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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军:以色列“基布兹”给我们的四点启示

[ 作者:李克军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6-30 录入:19 ]

导语: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一股否定农村家庭经营,赞美人民公社制度的的思潮;也有些人摆出“公允客观”的姿态,在承认“人民公社化运动”不成功的同时,主张以华西、南街等明星村为榜样,走出新的“集体经济”之路。那么,究竟什么叫“集体经济”?中外发展“集体经济”或“公社类经济”的真实状况如何?历史和现实的经验和教训应该怎么总结?搞清这些问题,对于正确把握我国未来农村经济的走向,避免折腾和失误,具有重要意义。

本人是退休多年的公务员,既缺乏经济和社会学说研究所必备的学识根基,也没有实际工作的迫切需要。但毕竟生长在农村,工作在县市多年,又对“三农”问题颇感兴趣,所以,搜集一些资料,结合自己感受,对“集体经济”(主要是农村)的一些话题,谈些不成熟的看法。希望得到专家学者、基层干部和农民朋友的指教。

按通常的说法,社会主义最基本的特征是生产资料公有制;集体所有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形式之一。但令人尴尬的是,在我们这个纯正的社会主义国度中,号称“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却不太成功,只存在20多年便土崩瓦解。而在我们眼中的”资本主义”国度以色列,名为“基布兹”的人民公社却存在了一百多年,创造了辉煌业绩,并随着外部社会的变迁发生着与时俱进的变化。

一、“基布兹”啥模样?

“基布兹”(Kibbutz)是希伯来语“集聚”、“团结”、“集体定居点”的音译,它指的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农业公社或集体农庄,它既是一种农业经济实体,也是一种群众性的社会自治组织。以色列《犹太人百科全书》把基布兹定义为:志愿组成的集体社区,主要务农,在那里没有私人财产,它对它的成员及其家庭的一切需要负责。

1909年——1910年间,一批来自俄罗斯、波兰的年轻犹太移民在当时巴勒斯坦北部加利利湖地区的德加尼亚建立了一个名叫“克武查”(Kvutza,希伯来语,意为“团体”)的新型农场。这就是“基布兹”的雏形。最初人数很少,有资料称只有28个成员。这些人都是我们多年反对的犹太复国主义者,但具有共产主义理想,还有资料说他们中的骨干是布尔什维克前身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犹太工人联盟的成员。他们共同劳动、共同进餐,一切所得归公有;各项决定通过直接民主表决作出。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单身男子为主的农庄逐渐变成一个拥有许多家庭的组织,成为“基布兹”社区。后来,演变成“基布兹”运动,基布兹社区迅速扩散,1936年发展到48个,以色列建国前一年(1947年),猛增到145个,最多时达300多个,人口占以色列总人口的3%,遍布以色列境内。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前的“基布兹”,具有如下“共产主义”特征:

(1)所有生产资料、劳动产品和个人收入均归集体所有。除分配给个人的生活必需品和少量的津贴以外,“基布兹”成员不拥有任何私人财产。作为生产资料的土地在最初是利用“犹太民族基金”购买的,属于全体犹太移民共同所有,建国后政府收归国有,“基布兹”以很低的价格租用。

(2)实行个人生活必需品的供给制。在“基布兹”内,没有商品、货币,也没有工资。“基布兹”成员所需要的一切,从住房、卫生、教育和食物,都由“基布兹”负担。他们在公共食堂就餐。他们的子女由公共托儿所与学校抚养和教育,直至成年。

(3)权利平等,民主管理。“基布兹”成员在政治经济方面的权利一律平等,人人在生活用品的享用、选举、教育、娱乐、休假等方面都享有同等资格。“基布兹”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社员大会,各级领导机构由全体社员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两年。有关基布兹前途命运的各种重大问题都由社员大会讨论决定。

(4)各尽所能,禁止雇佣劳动。凡是有劳动能力的成员都必须从事自己力所能及的劳动,无劳动能力者则由“基布兹”提供生活保障。基布兹既没有雇佣劳动,也不允许其成员受雇于人。

二、“基布兹”的辉煌业绩

“基布兹”在20世纪,特别是在最初的几十年,获得了巨大成功。它在吸收移民、发展农业、组织民兵武装方面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对犹太民族复兴及以色列的国防和建设立下了汗马功劳。

“基布兹”人靠辛勤的汗水,把一片沙漠或半沙漠的干旱国土,开发成绿洲。依托领先世界的灌溉、节水、生物等现代技术发展农业,以最小的自然成本生产出高效优质的农产品。据说,“基布兹”和另一类合作农场“莫沙夫”,人口约占以色列总人口的3%左右,却生产出了全国农产品的一半,其中棉花、奶制品、水产品占了总产量的80%。到1985年,它们的工业产值占全国的6.5%,出口额占6.7%。

“基布兹”还吸引和培养了大批民族精英。自1948年建国至1983年的8位总理中,就有4位来自“基布兹”;1948年至1979年工党联盟执政期间,有三分之一的阁员是“基布兹”人。上世纪七十年代初的以色列女总理梅厄夫人曾经说过,“如果没有基布兹,很难想象以色列会是什么样子。”

三、“基布兹”的衰落和改革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基布兹”遇到了诸多挑战,对以色列社会的影响力越来越小。

首先是几乎所有的“基布兹”都面临着价值观方面的巨大冲击。在一个新的、相对和平的多样化世界里,很多年轻人失去了清教徒般的“劳动宗教”狂热,开始追求放松、自由的小天地。根据以色列法律,年轻人必须在部队服役三年,期满后,“基布兹”容许他们自由选择去留。这样,大部分年轻人服完役后不再回来,而是去上大学或到城市中闯荡。所以,每年因各种原因离开“基布兹”的人都在千人以上。2002年,全国大约有2000名“基布兹”居民离开,而选择进入“基布兹”生活的只有600多人。

其次是很多“基布兹”经济状况堪忧。在一些“基布兹”生产企业中,由于没有精神动力又缺乏激励机制,人浮于事,出工不出力现象剧增,劳动生产率大大下降;平均主义色彩的分配制度,使工程师、教授与老弱劳力报酬相差无几,从而造成大量宝贵人才外流;还有,巨额无度的贷款到期未还又使许多基布兹负债累累,举步维艰。有资料显示,到九十年代,“基布兹”累计欠银行的无力偿还的债务已达到五十亿美元之巨,有65%以上“基布兹”处于经济危机,濒临破产。

面对危机,一些“基布兹”进行了与时俱进的改革。

首先,是改变“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原则,打破实际中的平均主义“大锅饭”,用差别工资制代替过去的无差异的实物报酬。并放弃了以前不雇用“基布兹”社员以外的人工作以避免“剥削”现象的观念,为解决工厂劳力短缺开了方便之门。在一些“基布兹”兴办的工厂中,这类雇员已达到工厂总员工的40%以上(2005年7月《中国经济时报》的一篇报道说达到60%)。

其次是放松兵营式的集体生活束缚,允许有更多的个人空间和家庭生活。允许孩子晚上回家和父母一同住宿;对穿衣、吃饭不再强行统一,允许家庭起炊;允许社员私人购买小汽车、手机等高档生活用品。有的“基布兹”甚至还实行了住房制度改革,将原来统一分配的住房折价卖给个人,并开始收取水、电费。

《中国经济时报》2005年的一篇报道引用一位以色列经济学教授的话说,“不少‘基布兹︐已经私有化了”。

《光明日报》记者徐启生2004年8月在以色列考察时发现,全国最富有的5个基布兹之一的“哈罗梅哈戈塔”,不但实行了差别工资制,而且所办企业实行了股份制,成员按其工龄分配部分股份,还有部分股份出售给“基布兹”成员;房屋归居住者所有,将来也可以传给他们的儿孙;食堂、幼儿园、洗衣房、游泳池等公共设施承包给个人。这种自负盈亏的办法大大提高了经济效益,如食堂的工作人员比以前减少了一半,浪费现象也少多了。

可以说,昔日的“基布兹”已经“渐行渐远”、“面目全非”,“基布兹”运动正在“走向消亡”。同时,一种新型的合作组织“莫沙夫”悄然兴起。

“莫沙夫”(Moshav),也是以色列独有的一种农村定居点。它在希伯来语中的意思是“新拓居地”,但人们更习惯将其译成“合作社”。“莫沙夫”和“基布兹”虽然都具有公有或合作色彩,但其经营方式明显不同:“基布兹”是集体经营,强调“集体性”;“莫沙夫”则是家庭经营,注重“合作性”。在“莫沙夫”,每个家庭都拥有自己的农地和房屋,只在购销等方面进行合作,拥有更多的经济独立性。上世纪90年代以前,“基布兹”人口约占以色列总人口的3%。而2003年以色列官方公布的数据称,全国现有1.8%的人口生活在268个“基布兹”内,3%的人口生活在452个“莫沙夫”内,“莫沙夫”已经取代“基布兹”,成为以色列农产品的最主要提供者。

四、四点启示

尽管我们无法准确地预测“基布兹”的未来走向,但从它百年变迁中,可以获得诸多有益的启示。

1、一个新制度或一件新事物的产生,离不开一定的客观条件;而这个条件,未必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基布兹”的出现、昌盛及存活百年,可能有诸多因素。我觉得,有三个因素至关重要;一个是共产主义思潮影响;一个是强烈的复国主义理想;再一个是特别艰苦的环境。犹太人两千多年没有国土,不得不流散在世界各地,备受歧视和迫害,促成了一批顽强的复国主义志士;建国前移民区域和建国后的国土,一半是沙漠或半沙漠,而且干旱缺水,离开超常的团结与合作,几乎难以生存;紧张的战争状态增强了“基布兹”的向心力。离开这些特殊条件,“基布兹”的产生和发展是难以想象的。我们常常说,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才能建立高水平的公有制。而“基布兹”兴起,恰恰是生产力水平比较低下的时候;反过来,现在生产力水平已大大提高,它却走向了衰亡。

2、自发自愿的理想主义具有超常的力量,而靠国家机器强制营造的“乌托邦”则必然演变成灾难。“基布兹”的创立者和参与者,都具有为公共利益和美好未来献身的理想主义精神;他们建立起来的公社制度,与前苏联的集体农庄和我国的人民公社极其相似。他们获得了巨大成功,我们却弄得鸡飞狗跳、民不聊生。一个重要原因是,“基布兹”开创之初是志愿者的自发行为;后来政府虽然支持,但没有更多的干预;其成员来去自由;内部实行民主管理。而在苏、中这样的所谓XXXX专*政国家,集体化运动虽然也曾喊出“自愿互利”的口号,但实际上是通过*政*治*运*动甚至暴*力*手段,把执政党的意志强加给农民的。通过这种手段建立起来的农庄或公社的各种权力,大部分控制在国家,少部分控制在“集体组织”负责人手中。据说,学者秦晖曾说,“乌托邦没有错,错在强制”。确有一定道理。现在,有些人主张重走人民公社或“新集体经济”道路,不知他们是否做过调查,有多少地方的农民能够同意把他们承包的土地交给官方指定的“集体”?那么,今后的农村改革,无论实施什么方案,都必须尊重农民的意愿,由农民当家做主。

3、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是否水火不容,仍需要长期探讨。我们曾经把民*主*社会主义,说成是资产阶级的东西;把社*会*民*主*党或工党,说成是资产阶级政党。而实际上,长期由工党执政的以色列,却允许并支持最具共产主义色彩的“基布兹”,使其保持了80多年的昌盛,一百多年的生存,今后也不会强制取缔之。后来居上的“莫沙夫”,“公有”特别是“合作”的色彩也很浓。相对而言,我国近年来政府大力提倡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虽然数量巨大,质量和业绩却很难恭维。至于北欧的福利社会主义,更有很多可资借鉴之处。我们要走好“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就应该摒弃固有的偏见和某些原教旨主义的条条框框,吸收世界上一切有价值的思想成果和实践经验,以力求把各种具体问题解决好,把各种美好的愿景实现好。也可以说,“主义”不能轻易丢,百姓实惠更重要。

4、改革是大势所趋,“大锅饭”的回头路走不得。以色列的“基布兹”曾经是令人羡慕的“大锅饭”,但是近20年来已经逐渐走到尽头。它可能逐步消亡,但它不会像我国的人民公社那样,一两年内土崩瓦解,而肯定是渐进式改革。我国的农村家庭经营,历时三十多年,尽管有诸多弊端,但它是广大农民已经接受的、最现实、最可行的制度。今后的深化改革之路,无论怎么走,都不应企图依靠政府的强制或半强制力量,去恢复给农民和国家带来累累伤痕的“苏*式*集体经济”。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微信号 李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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