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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乐君:进一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点和方向

[ 作者:王乐君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08-25 录入:王惠敏 ]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五年过渡期的最后一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农村改革作出系统部署,农村改革任务艰巨繁重。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需要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改革取得的成就与经验,梳理当前迫切需要关注的改革重点和方向。

一、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改革的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深化农村改革,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农村改革工作,一些长期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得到破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基本形成。

一是确立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实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

二是创新完善农业经营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蓬勃发展,农业规模经营方兴未艾,新技术新模式应用日益广泛,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政策体系初步建立。

三是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迈出实质性步伐。农村集体资产家底基本摸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本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颁布出台,多元化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宅基地制度改革稳慎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持续推进。

四是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进一步健全。粮食价格、补贴、保险“三位一体”政策体系不断完善,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初步建立,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粮食主产区奖补激励制度不断健全,产销区多渠道利益补偿办法深化探索。

五是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协同推进,“千万工程”经验深化推广,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逐步形成;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快构建。

六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全面实施。创新扶贫工作机制,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机制,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进一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点领域

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成就斐然,但也要清醒看到,“大国小农”依然是我们的基本国情农情,城乡发展差距依然较大,乡村振兴“人、地、钱”等要素制约依然突出,农民增收总体趋缓,农村老龄化程度加快,农村利益主体更加多元等,这些都是深化农村改革面临的挑战。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一是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第一,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在资金投入、要素配置、公共服务、干部配备等方面采取有力举措,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不断缩小城乡差距。第二,要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促进城乡在规划布局、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相互融合发展。第三,要找准县域这个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上取得新突破,给农村发展注入新动力,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改革发展进程,以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更好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二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第一,要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第二,要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第三,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贯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构建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经营性财产参股等多样化发展途径。

三是完善农业经营体系。第一,要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加快形成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第二,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发展。第三,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要积极培育多元化社会服务组织,重点围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支持服务主体聚焦小农户和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开展代耕代种、代管代收、代储代销、技术集成等服务,以服务过程的现代化实现农业现代化。第四,把握好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中、规模经营的度。土地经营规模要做到“三个相适应”,即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

四是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第一,完善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这是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的关键举措。第二,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针对粮食主产区大多“产粮多、经济弱、财政穷”的状况,统筹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创新利益补偿方式、拓展补偿渠道,让主产区抓粮不吃亏、有积极性。

三、深化农村改革要处理好几个关系

做好农村工作的一个重要准则是要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开展农村改革,必须突出农民主体地位,把维护农民权益放在第一位。深化农村改革,需要处理好几个关系。

一是稳和进的关系。农村政策和改革要以稳为主,“三农”稳民心就稳,整个国家社会就稳。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要干出“进”的实绩,以乡村全面振兴之“进”助力发展大局开辟新空间。

二是守正和创新的关系。“守正”就是要守住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基本经营制度、基层组织制度。“创新”就是要顺应新形势新要求,推进“三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在破立统一中实现农村改革蹄疾步稳。

三是试点试验和顶层设计的关系。第一,用好试点试验手段。针对“三农”工作中矛盾突出的领域,要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改革试验;围绕“三农”发展战略需求,要坚持超前谋划开展前沿改革试点;着眼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要坚持可感可及安排小微改革举措。第二,加大成果转化力度。对实践证明有效的改革做法,要加强总结凝练,推动上升为法律、规章、制度等,把改革成果固化,让试验“盆景”转化为改革“风景”。

作者系农业农村部总畜牧师,来源:《中国乡村发现》2025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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