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是广西促进农业转方式、调结构,梯度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排头兵”,是深化农业改革创新、释放发展红利的“试验田”,是实现农业稳步增效、农民持续增收的“展示板”。当前,广西已进入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快转型跨越发展的关键阶段,必须树立协调惠农、共享富农和绿色兴农等理念,加快推动示范区建设与“10+3”特色与新兴产业、与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农业科技创新应用、与产业融合发展、与“美丽广西”乡村建设相结合,这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一、必须深刻把握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的发展态势
(一)加快推进示范区建设,是促进农业转方式、调结构,梯度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迫切需要
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广西的现代化。当前,广西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农业现代化仍是实现“四化同步”的短腿,明显滞后于工业化、信息化和城镇化;与此同时,农业发展面临农产品价格“天花板”封顶、生产成本“地板”抬升、资源环境“硬约束”加剧等新挑战,亟需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努力开创具有广西特色的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发展新局面。而通过立足当地资源条件、产业基础等特点,发挥比较优势,统筹推进一批高水平、网格化、带动力强的示范区建设,推动农业发展进一步挖掘潜力、提高质量效益、增强竞争力,促进农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把示范区打造成为广西现代农业发展的第一梯队,强化其“排头兵”的示范引领作用,将有利于破解全区发展水平不一等难题,有利于梯度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二)加快推进示范区建设,是深化农业改革创新、释放发展红利的关键途径
目前,广西农业农村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推进农业结构性改革涉及的利益关系更加复杂化,影响因素更加多样化,发展任务也更加急难险重,万一处理不当极易引发农村社会矛盾和冲突。这迫切需要我们坚定信心,找准路子,攻坚克难,才能为农业农村发展释放改革的红利。而示范区担当着探路先锋的职责,不仅在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构建城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机制、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农业农村投入机制、推动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健全农业公共服务体系等方面具有改革创新“试验田”的先机,而且能为找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牛鼻子和主要矛盾,构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新体制新机制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从而推动农业向改革要红利,向创新要动力。
(三)加快推进示范区建设,是形成区域现代农业发展新一极,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的重要支撑
广西提出了“十三五”期间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使农民尤其是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与全区同步实现全面小康,重中之重必须加快形成区域现代农业发展极,实现农业稳步增效,才能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实践证明,近年来,不少示范区在促进农民增收上发挥了先行先试、辐射带动的“展示板”作用。比如,一些示范区在稳定土地流转、发展规模农业和提升现代农业层级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农户土地入股的“底金+分红+劳务收入”等模式,切实维护好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流转收益权、农业用工优先权,跟农民算好了土地即期收益账、整体产出效益账和长期发展得益账,使示范区农户人均纯收入明显提高,且对当地农户增加收入形成了较强的辐射带动。
二、当前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的基本状况
2014年,广西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政策创设、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总体部署,开始启动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作出了创建“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的重大决策,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统筹谋划,协力配合,加大支持。截至2016年6月,全区已累计启动创建了917个示范区,完成了“点”“线”“面”的战略部署,其中,启动创建自治区级106个,获自治区认定的有30个;启动创建市级131个、县级227个、乡级453个。当前,示范区创建取得了明显成效,正展现出日益旺盛的生命力,在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深化农村改革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以注入现代化要素为核心,逐步形成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新态势
各级示范区结合土地确权,鼓励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形式流转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探索推进土地经营权入股、托管、小块并大块等改革,引导一家一户分散的小农经济,改变生产方式,转变产业结构,拓展生产功能,初步突破“规模化”难题,发展了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区域产业带正在壮大发展,成为引领县域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力量。比如,扶缓县通过引进广西中凯利科技公司等4家龙头企业,培育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了“甜蜜之光”甘蔗产业示范区,大力推行甘蔗全程机械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打造出现代甘蔗产业发展的典范样板。
(二)以突出特色化发展为重点,打造形成一批产业集聚、优势明显的农业产业金字招牌
众多示范区立足当地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和人文特点,落实与广西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品种品质品牌“10+3”提升行动紧密结合的战略部署,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多元投入、特色兴区”的原则,确立了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一业为主、多元发展的建设思路,推动10大种养产业转型升级,在富硒农业、有机循环农业、休闲农业等3个新兴产业上集中发力,促使一大批优势特色产业成为了支撑各级示范区的基本内核,示范区正逐步成为了推动广西现代特色农业转型、优化和升级的先导力量。同时,在特色产业的打造上,众多示范区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凸显“山水广西”天蓝、地绿、水净的农业特色,加快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农业生产生活生态的全功能,不断形成农文结合、农旅结合等发展新业态,铸造了一批示范区发展的金字招牌。
(三)以增强示范辐射带动为导向,让农民主体更多公平分享示范区建设成果
各地示范区紧紧扣住农民这一主体,充分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通过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托管、土地股份合作等新模式,积极培育职业农民、家庭农场、职业经纪人等新型经营主体,重视农民的主体责任和利益诉求,撬动金融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入示范区,努力打造“示范区+企业+合作组织+农户”的利益共同体,统筹解决好示范区经营主体和农民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有效确保了农民更多公平分享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成果。
(四)以强化支持保护系统为基石,逐步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和特色模式
围绕示范区建设,广西出台了行动方案、建设标准、管理办法、选派干部挂职、强化支持、星级动态管理等一系列政策,示范区建设在顶层设计、科学规划到系统实施等方面,实现了诸多创新,建立健全了示范区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与此同时,围绕示范区“产业发展、农民致富、业主赚钱”的目标,各地示范区积极破解农业发展的瓶颈制约,初步形成了一批具有一定区域代表性、类型多样、路径清晰的创建典范,为探索具有广西特色的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提供了丰富的实践样本。比如,天峨县在自然环境恶劣的条件下,已建立153个“三特”山地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采取创新经营模式、发展生态循环产业、农旅结合开发等措施助农增收,闯出了一条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和脱贫攻坚相结合的山区群众脱贫致富之路,这一模式对广西乃至全国贫困山区发展具有重要启示。
与此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虽然示范区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广西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农村改革步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农业现代化仍是“四化同步”的短腿等形势下,示范区建设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等问题依然十分突出,主要表现为:示范区的引领和集聚效应不强,对周边农村尤其对贫困地区农业的辐射带动仍十分有限,“藏富于民”、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机制尚未健全,对贫困农户的帮扶力度不足,亟待适应连片开发与精准滴灌相结合的新要求;产业特色化、组织化和集群化程度较低,未能与广西“10+3”特色与新兴产业充分衔接,要素集中、产业集聚、技术集成、经营集约的发展格局还需加快构建;示范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结合不足,在拓展农业功能、推动产村相融、一体发展等关键问题上急需进一步深化改革、大胆创新;政策支持体系有待完善,指导服务不到位,扶持资金不到位等问题突出。
三、推动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再上新台阶的若干思考
(一)坚持协调惠农,推动示范区建设与“10+3”特色与新兴产业相结合
各地要从当地产业基础、资源禀赋等条件要素的实际出发,进一步围绕自治区“10+3”特色与新兴产业行动计划的战略要求,以“一村一品、一乡(镇)一业”为主线,以“因地制宜、市场导向、效益优先”为原则,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统筹布局各类特色产业示范区,有序推进特色产业示范区建设,培育壮大具有区域鲜明特色的农业主导产品、支柱产业和特色品牌。同时,坚持要素集中、产业集聚、技术集成、经营集约的发展方式,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示范区集聚,鼓励有条件的示范区创建区域特色品牌,加快推进产业品牌化集群化发展。
(二)坚持共享富农,推动示范区建设与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相结合
依托示范区辐射平台,因地制宜推进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加大贫困地区农产品品牌培育和营销支持力度。借鉴飞地经济模式及其经验,打破行政区划限制,鼓励和引导具备条件的示范区与贫困县共同创建独具特色的县域现代农业(林业)示范区,以增强对贫困村(屯)和贫困群众的辐射带动,实现互利共赢。同时,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鼓励示范区构建贫困户产权及资产收益的创新机制,引导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或部分支农资金,以“贫困优先股”“贫困户股份”等方式,优先入股示范区,让贫困农户更多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开展示范区及相关企业帮扶行动,鼓励示范区承接政府扶贫项目,打造扶贫公益品牌。完善示范区及相关企业精准帮扶的激励政策,依法落实税收等优惠政策。
(三)坚持创新强农,推动示范区建设与农业科技创新应用相结合
引导示范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支持示范区在科技成果创新、转化和应用上发挥先导作用,强化示范区科技支撑能力,率先在示范区普及应用现代科技成果,推进农业节本增效、节本降耗,促进示范区主导产业和农产品向价值链中高端跃升。加快推进示范区农业机械化建设,促进农机农艺融合,推动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进一步向示范区倾斜,加快水稻插秧、水稻联合收割、甘蔗种植、甘蔗收获机械、秸秆机械化还田配套机械的推广应用。加快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建设一批依托示范区的农产品交易市场和物流配送中心,推动物联网在示范区广泛应用。大力发展农业标准化生产。探索建立示范区协同创新机制,促进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
(四)坚持协调惠农,推动示范区建设与产业融合发展相结合
积极推进示范区农业优化调整种养业结构,创新“接二连三”“隔二连三”联动经营新机制,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围绕农产品加工“八桂品牌”战略行动,优化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加快促进示范区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桂茶”、蚕桑、食用菌、中药材、林特产品、水产品、富硒农产品等特色优势农产品的精深加工,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促进循环、全值、梯次利用。把示范区建设规划纳入当地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充分发挥示范区辐射带动作用,建立城乡要素平等交换体制机制,推动示范区及其农产品生产基地与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建设和谐共融,增强发展的整体协调性,努力形成“区村城”协调发展新格局。
大力挖掘农村文化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创新农业等新型业态,形成乡土文化和现代文明融合发展的文化纽带,为全面统筹城乡发展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五)坚持绿色兴农,推动示范区建设与“美丽广西”乡村建设相结合
一是发展高产高效生态循环农业。坚持“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推动示范区大力发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保育型农业,促进种养循环、农牧结合、农林结合。鼓励示范区率先开展粮改饲和种养结合型循环农业试点,因地制宜推广“稻鱼共生”、“猪沼果”、林下经济等生态农业模式,力争示范区在全区率先实现农业废弃物趋零排放目标。二是带动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充分发挥示范区的引领示范作用,强化农村居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引导形成爱护环境、节约资源的生活习惯、生产方式和良好风气。鼓励示范区积极参与形式多样的乡村公共空间、公共设施、公共绿化管护行动。发挥示范区在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保持乡村乡土特色及田园风光,建设持续健康、环境友好新农村中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略
作者系广西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经济与社会发展》2016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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