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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龙耀等:信贷配给下的农业规模经济与土地生产率

[ 作者:张龙耀 周南 许玉韫 吴比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8-06 录入:王惠敏 ]

一、引言

在现阶段农地产权制度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在理论上能够产生的农业投资激励、正规信贷获得能力改善和农业生产成本降低等效果能否实现仍存疑。一方面,在构建以“三权分置”为核心和以农地流转为路径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过程中,农地产权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同时,尽管政府鼓励农地流转市场的发展,但整体上农地流转市场的正规化程度仍不高。较短的农地流转期限以及不规范的合约形式使得规模经营主体缺乏农业长期投资激励(黄季焜、冀县卿,2012;仇焕广等,2017)。另一方面,由于农地经营权用于抵押时权能受限,规模经营主体的正规信贷获得能力并没有伴随其经营规模的增加而得到相应改善。商业银行出于贷款风险控制的考虑,要求贷款申请人提供价值能够覆盖贷款额度的充足抵押品,原先困扰小农户的信贷约束问题可能也困扰着规模经营主体。在存在流动性约束的情况下,即使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扩大经营规模进而产生了优化农业生产方式增加农业长期投资的激励,但是,规模经营主体可能受制于信贷资金不足而无力响应上述激励。基于此,本文拟研究的问题是:信贷市场不完善会对农业规模经营产生何种影响?是否会影响农业规模经济的产生和土地生产率的提高?如果是,其影响程度有多大? 

二、数据来源与实证模型

(一)样本数据来源

本文的数据来自2016年农业部对黑龙江和河南两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调研。本次调研搜集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生产经营、技术创新和金融支持等方面的信息。抽样调查的基本原则和思路如下:首先,根据农业经济结构和经济总体发展水平相近的原则确定样本县(市)。其次,在每个样本县或县级市中随机抽取30~40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中,种植业规模经营主体的衡量标准为经营规模在30亩以上。由于本文重点关注种植业的规模经济和土地生产率,因此仅选择从事种植业(包括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规模经营主体样本,经过筛选最终得到有效样本976个。

(二)实证模型介绍

由于经营主体是否受到信贷配给与模型扰动项的相关性会产生内生性问题,回归中利用信贷配给与经营规模交互项或是分样本回归来识别信贷配给对农业生产经营效率的影响,会导致估计结果有偏。对此,本文采用Maddala(1983)提出的内生转换回归模型(endogenous switching regression model),以便解决内生性问题。内生转换回归模型分为两个阶段,在第一阶段利用二元选择模型(Probit 模型)完成对经营主体是否受到正规信贷配给的估计,从而获得每个样本受到信贷配给的概率,将其作为第二阶段的修正参数并运用普通最小二乘法分别对被修正过的(未)受到信贷配给状态下的被解释变量进行回归。

三、实证估计结果及分析

(一)基本实证结果与分析

实证结果汇报了利用内生转换回归模型考察信贷配给对规模经济和土地生产率影响。模型第一阶段回归(以下简称“选择方程”)的被解释变量为经营主体是否受到信贷配给,第二阶段回归(以下简称“主方程”)的被解释变量为单位产量成本或单位土地面积产量。核心变量为经营规模和亩均信贷规模。

在汇报的选择方程回归结果中,经营规模一(二)次项对信贷配给的影响并不显著,说明经营规模的扩大并没有降低经营主体受到信贷配给的概率。虽经营规模的扩大增强了经营主体的风险承受能力和偿债能力,但是,由于信贷需求规模增加,银行必然提高抵押品要求,而鉴于农地经营权抵押受限,银行并未增加信贷资金供给以满足其需求,经营主体受到的信贷配给并未伴随经营规模扩大而有所改善。

关于规模经济,在受到信贷配给下的单位产量成本主方程中,经营规模一次项在10%的水平上表现出对单位产量成本显著的正向影响,经营规模平方项的影响则不显著。这意味着伴随经营规模的扩大,单位产量成本会显著提高。在未受到信贷配给下的单位产量成本主方程中,单位产量成本与经营规模呈现显著的“倒U型”关系。信贷市场的有效支持使经营主体得以在扩大规模的同时以更有效率的农业机械设备和水利灌溉等基础设施替代劳动力,实现低成本的农业经营模式,使我们观测到规模经济的存在。

关于土地生产率,在受到信贷配给下的单位土地面积产量主方程中,经营规模一次项在5%的水平上表现出对单位土地面积产量显著的负向影响,而经营规模二次项的影响不显著。这表明经营规模的扩大不利于提高单位土地面积产量,即本文研究观测到了经营规模与土地生产率之间的反向关系。在未受到信贷配给下的单位土地面积产量主方程中,单位土地面积产量与经营规模呈现显著的“正U型”关系。缺乏足够资金使受到信贷配给的经营主体在扩大经营规模的同时难以维持亩均物质资本投入强度,从而表现为经营规模对土地生产率的负向影响。对于未受到信贷配给的经营主体而言,由于在较大规模经营中存在规模经济,单位产量成本的降低为维持或增加亩均投入提供了可能。

进一步地,对于受到信贷配给的经营主体而言,信贷资金的短缺对农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既可能表现为经营主体扩大经营规模后无力购入农业机械设备或进行农业灌溉设施投资,也可能表现为降低亩均物质资本投入强度。因此,信贷资金应当表现出对成本控制或产量维持的显著促进作用。对于未受到信贷配给的经营主体而言,此时其资金使用效率已经达到临界点,即处于Foltz(2004)所说的信贷资金支持的“影子价格”为零的状态。实证结果印证了这一点。在未受到信贷配给的两个主方程中,亩均信贷规模的影响均不显著。而在受到信贷配给的两个主方程中,亩均信贷规模对单位产量成本和单位土地面积产量均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二)不同信贷配给类型下效率损失的比较

进一步地,本文估计出,对于受到信贷配给的经营主体而言,信贷配给使其单位产量成本提高21.78%,单位土地面积产量减少26.93%,且数量型信贷配给对单位产量成本和单位土地面积产量的不利影响高于自我信贷配给的影响。

四、主要结论与启示

本文利用2015年黑、豫两省976个农业规模经营主体样本的截面数据,采用内生转换回归模型考察了信贷配给视角下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经济与土地生产率。结果显示,在中国特殊的农地产权和抵押制度下,扩大经营规模对单位产量成本和单位土地面积产量的影响受到信贷市场不完善的制约。一方面,对于受到信贷配给的经营主体,其单位产量成本随经营规模的扩大而增加,而对于未受到信贷配给的经营主体,他们能够进行更有效的成本控制;另一方面,受制于资金短缺,扩大经营规模会降低经营主体的亩均投入强度,进而降低单位土地面积产量。进一步地,本文估计出,对于受到信贷配给的经营主体而言,信贷配给使其单位产量成本提高21.78%,单位土地面积产量减少26.93%,且数量型信贷配给对单位产量成本和单位土地面积产量的不利影响高于自我信贷配给的影响。因此,通过推动适度规模经营解决农民增收和粮食安全问题的政策目标能否实现,受到农地产权和抵押制度不健全、信贷市场不完善等诸多因素的影响。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文认为,在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同时,政府应当进一步建立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规范农地流转市场,以合同的形式稳定经营主体的农地经营权预期,使其有激励对农地进行长期投资。同时,未来应当在继续放宽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限制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农地估值、流转系统平台建设,探索农地经营权这类特殊资产的抵押处置机制。此外,应继续鼓励金融创新,使经营主体除了可以凭借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缓解流动性约束之外,还可以借助信用评分、小组贷款、供应链金融等不依赖于传统抵押物的信贷制度获得信贷资金,从而在缓解其信贷配给的同时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规模经济并提高土地生产率。

作者:张龙耀1,2 周南1  许玉韫1 吴比3  作者单位:1 南京农业大学金融学院;2 南京农业大学江苏农村金融发展研究中心;3 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中国农村经济》2018年第7期 微信公众号(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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