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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炳生:宅基地难题如何破解?

[ 作者:柯炳生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5-09 录入:王惠敏 ]

在我国的农业政策中,土地政策,始终是最重要、最敏感、最棘手的问题。棘手之处在于,耕地太少,很宝贵,需要保护好;但同时,现代化发展,又需要不断占用更多土地。

农村的土地,可以分为农用地和非农用地两大类。其中,农用地的保护和利用方面,现在已经有了好办法,这就是“三权分置”制度。农用地的“三权分置”制度,把耕地的用途管制、农民社会保障权益和现代农业规模化发展需要,很好地结合起来了。但是,非农用地制度,则仍然在探索之中,仍然在保护与利用之间纠结不已。其中,农村宅基地问题,最为突出。

一方面,有农村户籍的人越来越多,房子越盖越多,占用 的 宅 基 地 越 来 越 多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统 计 ,2005-2016 年间,农民住宅面积从 258 亿平方米,增加到383亿平方米,增加了49%。另一方面,常住在农村的人口越来越少,2005-2016年间,从7.45亿减少到5.90亿,减少了 21%;常住在外地的农民工越来越多,现在已经超过1.7 亿人了,他们在老家都有房子和宅基地,农村的空置房屋越来越多。有些外出农民工,是举家外出,老家的房子完全空置;其他外出农民工,每年也就在春节期间回去住一两个星期,其余的时间,只有留守的老人和孩子住,甚至孩子也不住——孩子们读书都住校了,这是部分的空置。另一份统计数据显示,农村人均居民点用地面积为300平方米,是城镇人均建设用地面积的两倍,远超国家标准上限。这是很大的土地浪费。

与此同时,不少城里人,想去农村买房子,或者盖房子。这包括准备告老还乡的人,到农村创业或者兼职的人,或者那些想经常贴近山村大自然的城里人。但是,他们做不到,不让买房,不批土地。

农村建房和宅基地问题,近年来,日益突出。国家决策部门已经开始高度关注,不过,似乎也还没有良策。可能是受农用地“三权分置”启发,对宅基地也提出了“三权分置”,即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的“三权分置”。但是,具体如何操作,并不很明晰。

今年的一号文件中,一方面提出,“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但另一方面,又强调“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给人的感觉是,宅基地(以及房屋)使用权,农民可以“卖”,但城里人不能“买”。那如何放活呢?

农用地“三权分置”中的经营权,与宅基地“三权分置”中的使用权,表面看类似,实质上很不同。第一,农用地的用途,就是生产农产品。经营权无论怎么流转,都是用于种地,为社会提供农产品。因此,经营权流转给谁,都无妨。实际上,流转之后,通常生产出的产品更多,或者更好。第二,经营权流转出去之后,有承包权的农民,想把经营权再要回来,比较容易。农作物的生产周期,最多一年,生产周期结束时终止合同,遗留问题很少。即便是多年的流转合同,提前终止,也不会有大的损失,不需要大的补偿。

宅基地的使用权,能够这样做吗?恐怕不行。第一,宅基地的本来用途,是给农民盖房子;使用权一流转,这个用途就随之变化。现在规定不能给城里人。是否可以给本村人?给邻村人?不清楚。按现在的规定,似乎只有一种可能:转给村集体组织,搞休闲旅游开发。第二,宅基地的使用权一旦流转出去,农民再想要回来,非常困难。村集体搞旅游,把闲置的宅基地都盖了房子,那么,在城里务工的农民,如果再要回到村里来,他们的住房问题,该怎么办?

这是一个难题,是一种两难困境。

宅基地问题,表面上看,是农村房屋的空置和浪费,而本质上,是城乡融合问题。由于农民工现在还无法在城市扎根,因此,就不得不想着退身之处,不会轻易放弃农村的老屋。如果他们能够真正融入城市,享受现有市民的同等待遇,那么,宅基地也就不会像命根子一样重要了。城乡居民权利的融合,是现代化过程中绕不过的坎。这需要一个过程。但是,如果为了缓解眼前矛盾,继续强化城乡分割,那就是饮鸩止渴,既阻挡城乡融合进程,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而且,让农民工在城里住下去,所需要的土地面积,是远远小于宅基地面积的。

同时,在思考解决宅基地难题的途径时,不可忘记了“初心”,不可“忘记了为什么而出发”。严格控制农村宅基地,最根本的原因,是要保护耕地。那么,有没有一种办法,能让盖房子这件事,不与农业争地?

答案是,可以有。尤其是在丘陵和山区。浙江省的“坡地村镇”试点项目,提供了很好的启示。该试点项目的基本思路,是利用坡地荒地,去搞农村建设项目。三年试点中,共批准实施了154个试点项目,大多为乡村旅游开发,没有占用一亩耕地。

也就是说,通过开发坡地荒地,搞乡村旅游。这样,既不占用耕地,也不占用宅基地,从而避免了遗患。

更进一步说,不仅仅是搞农村旅游,而且在农民自己建房上,也要推行“坡地村镇”办法。即,在进行乡村振兴规划时,以“不占耕地”为底线,把新的建房地点,都规划到山坡荒坡上去。同时,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向这些坡地荒地居民点倾斜,规定和吸引村民到那里去建新房。以后新分的宅基地,就不占用农田;现有的平地宅基地,也可以慢慢腾退出来,退成农田。

在完全不占用耕地的条件下,农村住宅用地,也可以向城里人开放。让城里人能够到农村盖房,是城乡融合的重要表现,有助于美丽乡村建设,好处多多。例如,如果把浙江“坡地村镇”的经验,用到北京周边的荒坡荒沟中去,北京的耕地不会减少,而荒坡荒沟会变得美丽很多,农民会收益很多,也会减少一些城区的住房压力。至少,很多退休人员,可以选择离开城区,搬到山区,搬到规划好的“坡地村镇”中。

而在平原地区,随着农业现代化,土地的流转集中将加快。那些把承包地经营权出租了的人,会愿意到乡镇或者县城去居住。这也是城市化,同样可以把宅基地腾退出来。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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