,改善县域的交通条件和能源供应状况,为县域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这次《意见》明确提出,推进乡村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提升乡村旅游特色化、精品化、规范化水平;引导农民发展适合家庭经营的产业项目,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林下经济、民宿经济;实施数字乡村强农惠农富农专项行动。这些政策具有极大含金量,有利盘活农村资源,发展农村新型产业,增加农民收入。同时,我们还需要加强对县域产业的扶持,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县域特色产业,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让县域成为乡村振兴的强大引擎。

四、治理高额彩礼,重塑乡村文明“新风尚”

高额彩礼问题的解决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一方面,要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高额彩礼的危害,引导农民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和价值观。通过制作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短视频等形式,以生动鲜活的案例和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农民普及婚姻的本质和意义,倡导文明节俭的婚俗新风。例如,可以拍摄一些因高额彩礼导致家庭矛盾、债务纠纷甚至婚姻破裂的真实故事,让农民深刻认识到高额彩礼的危害,从而自觉抵制高额彩礼。同时,要充分发挥基层干部、党员、道德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头践行文明婚俗,形成良好的社会导向。

另一方面,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村规民约,加大对高额彩礼等不良风气的整治力度。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行为规范,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将禁止高额彩礼、倡导文明婚俗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明确彩礼的合理范围和处罚措施。同时,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村规民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村规民约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此外,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婚介市场的监管,规范婚介服务行为,严厉打击婚托、婚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婚介市场的正常秩序。

同时,我们还需要加强对农民的经济扶持,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从根本上解决因婚致贫等问题。要加大对农村产业的扶持力度,培育壮大农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的增收渠道。例如,发展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特色种植养殖等产业,让农民在家门口就能实现就业创业,增加收入。此外,要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保障水平,减轻农民的后顾之忧,降低农民对高额彩礼的依赖。

五、取消参保户籍限制,打通人力资源“双循环”

全面取消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是社会保障改革的“里程碑”,体现了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深刻内涵。《意见》此举旨在打破劳动力流动壁垒,促进城乡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据报载,2024年在2亿多农民工中,仅35%有职工社保,65%只有新农合,灵活就业者社保全自费,社保水平不高。由于户籍限制,农民工在就业地无法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工的就业积极性和稳定性,也制约了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新政策下,劳动者可以“随就业地参保”,社保转移接续效率提升,后顾之忧消解,为劳动力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创造了更加有利条件。

政策红利不仅惠及个体,更助推宏观经济。据测算,户籍限制取消后,劳动力跨区流动意愿将提高15%,有助于缓解制造业“招工难”、服务业“用工贵”等问题。例如,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长期面临招工难的问题,极大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取消参保户籍限制后,农民工可以更加自由地选择就业地点,企业可以更容易地招聘到合适的员工,从而缓解招工难的问题。同时,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也可以促进区域间的经济协调发展,更好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为了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还需要加强配套措施的建设。一方面,要加强社保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信息平台,实现社保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方便劳动者办理社保转移接续手续。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管,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和稳定运行。同时,要加强对劳动者的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对社保政策的认知度和参保意识,让更多的劳动者享受到社保政策带来的实惠。

此外,取消参保户籍限制也为城乡融合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随着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城乡之间的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的交流将更加频繁,城乡之间的差距将逐步缩小。例如,一些农民工在城市学到了先进的技能和管理经验后,返回农村创业,就能带动农村产业新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的繁荣。同时,城市的人才和资金也可以流向农村,为农村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资金保障。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为乡村全面振兴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政策保障。我们要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在宅基地政策、科技赋能、县域主战场、高额彩礼治理、取消参保户籍限制等领域持续发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取得新成效,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系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

免责声明:中国乡村发现网属于非盈利学术网站,主要是为推进三农研究而提供无偿文献资料服务,网站文章、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