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和10月,习近平主席在出访哈萨克斯坦和印度尼西亚期间,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的重大倡议,立即得到国际社会高度关注和广泛参与。几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加快“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了沿线各国经济繁荣与区域经济合作,加强了不同文明交流互鉴,推动了世界和平发展,是一项造福世界各国人民的伟大事业。2017年5月14-15日,中国主办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对于我们来说,接下来最重要的任务就是不断地深入学习、思考和落实。
深入认识和把握“一带一路”农业合作现状和问题
农业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基础产业和民心产业,“一带一路”沿线大多数国家都是依赖农业的发展中国家,农业合作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近些年来,随着中国国际影响力的快速提升,农业也越来越成为国家外交与国际合作的重要内容。论坛期间,农业部联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和外交部发布了《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农业合作的愿景与行动》,明确了下一步推进农业合作的原则、思路及机制等。
总的来看,我国与“一带一路”国家农业合作已具备一定基础和较好的发展态势。农业政策沟通不断加强,技术交流不断扩大,农业贸易与投资都不断增长。但也要清醒看到,“一带一路”建设中农业国际合作发展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认识问题。尽管农业在很多国家都很重要,但由于其投资周期长、见效慢、技术壁垒强等原因,经常出现“政府重视、企业忽视、媒体藐视”问题。在我国过去三年“一带一路”建设推进中也有这个问题,国内媒体把主要的眼光都放在了港口、铁路、电力等领域,关心农业合作相对不多。
二是系统问题。我国与沿线国家农业合作呈现“技术交流和进出口贸易相对较多、政策沟通与农业投资相对较少”的特点,而成熟稳定的农业国际合作迫切需要这些领域全面发展和协调配合,单一方式的农业合作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国内外形势发展要求。
三是风险问题。尽管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农业合作具有显著的资源潜力,但是“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充斥着不稳定国家以及全球政治议题上的火药桶,而这会对我国在该区域开展农业合作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更重要的是,风险不仅来自于政局动荡,更多的还来自于沿线国家政策的不确定性,这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问题。例如国内某大型国有企业2008年在哈萨克斯坦数十万公顷土地的投资就碰到这方面难题,现在仍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四是经验问题。过去我们经常说,国内企业规模小,资金实力不强,抗风险能力弱。现在的问题是中国一些农业企业在海外投资不差钱,但很多贸易投资活动仍很艰难,主要是我们的农业企业参与国际化进程时间短,理念不新,经验不足,“地主思想”和“单干思想”严重。
五是投资环境新挑战。新世纪以来,国际投资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各国更加关注外国投资对本国生态、环境、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可持续发展是否会造成冲击。农业是一个与生态环境以及社会文化紧密相关的产业,农业ODI(对外直接投资)必然会面临东道国方面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文化保护等标准性要求,如澳大利亚等明确要求外国投资项目必须通过环境保护、生态平衡与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发展审查。而要达到这些要求可能会显著增加经营成本,致使海外投资项目效益不佳,同时影响投资项目的时间周期。此外,农业作为与民生息息相关的产业,对外直接投资还往往面临劳工与社会文化融入等问题。
进一步提升“一带一路”农业国际合作水平
依据农业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农业合作的愿景与行动》,不断探索、创新、细化和完善相关内容,推动“一带一路”农业国际合作蓬勃发展。
首先是提高沿线国家农业企业主体和媒体的关注与认识。要采取研讨、对话、推介等多种方式,改变政府部门和国际组织很热,但主流媒体较凉的局面,不断提高全社会对“一带一路”农业国际合作重大意义的认识。
其次是农业教育与科技交流合作先行。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加快提升我国农业国际合作的软实力。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更大规模的科技交流合作,这是促进发展中国家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关键环节;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更大规模的教育交流合作,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环节都很迫切和重要。
三是要充分发挥中国农业优势和企业主体作用。我国农业地域广、类型多,在农业模式上可以与很多国家对接合作交流。要充分发挥我国农业在市场、贸易、科技、装备以及资金等方面的独特优势,要学会打复杂的“组合拳”。要充分发挥涉农企业的主体作用,培育和提高企业在更大领域配置农业资源的能力,支持他们在“一带一路”框架下重构农产品供应链和价值链。
四是不断创新农业国际合作的体制机制和模式等。鉴于“一带一路”农业合作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加快完善现有对外农业合作的统一归口管理体制,要建立常设的协调工作机制,要加快对海外农业产业园等新模式的探索。
五是加强常态化的政策沟通协调,为“一带一路”农业合作建设保驾护航。不仅是要加快相关农业政策协调频率和协调力度,更要学习如何成为区域乃至全球农业治理规则的制定者和主导者。
作者系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中国农村网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