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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监督微信群:小平台发挥了大作用

[ 作者:蜀州文君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8-25 录入:吴玲香 ]

人手一台智能机,人手一个微信号,这在湖南省保靖县的农村已是普遍现象。有微信,自然就会进入微信群。利用这一新载体,保靖县纪委在12个乡镇的177个行政村建立“村级权力监督微信群”,让村民、村干部、乡镇干部、纪委干部成为“朋友圈”的朋友,打造指尖上的“大监督”。(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7-08-21)

2016年10月,保靖县纪委全面推广“村级权力监督微信群”。按照“一村一群”“一户一人”的原则,全县12个乡镇建立了177个“村级权力监督微信群”,两万余人进群,辐射人口10余万人。同时,县纪委将12个乡镇划分为6个片区,由6名纪委常委负责,村民、村干部、镇干部、县纪委同在一个监督微信群。

村级组织是我国最小的行政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就必须确保村级权力运行规范、村务公开全面真实,而要做到这些,就需要创新监督方法,保证监督得力。

笔者认为,“村级权力监督微信群”虽是一个小平台,却在监督微权力中发挥了大作用。

一是“村级权力监督微信群”为村干部行使职权划定了“红线”。通过“村级权力监督微信群”,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得以公开,保障了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规范了村干部对资金项目的使用权,倒逼了村干部主动作为认真履职,有利于杜绝了村级干部对资金项目的违规操作。

二是“村级权力监督微信群”为群众监督提供了方便。群众忙于生计,“为稻梁谋”,没有精力来监督村干部的工作。而现在,一台智能机,一个微信号,就能够对村干部的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不受时间和地点的局限,既节约了成本,又方便了群众。村里干部开会,群里群众开会,村里大事小事,在群里沟通,在群里晒晒,是非曲直由群众评判。

今年1至7月,保靖县纪委共收到反映村干部贪污挪用、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信访件94件,较去年同比下降了30.88%;立案查处基层党员、干部26人,较去年同比下降了23.6%。事实胜于雄辩,这种现象的出现,就是因为“村级权力监督微信群”这个“小平台”发挥了“抓早抓小”的大作用。

希望更多的基层组织学习借鉴保靖县纪委的做法,多建立基层权力监督微信群,让基层干部群众成为“朋友圈”的朋友。加强沟通,“给群众一个明白”;减少误会,“还干部一个清白”。共同构建和谐社会,共同推动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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