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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显:平顺县多措并举规范农村低保工作

[ 作者:李明显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10-10 录入:王惠敏 ]

近日,山西省平顺县审计局对该县农村低保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该县县委、县政府把落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保障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立足县情,坚持低标准起步、规范化运作、渐进式发展,不断完善政策、健全工作体制、推行分类施保,全力打造科学施保、公平施保、阳光低保的氛围,使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轨道。其具体做法: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书记、县长亲自调查研究,亲自审定实施方案,亲自部署工作任务,亲自下乡指导工作。在党政领导的带动下,实现了“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基层操作”的工作新格局,形成了县、乡、村主要领导亲自抓低保工作的责任氛围。

二是注重调查研究。调研论证,形成了低保对象的确定操作程序、管理制度、工作机制等工作思路及意向,实现了从传统的定期定量救济向现代的低保制度的平稳过渡,为建立低保制度规范化奠定了基础。

三是制定科学实施方案。围绕相关规定,结合基层实际,制定出台了《平顺县农村低保实施细则》。其特点一是政策面向群众,对低保政策、原则作了简明而深刻的解释,便于人们了解和掌握政策的精神实质和本质要求。二是工作重心下移,建立了一套科学工作流程。

四是加强舆论宣传。以公开信为舆论载体,发出《致全县农民群众的一封公开信》,科学宣保政策,期望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富裕起来的人们,千万不能与特困人群“挣饭吃”。   

五是严格工作纪律。县纪委、信访局、公安局等单位联合下发《公告》加强纪律警示,告诫广大工作者,讲政策、讲正气、讲纪律,严格执行政策、严格工作程序、严格责任追究、严格纪律要求,唤出公心评低保,排除干扰选穷人。

六是建立评审机制。即:“四申(审)”(个人申请、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县民政审批)、“三查”(村调查、乡抽查、县督查)、“三榜”(村、乡、县公示)。实行阳光作业,接受人民监督。有效地遏制了“人情保”、“关系保”等不正之风。

七是强化工作责任。县政府领导与各乡镇领导、各乡镇与各村委会,层层签订低保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各级领导者的责任,提升了领导力度。

八是注重化解矛盾。低保涉及千家万户,涉及群众经济利益,矛盾和问题凸显,不稳定因素增多。县、乡、村都建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人员组成的信访接待组,把应报未保的、评审“出局”的、低收入边缘户的以及“闹低保”的四类人群,作为信访的重点。对来访者耐心地讲政策、讲原则、讲关爱,维护工作秩序。

九是整合组建专门机构。民政局把救灾救济股的管理职能划归为低保中心,救灾救济股的职能转化为政策宣传、监督协调和信访接待,针对居民家庭收入核对的难题,创造性的推出“公推比较法”、“对照排除法”,实现了低保政策与家庭实际困难的有效对接,总结出了“三明确”、“六必须”、“三防止”、“把五关”等具体工作规则。

十是严把“入口”环节。选准低保户,主要靠基层这“临门一脚”。他们坚持走群众路线,强力推行民主评议,把群众公认确实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实践证明:民主评议的方法,是农村低保评审工作的基本做法,民主评议目的是民主,核心是党的领导,前提是组织提议,方法是村民或村民代表评议,基本要求是公开、公正、公平。

作者单位:山西省平顺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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