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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有利:农地出让或可巧破三农问题

[ 作者:贺有利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7-20 录入:王惠敏 ]

众所周知,目前的中国农村“70后”不愿种地,“80后”不会种地,“90后”不提种地,农村青壮年通过打工、经商、读书等形式离开农村,留守老人和留守妇女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许多村庄在一步步走向衰败,特别是在山大沟深的偏僻山村尤为突出。那么如何破解耕地撂荒、农村劳动力受阻、村落空心化这道难题早已引起各方的关注,在近日由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甘肃省高校区域循环经济重点实验室举办的“农地出让”理论研讨会上,中国三产化、服务化著名学者贺有利研究员阐述了“农地出让”的新理论和主张。

“农地出让”将实现城乡融合发展

“中国城镇建设成功的关键是城镇土地出让制度。城镇的土地能够出让进行城镇建设,农村的土地通过改革措施,也能够出让进行农业生产,建设农场(农庄)。”贺有利在“农地出让”理论研讨会上如是说。

贺有利介绍,城镇土地出让从1987年深圳开始,到现在循序渐进地进行了31年,这个过程还将继续进行。“农地出让”维护了土地公有制,提出将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征收成为国有土地,加强了土地的大“公有制”,能够实现农地资产化和资本化,“农地出让”能够实现农地交换价值,是农村土地制度的新改革,是建立和发展现代化农业生产企业的新抓手,是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的新举措。

“‘农地出让’如同城镇土地出让,伴随着城镇化、服务化、工业化推进,是循序渐进的长期过程。通过城镇人投资农业,发展绿色农业,发展有机农业,发展环保农业,有利于农村发展,有利于农业发展,必将为乡村振兴注入活力,必将加快乡村振兴,这样就可以真正实现城乡互动,城乡融合发展。”贺有利如是认为。

“农地出让” 必须把握理论内涵所在

“农地出让”首先要进行“1个改革”。就是把成功的“城镇国有土地出让”制度推广到农村,在农村实行“农村国有土地出让”制度,进行“农地出让”。争取首宗“农地出让”尽快落地,开启新时代的中国农村改革,开启新时代的现代化农场(农庄)建设。

其二是坚守“3条底线”。就是严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严守耕地红线不突破,严守农民利益不受损。“农地出让”必须坚持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出让的农业用地只能建设农场(农庄),进行农业生产。“农地出让”必须坚持农民同意和自愿的原则,给予失地农民合理足额的补偿,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

其三要抓住“1个根本”,就是“农地出让”找到了我国“三农”问题的根本——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我国城镇土地是国家所有,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都是公有制,农村与城镇最大的本质区别是城镇实行土地出让,农村没有土地出让,阻碍了现代化的农场(农庄)的建立和发展,亟需改革滞后的农地管理制度。

其四要解决“1个矛盾”,就是“农地出让”解决了农村土地公有与投资自有的矛盾,由于拥有受让农地的长期使用权,必将大量投资,育肥土地,减少化肥使用,降低抗生素等药品使用,杜绝高毒农药,努力实现农业的绿色有机化,必将极大地提高中国农业的竞争力,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将步入良性循环。

贺有利说,在解决好“农地出让”以上几点主要问题后,“农地出让”可实现农村土地的资产化,实现农村土地的资本化,实现农村土地的交换价值。

“农地出让”要充分解决好权利、保障和出路问题

在权利方面,就是通过“农地出让”的农村土地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当然可以继承,继承是转让的一种形式。出让的农村土地与早已出让的城镇土地一样,都可以转让(继承)、出租、抵押。

在保障方面,就是要通过“农地出让”,一是失地农民将获得比农村社保标准更高的城镇社保;二是失地农民将获得合理足额的土地及房屋的征收补偿资金;三是将用征收补偿资金购得城镇住房,城镇住房将成为失地农民新的“根据地”。

在做好出路方面,就是通过“农地出让”,现在的农民将成为农场所有者、城镇就业人员、农村就业人员,一部分农民受让农村土地成为农场(农庄)所有者;一部分农民虽然具有城镇户口,但在农场(农庄)就业,是农村就业人员,主要是农业工人;绝大部分农民成为城镇居民,通过城镇化、服务化、工业化,成为城镇就业人员,在服务业、工业、建筑业领域就业,主要是产业工人。

在做好权利、保障和出路的同时,“农地出让”将实现“5个突破”,即实现农村用地通过征收从集体所有变为国家所有的突破,农村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突破,农村用地出让后转让、出租、抵押的突破,农村用地受让企业和个人建设农场的突破,农村民营小农的家庭经济向现代化农场经济的突破。

“农地出让”是解决三农供给侧改革的必然要求

贺有利说,“农地出让”能够实现农地资产化和资本化,能够实现农地交换价值,是稳经济最有效举措,有利于推动和保护民间投资,保障农业和农村投资,加快农场经济建设,提高农业竞争力,它将促进品牌农业企业的发展,有利于防范农业风险,解决食品安全,它将促进农民转型为农场所有者,促进农民转型为城镇就业人员,促进农民转型为农村就业人员,有利于加快县域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加快城乡一体化,彻底解决农村贫困,有利于解决“三农”问题,可以去产能化库存稳房价,抑制特大城市房价,遏制土地腐败,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要求。(记者王斌)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中国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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