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E乡移风易俗记
E乡的大名,自我到Y县挂职以来,早已听得如雷贯耳。最近得便,驱车110公里山路,在检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控辍保学情况之余,也专门一探此地移风易俗的传奇究竟何以发生。
时移世易,风移俗易
很多人有一个先入为主的印象,一讲到移风易俗,就一定是在一个强大外部性力量的压迫之下、疾风暴雨般推开的运动式治理,进而联想到前些年中部地区的某些激进做法和引起的底层反弹。事实上,“移”与“易”固然是一种外力,却未必没有内在的需求,只不过出于某种隐秘的因素有口难言、不便声张。在时“移”世“易”、形势比人强的状态下,移风易俗就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
E乡人口中,95%是H族。当地资源禀赋较差,山高坡陡,交通不便,靠山吃山永远挣不到钱,于是绝大多数人常年到珠三角一带外出务工。山里人走出大山,见到了外面的世界,市场原则下的货币观念与乡土中国下的村社伦理终于正面交锋,故事就揭开了序幕。我在之前的专栏文章《过年发现,农村的礼尚往来花样又翻新了》一文的末尾,简单勾勒了这个故事的概貌,这里再详细还原它的由来。
H族是一个勤劳质朴、能歌善舞的民族,历史上的H族先民受战乱所迫,经过漫长的迁徙,定居于西南一带,并逐渐由游牧生活转入农耕文明。民族独特历史与传统农耕文化的结合,也形成了一套围绕农业生产各个环节衍生开来的社会交往方式和繁杂仪轨。
以葬礼为例。葬礼既是一个人盖棺论定的最后场合,也是一个人全部社会关系的集成展现。E乡H族的传统葬礼耗资巨大,甚至于一些人因丧致贫、因丧返贫。这绝非危言耸听。按照传统,自家父母去世,子女们每人要牵过来至少一头牛献祭,其他村民也要前来捧场为逝者送行,也会牵牛过来。无辜的牛们就这样躺枪了。牛蹄遍地、血流成河,这场因葬礼而来的牛肉盛宴可能吃上十天半个月也未必能完,吃不完也只能扔掉。
列位看官说了,杀牛就杀牛呗,人家自愿献祭,对主事家又有什么损失和压力?要知道,在传统的农耕社会中,这就是一个典型的守望互助、“礼物”互换、延迟满足的保险机制。今天你帮我,明天我帮你,吃了肉,早晚要还的。所以每家每户牵来几头牛,从来都不是一笔糊涂账,各家各户都有清清楚楚的一个人情账本。而且,这是一笔祖祖辈辈无穷匮也、要父债子还的一笔跨期交易。自家办丧事收了人家的牛,等将来人家出殡,你也得乖乖牵牛。
它何以成为一种沉重负担呢?假设一个老人去世,他有四个儿子,那么就四个儿子分摊所有的牛数,来日分头偿还。一头牛当下的市场价值,牛犊大约在2000至3000元,成牛在6500至7000元左右。每逢丧事,全村送牛,就是以这种特别方式,把每一个逝者家庭继续与整个村社共同体的利益捆绑或绑架在一起。进而间接宣告,主事家作为村社之一份子,这种归属关系不因逝者已矣而断绝,而是用永生永世不得分开。因为你永远不可能预期到村社其他成员的死亡日期,因此这笔债务也永远不可能一笔勾销,你必须自己有限的生命中持续不断地归还旧债、再欠新债。
在与村民闲谈中,我问到,如果一户人家有一个儿子、三个女儿,那么他们是否共同“偿债”?一位村民用实例帮我分析了这个情形。在村民的传统中,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是别人家的女人,独立门户了。但父母离去,女儿回来上祭是天理伦常,天经地义。可是作为与父母一起生活的儿子来说,就面临一个尴尬境地。是否同意姐姐妹妹牵牛过来?若不同意,姐姐妹妹会有一种受辱感,因为她们是代表另一重身份归来的,她们是携夫君来祭拜后者的岳父母的,岂能空手而来?可也正因如此,加重了这家独子的负担,那意味着姐姐妹妹家的牛,也是外人的牛,是要还的人情债。将来姐姐妹妹的公婆去世,他都要逐一还回去,与其如此,莫如“劝返”她们。还真有这种苦口婆心劝说自己的姐姐妹妹只来一家代表,或者如果来了也千万不要牵牛、徒增内耗的。
2014年以来,随着外出务工人口逐年增多,对上述大操大办的葬礼陋习不胜其烦且见过“大世面”的中青年人口,开始了对传统的挑战。这种自下而上的需求,与自上而下的移风易俗殡葬改革需要一拍即合。村民小组、村委会开始层层动员开会,基本上接受了风俗不变、程序简化、成本降低、村民接受的原则,乡里还决定对各村委会因丧事不杀牛的前3户(也就是前三位带头“吃螃蟹”的人),每户奖励600元作为激励。
大招一放,摩拳擦掌跃跃欲试者甚众,但不满的声音也随之浮出水面。支持者多是从没有什么牛债负担和白事经历的年轻一代,反对者则是已经陷入错综复杂人情债缠身的年老者。半截子入土,突然说要清账,以前的就一笔勾销了?这还了得?双方各执一端,唇枪舌剑。最后的妥协方案是采取某种货币化补偿,一风吹。此后的葬礼,就得按照新的村规民约来操办。
突破口打开后,村民们接下来又商定了一些更明确的约定,如:把老人去世后搁置在家中的天数缩短到3-7天;把杀牛上祭改成现金上祭,并出台“指导价”区间为500-3000;上祭人数从原来的20-40人压缩到10人以内;整个上祭活动杀牛不得超过2头,宰猪不得超过2头……几个村民掰着手指头给我算账,这一套移风易俗搞下来,平均每户能节省3-5万元。
受益的也不只是经济层面,精神上也解脱不少。有村民说,以往的有些葬礼,敲锣打鼓、吹号放烟花,感觉对逝者毫无尊重。他曾亲历一场奇葩葬礼,不知从哪请来了草台班子,主持人前脚刚低沉地说逝者已矣,后脚就画风陡转,马上嗓音洪亮地煽动“可是我们活着的人要更加健康快乐”,紧接着便是几个穿着超短裙的姑娘出场,不堪入目地搔首弄姿,大家也就跟着没心没肺地乐不思蜀。更有发丧事财者,大白天抱着不知那买来的烟花“通通通”一顿乱放,转身就过来问主事者狮子大开口要求报销。此类乱象,已经远远背离传统丧葬习俗中祭死祝生、厚养薄葬的初衷,给人带来了沉重的经济和精神双重负担。
性相近,习相远
当我们回望发生在偏远山区的这场无声的殡葬礼俗改革时,会清晰听到韦伯“理性为世界祛魅”的声音在回响。理解了这一点,也就理解了何以乡村振兴这一典型的“现代性工程”,要把“乡风文明”摆在一个重要的位置。但是且慢,在我们为这场现代化的运动轻易背书之前,还需要再多一点追问。
这两天陪同来访的社会学家曹锦清先生到农村调查走访,当我把几个月来观察到的上述现象求教于先生时,目睹边远山区的现代浪潮,老先生颇有几分感慨。他谈到了两千多年前,洞明世事、人情练达的孔夫子用六个字概括人类社会聚类分群的奥秘——性相近,习相远。
后来的马克思则在生产时间与劳动时间的不同组合及其缝隙中,发现了不同产业的本质差别:畜牧业的劳动过程最短,比如放牛放羊的人类劳动就在于把牛羊赶到山上,随后便可悠然自得晒太阳,任牛羊自寻牧草、野蛮生长;农业的劳动过程较畜牧业要更繁琐些,即令今日农业机械化的大背景下,仍有诸多环节需要人工劳动,以便不误农时,除此之外,也是庄稼在大自然的无形伟力介入之下的,人的力量不可能过度介入,因为“拔苗助长”是一种无效劳动;只有到了手工业,劳动过程即生产过程,劳动停止了,生产也停止了;而现代工业和整个现代化的基础,正是从手工业发育而来。
清楚了这个逻辑链条,我们就容易理解,何以游牧较之农耕更为闲适、农耕较之工业更为自由,那都不是一种简单的“懒惰”抑或“勤奋”的二元站队,由此形成的种种乡风民俗也就很难以做道德评判。唯一可以确认的是,这绝非地域或民族的差异,而更可能是生产方式引致的生活方式差异,是所谓“性相近,习相远”。
司马迁写史记时说过,“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黑格尔在《历史哲学》里也下过“海洋不是文明的阻隔,只有高山才是,而陆地是文明的缔造地”的断语。但他们都无缘得见当下这场足以用《共产党宣言》里那句“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来概括的现代化历史进程。接受了现代化洗礼、深受市场影响的人们,会改写此前为人所熟知的一些规律认识吗?那种“终结”于现代化过程的社会,会夷平“习相远”的物质和经济基础,造就一批“单向度的人”吗?
这是一个比移风易俗更宏大的命题了。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大家 微信公众号(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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