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大力完善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促使龙头企业和农牧民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利益共同体,有效保障农牧业健康发展、农牧民持续增收。
一是“服务协作”增动力。政府围绕资源优势和特色产业,坚持产业发展与农牧民增收相结合,规范龙头企业实行农畜产品标准化生产,企业通过统一种肥(饲料)、统一植保(防疫)、统一管理,为农牧民提供技术服务,从而扩大种养规模,农牧民发挥种养技能优势,为龙头企业提供优质农畜产品。以旗内东达公司为例,该公司积极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把养殖户作为自己的第一生产车间,变养殖户为产业工人。通过规模化养殖、产业化配套、专业化管理、系统化分割、现代化加工、资本化运作的“六化”模式,为养殖户无偿提供住房、兔舍、沼气池等生产生活设施,对养殖户实行保设施、保种兔、保饲料、保防疫、保销售的“五保服务”,保障农牧民稳定增收。
二是“规模经营”提质量。由村集体牵头,在充分尊重农牧民意愿的基础上,将农牧民手中符合条件的土地,集中连片出租给龙头企业经营,通过企业进行土地整理和基础设施改造,或应用良种和技术,提高土地利用率,拓宽农牧民增收途径,促进土地规模化经营,提升农牧业产业化水平。以旗内正时公司为例,该公司采取“政府牵头、农牧民出租、企业承包、返聘工人”的模式,通过政府引导,经村集体协商,农牧民将土地流转给正时公司集中经营,流转出土地的农牧民可被优先聘用到公司打工,既增加财产性收入又增加工资性收入。
三是“订单合同”促保障。充分发挥政府在政策扶持、组织协调等方面职能,引导和支持订单农牧业发展,带动农牧民进入市场,与龙头企业或中介组织订立具有法律效力的购销合同,农牧民根据合同组织生产,企业或中介组织则按合同要求收购农畜产品。以旗内金泰禾公司为例,该公司以合同、契约等形式与农牧户开展订单生产,承诺按时收购蔬菜,明确最低保护价格,形成了“公司+农牧户+订单”的生产模式。公司通过合约确定农牧户为“原料”生产户,并为农牧户提供种苗、地膜、肥料等生产资料(种植户缴纳成本价的50%),组织农牧民种植蔬菜、瓜果等,并提供全程技术指导服务,全程统一供种、统一植保、统一收购、统一结算,并包收。
四是“股份合作”共当家。政府鼓励农牧民以土地、劳动力等要素入股龙头企业,参与、监督企业的经营管理;龙头企业以资金、技术、良种等要素入股合作社,采取按股分红和二次利润返还等方式,让农牧民分享到加工和流通环节的利润。以旗内绿源合作社为例,该合作社鼓励周边农牧民以土地入股,对入股土地按股金比例分红,农牧民务工经营、按劳取酬、按股分红,同时还享受350元/亩的土地租金收益,既参加劳动,又集资入股,通过股权投入体现增值收益。
五是“订单贷款”解民忧。采取订单生产的企业、合作社,通过信誉担保、资产质押、资金担保等方式,为与之签订订单协议的农牧户(家庭农牧场)做担保,银行将保证金放大10倍或以订单面积500元/亩的标准贷款给农牧户(家庭农牧场)用于前期生产,政府为银行、企业、农牧户牵线搭桥,督促企业、合作社按照合同收购订单作物后,农牧户(家庭农牧场)自行还贷,实现“银企农”三方“利益均沾、风险共担”。今年以来,全旗发放订单贷款1100万元,涉及农牧户257户。
六是“以旧换新”保增收。政府在部分村社引导农牧户使用滴灌,滴灌生产企业第一年将滴灌材料以不高于市场价格销售给农牧户,来年企业自行回收滴灌废旧管材,农牧户只需支付上一年价格的65%即可购进新管材,这种模式使企业得到了稳定供货保障、农牧户降低了生产成本、废旧管材得到了回收利用,形成互赢机制。今年以来,全旗通过“以旧换新”模式,实施滴灌面积约9万亩,为1800多户农牧民节省成本约360万元。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农牧业局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重农评 微信公众号(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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