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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法治是为和谐“添堵”

[ 作者:超然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1-03 录入:16 ]

此前有报道称,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白脑包镇一农民李某,为在农闲期间赚些“活儿钱”,想出了收购玉米倒卖的注意。后经人举报,被有关机关立案侦查。经法院审理:被告人李某违反国家《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规定,非法经营玉米收购,数额达21万余元,数量较大,构成非法经营罪。

人们常说,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但这些年来,司法不公现象时有发生,引发人们的持续关注。“同案不同判,同罪不同罚”,“前门进后门出”的减刑假释等问题,一桩桩、一件件都在拷问着司法的公正性。如果守不住这道防线,就会纵容和放大社会不公,阻断老百姓维护权益的“正道”,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正如李某庭审所述,自己为自身的行为后悔不已。他说:我本想收点儿粮食赚点钱,可我不知道收玉米还得办证,不懂法真是太害人了。

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用材料来“粉饰”政绩,为了突出亮点,没有成效就只能在材料上下功夫,有的材料是以前的总结换装摇身一变,有的甚至是网上搜的,这样“拼凑”出来的材料来“刷成绩”,只能是形式主义复燃。特别是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方面,一年当中能与百姓见几次面,除了“12.4”、节假日等重要节点,基本上看不到干部学法用法的样子。注意力只是盯着年终的考核评比和资料完善上,这也是当前普遍存在的症结。对于李某来说,他的初衷只是想在农闲时挣点钱,改善一家人的生活现状,但是,因为对法律的无知而付出沉痛代价。从小的方面来说,他们家未来两三年内失去了一个顶梁柱;从大的方面来说,这是全社会法律意识的淡薄,暴漏出干群关系的严重不和谐。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实现基层的全面法治,需要加强党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委对立法中重大问题的决策程序,支持人大更好发挥立法主导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地方立法质量。要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要深化司法领域各项改革,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实施好“七五”普法,推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

作者单位: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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