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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关爱基层干部的长效机制

[ 作者:邓清清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4-19 录入:吴玲香 ]

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开展向廖俊波同志学习的通知》。《通知》提出,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切实做好关心关爱基层一线干部工作。(4月15日 人民网)

廖俊波同志任职期间,牢记党的嘱托,尽心尽责,带领当地干部群众扑下身子、苦干实干,以实际行动体现了对党忠诚、心系群众、忘我工作、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无愧于“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的称号。他的离去,是党和人民的重大损失,让我们扼腕叹息、无限悲痛。在深入宣传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大力弘扬他优秀品格的同时,各级党委政府和组织部门要把关心爱护基层干部摆上重要日程,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做好保障,让勇于担当的他们安身、安心、安业。

注重表彰奖励。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明确的条件、权限和程序,定期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基层干部予以表彰奖励,旗帜鲜明地表扬、宣传这些实干担当的先进个人。提高基层干部在各类评比表彰中的名额比例,组织部、总工会、团委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五一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章”等表彰奖励时,应加大一线干部专项名额。对获得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业务类表彰的基层干部,符合条件的应及时提拔使用或交流重用,让他们有担子也有位子。

落实待遇保障。完善待遇倾斜政策。对在艰苦边远地区、乡镇、高海拔地区工作的基层干部,包括基层自治组织的村社干部,应严格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工作补贴、高海拔地区岗位补贴等政策。落实定期体检、休假待遇,充分保障他们干事创业的可能性和主动性,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探索引入商业保险机制,财政统筹安排资金,为基层干部全覆盖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开展人文关怀。基层工作任务多、压力大、环境差的特点,导致基层干部心理负荷大,家属抱怨多。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心理关怀,建立健全定期走访慰问制度,分层分级开展“四必谈、四必访”,做到思想异常必谈、岗位变动必谈、遭遇挫折必谈、违章违纪必谈,突出贡献必访、生病住院必访,婚丧嫁娶必访、困难家庭必访,为常年奔波、忘我工作的基层干部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完善抚恤救助。建立和完善基层一线因公致病、致残就医绿色通道,按照分级诊疗原则,在各级医疗机构实行优先挂号、优先住院等医疗服务。对因公殉职或病故的干部,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为其家属发放一次性抚恤金,符合《烈士褒扬条例》规定条件的,可按程序评定为烈士;符合《工商保险条例》管理的,死亡后按程序认定为工伤的,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同时,做好基层干部困难家庭的临时救助工作。

关心爱护基层干部,既要从严要求,又要热情关怀。建立关爱基层干部长效机制,做到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政策上倾斜,积极为他们办实事、解难事,让他们放下包袱,撸起袖子加油干。

(作者单位:四川省乐山市中区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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