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年初,各种责任书就纷至沓来,环保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书、食品安全责任书、年度目标责任书等,种类繁多。”当地一位干部表示,这些责任书签完就搁柜子里了,事前指导、事中管理都跟不上,责任书成了“打白条”。(《人民日报》7月24日)
这说的是今年2月份陕西省泾阳县和泾干街道办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望泾村的村民抱怨望泾村有非法占用耕地建赛车场的事情:“几乎每天下午四五点,都能听到附近赛车场的汽车轰鸣声”。尽管两年来当地村民已经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该情况,但是街道办主任和泾阳县环保局副局长都表示不知道这件事情。
其实近年来,很多地区和单位都奉行一个大致相同的做法,即在一个新的年度开始、一项重点工作启动之初、一个重大任务部署之时,往往要逐级签订责任书,以示对某个年度、某项重点工作、某个重大任务的重视,并在责任书里对责任主体的职责范围和一旦出现问题后如何追究责任进行明确。这种情况往往场面红火,声势宏大。但笔者认为,这纯粹起不到任何实质作用,责任书的内容制定、签订过程和责任追究等方面都流于形式。我们绝不能把责任寄托在一张纸上。
单位签订各种责任书不是第一次,但是我们在每一次看见承诺的希望以后却没能很好的感受到其成效,显然,责任书成为了“走过场”,成为一种形式,因其倡导的目的没能真正得以实现,也就显得无意义,因此各单位签定各种责任书不应只在承诺之上,更需要的是付诸于实践,这样才能够真正地将责任落实到人,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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