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议我国产业和贸易的升级
摘要:本文的研究分析表明,在出口导向经济发展模式下,我国“世界工厂”式的出口扩张使得农民工的就业稳定性较差,表现为其会频繁地主动寻求工作转换,且人力资本越高的农民工,主动转换工作的概率越大。基于2002年、2007年、2008年和2013年CHIP数据展开的实证分析和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对此予以了证实。本文进一步论证得到,农民工过于频繁地转换工作,最终将导致我国无法形成足够规模的高技能产业工人队伍以支撑和推动产业体系由低端迈向中高端,实现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转变。为打破这一发展模式下产业体系陷入低端锁定的机制,本文根据研究结论并结合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和其他国家的有益经验,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出口贸易 产业升级 人力资本 工作转换 低端锁定
一、本文研究背景及意义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利用劳动力成本优势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发展出口导向型经济,这一方面推动了经济总量的快速增长,构建了种类完备的产业体系,另一方面还解决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加速了二元经济转换的过程。然而,随着劳动力成本优势的逐渐丧失和国际市场需求的日趋饱和,我国传统的经济发展方式正面临着动力的转换,亟需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实现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转变。
但就各国发展的实践历程来看,成功完成上述蜕变的经济体寥寥无几。具体地,尽管通过加工贸易切入全球分工体系,发展出口导向型经济,是几乎所有后发经济体所依循的一种战略路径,但现实却是绝大多数发展中经济体并未能沿着这条道路最终完成工业化。对此现象,迄今已有许多学者予以了关注和解释,议及原因包括经济基础的薄弱、帝国主义的剥削、价值链上游企业的商业阻击等等。这些因素均是外生的,相比之下,对发展模式自身的内部问题显得关注不足。毕竟,这些外生因素不是个体所能够改变的,因而将精力集中于发现和解决发展模式自身的问题,对于发展中经济体而言可能更具现实意义。为此,本文从农民工就业稳定性角度剖析我国出口导向经济发展模式自身所存在的问题,并探讨其对后续的产业和贸易升级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
农民工不稳定就业一方面弱化了企业针对农民工开展岗位职业培训的动力,另一方面致使农民工难以通过“干中学”来积累足够的专用型人力资本。由此所导致的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滞后和“工匠精神”的缺失,会削弱我国产业和贸易升级所必需的人才基础。因此,本文重点关注出口导向经济发展模式下出口对农民工就业稳定性的影响,并探讨其结论对于我国产业和贸易升级的启示。
二、主要内容
本文从出口导向经济发展模式下企业决策行为与地方政府决策行为两方面,总结了出口影响农民工就业稳定性的传导机制。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待检验的两个研究假说。
假说1:加工贸易主导的出口模式下,城市出口会提高农民工主动进行工作转换的概率。
假说2:加工贸易主导的出口模式下,城市出口会导致人力资本较高的农民工更加频繁地主动转换工作单位。
由上述两个研究假说,可推导出一套关于产业体系陷入低端锁定的循环机制。本文接着基于2002年、2007年、2008年和2013年CHIP数据展开的实证分析和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对上述两个研究假说予以了证实。
三、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的主要结论为:
加工贸易主导的城市出口显著增大了农民工主动转换工作的概率,并且其作用超过了农民工年龄、性别、婚姻状态等个体特征。具体地,在我国出口导向经济发展模式下,“世界工厂”式的出口扩张会使得出口企业挤压农民工工资以转移市场竞争对利润侵蚀的压力,地方政府为了增加出口、吸引资本以促进经济增长也选择牺牲农民工的利益,导致农民工缺乏正式和有效的利益诉求渠道。二者相结合,使得农民工人力资本相对于工作岗位偏高,并且大多只能通过转换工作的方式进行“用脚投票”。并且,出口导向经济发展模式还导致了农民工大多以临时工的方式被雇佣,工作转换成本很低。在估计结果中,上述结论即表现为城市加工贸易出口更显著且更大程度地恶化了农民工的就业稳定性。这一结论在高人力资本农民工群体中体现得更为明显,表现为城市加工贸易出口异常显著地增大了人力资本较高农民工主动转换工作的概率和频率,这也最终使得高人力资本农民工在城市中反而表现出了更强的工作不稳定性。
本文的主要政策建议为:
第一,应进一步深化劳动力市场改革,建设权利义务对等的市场交易环境。但在推进劳动力市场化改革时,应避免不当的政策干预给农民工就业稳定性带来适得其反的作用效果。例如,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外贸企业往往通过提升临时雇佣和劳动派遣等用工方式的比重,来应对雇佣制度刚化给企业带来的负面冲击。这一方面在外贸出口企业中人为形成了内部人和外部人间的待遇差别,扩大了劳动力群体的内部差异,尤其是恶化了以农民工为主的简单劳动力的就业条件,降低了其就业稳定性;另一方面降低了企业对员工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回报预期,堵塞了农民工提升自身工作技能进而提升收入水平的一条重要渠道。
第二,应在政府的支持和引导下,大力推进社会性职业培训,在提升农民工薪酬议价能力的同时,为我国产业迈向中高端、实现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转变提供必要的人力资本支持。覆盖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全社会的、大规模有计划的职业培训,是产业结构和贸易结构升级的重要先行条件,目前我国应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
四、边际贡献与未来拓展
首先,已有较多文献关注了出口贸易对农民工就业的影响,但既有研究大多偏重于对就业规模的考察,而忽略了出口对农民工在城市内就业质量的影响,从而无法帮助我们对这一问题形成涵括“量”与“质”的全景式认识,尤其是不能与注重质量内涵的产业和贸易升级问题结合起来。
其次,众多证据表明,从就业稳定性来看,我国农民工未能在城市实现高质量的就业。这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在城市工作较短时间后又返回农村;二是在城市之间或某一城市内部不同企业和单位之间的流动。较多文献对第一种情况已给予了关注,对第二种情况的关注则相对较少。事实上,农民工在城市内部的就业流动要较之城乡之间更为频繁,且表现出了愈益突出的不稳定性。
最后,少数文献讨论了农民工性别、年龄、受教育年限、婚姻状态等个体特征对其流动的影响。这些文献为本文研究提供了宝贵启示,但它们也存在如下一些局限:首先,对于农民工个体而言,他们发生工作流动的具体原因多种多样,但这些个体层面的原因无法构成其整个群体工作流动性过高的原因;其次,劳动关系的确立与结束均涉及雇主和雇员两方,因而分析农民工频繁主动更换雇主问题时应当也要考虑到雇主层面的因素,既有研究忽略了这一点,不可避免地将会给问题分析带来较大的局限性。
作者:邵敏(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国际经济贸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协同创新中心)武鹏(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管理世界》2019年第3期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