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太仓市发展村办合作农场的思考
[内容摘要]太仓市从2009年起探索发展合作农场,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采取村集体自主经营和委托经营两种形式,优化农村资源要素配置,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经过几年实践,太仓市现代农业发展明显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明显增强,村民共享收益明显增加,创出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太仓模式”。本文总结了太仓市发展合作农场的主要做法、初步成效,以及创办合作农场的必要条件,冀望对发达地区农村发展现代农业和集体经济提供借鉴。
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重要载体,是坚持和完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制度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发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性,提出“既要壮大集体经济,也要解决好农民问题”的要求。这就要求在农村改革和发展过程中,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和发展途径,引导乡村走共同富裕道路。太仓市从2009年起探索发展合作农场,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采取劳动合作、流通合作和资产合作三种方法,村集体自主经营和委托经营两种形式,优化农村资源要素配置,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经过几年实践,太仓市现代农业发展明显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明显增强,村民共享收益明显增加,创出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太仓模式”,对发达地区农业和集体经济发展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一、主要做法:
近年来,随着太仓市工业化、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快速推进,大批农民向城镇和新型社区集中,村庄空心化、农民老龄化、农业兼业化趋势明显,“谁来种地”、“如何种好地”成为一大现实问题。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提高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2009年太仓市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决定大力发展合作农场,并通过政策引导、市场运作、完善机制、规范发展,扩大合作农场中村集体自主经营范围,提高集体经济在农业GDP中所占份额,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至2014年底,全市共组建合作农场102家,总面积21.3万亩,其中村集体自主经营面积9.62万亩,占比45%,委托经营面积11.68万亩,全市合作农场拥有资产总额5.94亿元,场均582.35万元。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市委市政府采取“扶持+规范”的措施,双管齐下,强力推进合作农场健康发展
2009年,太仓市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形成发展合作农场的工作思路。2010年4月,太仓市以两办名义出台的《关于发展合作农场的意见》明确,“合作农场主要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发起,农民参股实现合作经营”,合作方法有劳动合作、流通合作、资产合作,实行企业化管理。几年来,市财政每年安排资金对合作农场贷款贴息,并于2013年启动合作农场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试点,9家合作农场获得1.24亿元的5年期贷款。合作农场在申报农田水利、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机购置等项目时受到政策倾斜;对合作农场上缴税金的地方留成部分实行全额奖励;合作农场享受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同等税收优惠;支持合作农场参与粮食经营与农资经营。为鼓励合作农场扩大自主经营规模,太仓市对合作农场自主经营水稻种植的,除生态补偿外,每年再补贴200-300元∕亩。对合作农场兴办加工企业所需建设用地,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统筹安排解决。在合作农场全面推开后,太仓市立足长远,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于 2015年10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农场规范化管理的意见》,要求合作农场完善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社员分配、强化项目管理,并统一合作农场自主经营的认定标准、运作模式和管理机制。
(二)合作农场实行“自主经营+委托经营”的方法,一场两策,村集体有所为有所不为
太仓市以合作农场为抓手,把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与发挥集体“统”的优势、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有机结合,努力实现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统筹推进、协调发展。全市102家合作农场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创办,基础设施、物资装备、生产资料全部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并实行单独建账、独立核算。为使村集体在控制经营风险的前提下实现收益最大化,合作农场采取“一场两策”、统分结合的经营办法,即对经营风险较高、不便于监督管理、适合分散经营的,以委托经营方式将土地出租给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合作农场获得租金收益。对具有集体优势的三个领域,主要采取自主经营的办法:一是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由于种植粮食收益比较稳定,还可以获得市镇财政的生态补偿和自主经营补贴,合作农场倾向把集中连片的地块用于自主经营粮食种植。在全市合作农场96199亩自主经营面积中,粮食作物面积71329亩,占比74.15%;经济作物面积14095亩,占比14.65%;水产养殖面积533亩,占比0.55%;其他10242亩,占比10.65%。如城厢镇东林村将全村1400亩耕地全部用于合作农场自主经营水稻种植,其中900亩种富硒稻,每年经营收益均在500万元上下。东林村还输出管理,与邻近的万丰村海丰农场专业合作社开展合作,共同经营海丰农场千亩水稻田。在经营规模上,合作农场并不迷信越大越好,而是根据农田状况、集体经济实力和经营管理水平,选择农场能够承受的经营规模。全市合作农场粮食自主经营规模场均仅699亩,经济作物场均138亩。合作农场自主经营面积最大的4363亩,最小的0亩。[U1]城厢镇9个合作农场面积共20695亩,其中94.7%计19593亩用于自主经营,场均2177亩[U2];而双凤镇11合作农场面积共32317亩,其中仅15.6%计5051亩用于自主经营,场均459亩。二是农业社会化服务。合作农场对下属各分场实行统一规划布局、统一作物品种、统一肥药配送、统一提供服务、统一销售的“五统一”服务,并定期核算费用。村集体组建劳务合作社、农机合作社,满足合作农场的生产服务需求,并获得经营收益。三是发展农业产业化。合作农场围绕主导产业,延伸产业链条,发展加工农业、旅游农业和循环农业,提高农业附加值,改善生态环境,获得增值收益。城厢镇东林村以粮食种植为基础,投资500万元建稻米加工厂;发展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农业,建了2个总养殖规模2万头的羊场、1个从事羊屠宰和深加工的食品加工厂,还准备再上秸秆处理项目。城厢镇电站村利用交通便利发展旅游休闲农业,目前村集体总资产8000余万元,其中经营性资产4000余万元。
(三)生产经营运用“大承包+小包干”的模式,扬长避短,化解传统集体经营的弊端
针对农业劳动过程和生产过程不一致,集体经营条件下不便于对个体劳动实施有效监督的难点,太仓市创新推广了“大承包、小包干”的运作激励机制。“大承包”是指,由农户代表推选的村民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兼任合作农场场长,场长仅在村委会领取定额报酬。合作农场下设若干分场,聘请本地有一定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的原村组干部或农技员担任分场场长。合作农场对各分场开展“五统一”服务,并对分场长落实生产经营责任实行奖赔制:核定产量、成本等指标,对超产和降本予以奖励,对减产和增本扣罚报酬。“小包干”是指,每个分场按一定标准核定包干管理费用,并按照规模和种植品种设若干包干区分包给管理员。管理员用肥、用药及田间管理要服从农场统一指导,并实行考核打分,与包干管理费挂钩结算。如合作农场包干管理费标准核定为275元/亩,管理员包干100亩地,若考核合格,他可获得2.75万元报酬。通过制度管理,强化考核激励,调动了管理者和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有效规避了农业雇工“出工不出力”问题。
二、发展成效:
(一)创新了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得到完善。一是发展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占家庭承包面积的96%以上,形成适度规模经营面积33.9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90%。全市102家合作农场平均经营面积2088亩,其中经营面积3000亩以上的26家,1000亩以上的76家,平均自主经营面积943亩,形成了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机械化工作的现代农业发展态势。二是促进了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太仓市积极发展社区股份合作、土地股份合作、农民专业合作、资金互助合作 (富民合作)和农村劳务合作,“五大合作”构成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的新型农业合作体系。合作农场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创办,农户以承包土地经营权、资金、劳动入股合作农场,土地和资金入股实行保底分红,劳动入股则按月领取工资(也相当于保底分红),盈余部分实行二次分配。三是完善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市、镇农经农技部门全力支持合作农场发展,为农场完善经营管理、解决生产技术问题提供贴心服务。各村集体既创办合作农场,也创办劳务合作社和农机服务社,满足合作农场的生产服务需求。合作农场对下属各分场实行“五统一”服务,提高生产的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组织化水平。东林村合作农场在中科院苏州硒谷研究院指导下,采用最先进的根施技术种植富硒大米,取得较好种植效益。
(二)加快了现代农业建设步伐,农业发展方式快速转变。合作农场的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业机械全部由村集体投入,并获得部省项目支持,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至2014年末,合作农场设施设备累计投入1.88亿元,拥有配套农机具809台套(其中大马力拖拉机300多台)、仓储4.7万平方米、晒场10.5万平方米。95%以上的合作农场实行标准化生产,绿色农产品数量不断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得到加强,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加快推进,开发出肥水一体智能型灌溉系统,全市建成了11个工厂化育秧点,自制研发的水稻机插秧生物基质得到全面推广,合作农场机插秧率达到100%,粮食生产实现全程机械化,全市农业综合机械化率达92%。现代农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被认定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三)提高了农业经营效益,增强了村集体经济实力。太仓市通过合作农场发展土地规模经营,优化了资源配置,扩大了经营收益,为集体经济开辟了新的发展路径,合作农场成为强村富民的新财源。一是土地资源变多了。通过土地流转和村庄整理,一般每个村可增加20%的耕地。二是生产成本变低了。全市合作农场平均灌溉用水节约50%、管水员节约80%、农药化肥节约10%、机耕机收省油10%。三是粮食亩产提高了。合作农场自主经营粮食种植,亩产平均提高10%以上。据2013年底对全市合作农场经营收益分析,自主经营粮食种植每亩可得375元净收益,按场均699亩粮食自主经营面积计算,1个合作农场可获得26万元净收益,如果对稻谷进行简单加工、包装,以商品大米出售,经营收益则更高。2014年全市合作农场总收入47331万元,其中经营总收入42585万元,场均41.75万元;资产总额5.94亿元,场均582万元。
(四)加快了农民收入增长速度,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农民入股合作农场,除土地入股每年800元/亩、资金入股每年10%的保底分红外,还有二次分配。2014年全市合作农场社员分红总额10534万元,其中保底分红8261万元、二次分配2273万元。劳动力为合作农场打工拿薪金,常年管理人员369人、从业人员613人,年人均收入3.2万元。还有一大批本地老年农民通过劳务合作社向合作农场输出劳务,获得报酬。东林村村办劳务合作社约400人,其中60岁以上的占一半左右,劳务合作社安排60-70岁的老人到合作农场就业,每年合作农场仅工资就支出1500万元,9个食堂免费向农场职工供应午餐。近几年太仓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09年的2.11:1缩小为2014年的1.97:1,为全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最小的地区之一。
三、几点启示:
从太仓市合作农场的发展实践中,我们获得以下启示:
(一)发展合作农场的必要性。集体统一经营作为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重要内容,多年来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和增强,相反,由于对双层经营体制的片面理解和宣传,集体统一经营逐渐弱化,集体财产逐步消解,集体经济薄弱,一些村集体丧失了经济管理、产品分配、带领群众致富的物质基础而日渐涣散,村两委缺乏凝聚力、向心力,村民自治功能弱化,加大了乡村治理难度。只有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使村集体具备依法办理与村民利益休戚相关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的实力,村集体才能成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集体。从太仓市实践看,发展合作农场可以成为村集体发展经济的重要路径。村集体发展农业合作经营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一是便于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包括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益。农村土地无论归村或组集体所有,鉴于村和组之间紧密的隶属关系,发展合作农场都是行使土地集体所有的有效载体。二是减少交易成本。承包土地向其他经营主体流转,尤其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户和组织流转,由于信息不对称和不确定性,加大了交易成本。而村集体自主经营,是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成员的内部交易,减少了市场交易成本,相应增加经营效率和效益。三是村集体是承担涉农项目的适宜主体。村集体与其他农业经营主体相比,具有组织机构稳定、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组织管理能力较强、发展成果可以实现成员共享等特点,在支持农业发展和惠及更多农民方面更加符合涉农项目的目的和要求。四是能让集体成员分享更多收益。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体经济是集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与承包土地流向农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相比,发展合作农场可以让更多的经营收益留归村集体,并通过合理的集体产权制度设计,让集体成员分享更多收益。
(二)办好合作农场的前提条件。经过几年实践,太仓全市102家合作农场发展依然是不均衡的,农场之间在自主经营的规模和效益方面存在明显差异。调研认为,村集体办好合作农场需同时具备四个条件。一是农村劳动力充分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实现非农稳定就业,就会自愿流转承包土地,形成土地规模集聚效应。近年来,相继有6000多家中外企业落户太仓,提供了比较充裕稳定的就业岗位,全市93%的农村劳动力实现非农就业,承包土地流转入股比例达到92.3%。二是村集体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发展规模经营,必须有与土地规模相匹配的资金投入,以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物质装备条件。太仓市各村(居)在发展合作农场以前就已经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2010年末,太仓全市总资产25.49亿元,村均2450万元;全市村级可支配收入4.2亿元,村均405万元,其中10个村超1000万元,1个村超3000万元,仅10个村不足100万元,最低的也达到87万元。至2014年末,全市合作农场累计投入1.88亿元用于农业生产经营投入。三是一名好的带头人和一批职业农民。合作农场实行企业化经营,必须有一个管理优良的专业队伍,包括一名经营管理水平高的带头人和一批懂技术、会管理的职业农民。太仓市凡是发展好的合作农场,都有一个好的团队,这对集体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四是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运作激励机制。由于农业的生产时间与劳动时间不一致,对雇用劳动实时监控成本高、效果也不理想,这是土地规模经营中容易造成的“规模不经济”问题,也是一些专家倡导农业家庭经营的重要原因。太仓的经验表明,通过运用先进科技和物质装备,以及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法,完全可以避免农业集体经营中的“磨洋工”现象,提高劳动生产率。
(三)合作农场的发展成果必须成员共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目的是强村富民,让集体成员分享更多收益,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并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等六项权能。太仓市的合作农场既按照入股资本对社员实行保底分红和二次分配,也对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发放福利。太仓市2015年10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农场规范化管理的意见》,要求合作农场要按照合作社的相关要求规范社员分配。但是,合作农场作为不同于一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集体经济形态,不仅要让入股社员得到分红收益,还必须在确保合作农场持续发展的基础上,通过创新机制,让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更多享受合作农场发展成果。对于这一问题,太仓市还需继续在摸索实践中寻找最佳答案。
作者单位:江苏省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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