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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召娣等: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分析及提升对策研究

[ 作者:孟召娣 朱福守 蒋和平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7-30 录入:王惠敏 ]

摘要: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已经成为中国各地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有效方式, 深入探究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建设水平现状及提升其建设水平策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基于农业部发布的《2016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报告》中281个示范区的统计数据, 分析示范区的建设水平, 探讨其存在的问题。结果表明, 2010—2015年示范区建设水平稳步增长, 年际增速4.9%;综合得分在75分以上的示范区所占比重从0.7%上升到28.5%。东部地区示范区建设水平最高, 西部地区示范区发展水平落后, 但各省份之间示范区建设水平差距逐渐缩小。25个试点示范区综合得分比全国示范区平均得分高4分;除东北地区外, 东、中、西部地区排名前十的示范区都已经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目前, 示范区建设过程中还存在有一些问题, 主要表现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与增加种粮农民收入的矛盾依然存在、示范区发展不平衡现象较为显著、提高农业经营管理水平难以突破、高质量农产品有效供给不足等4个方面。因此, 应通过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示范区之间交流与合作, 完善国家级示范区进出机制;健全经营与管理体系, 配套“硬件”与“软件”设施;坚持市场导向, 提高示范区农产品供给质量等对策提升示范区建设水平。

十八大以来, 在一系列政策指导下, 农业农村经济向利好形势发展。随着我国农业发展的环境和主要矛盾发生转变, 在未来一段时间内, 我国农业改革的目标仍是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农村经济工作的重点在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1]。自2009年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简称为示范区) 以来, 示范区发展水平逐步提高、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经营体制不断创新、示范作用不断强化。截止到2015年,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总数达到283个。示范区将农业生产所需的技术、信息、人才和土地等要素集中起来, 拥有着其他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无法比拟的优势, 成为带动当地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排头兵”、区域现代农业的“展示板”、农业改革的“试验田”[2]。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使得对其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分析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 有利于认清示范区发展水平和所处阶段, 把握其整体建设现状;通过探究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瓶颈与障碍, 有利于在扶持政策和制度层面作出调整;有利于探索出可推广的模式或经验, 为各地探寻农业现代化路径提供借鉴, 加快建设农业现代化进程。

众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进行研究。一是运用定性方法对其建设模式和机制进行划分。蒋和平和王爽[3]根据实地调研经验将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分为粮食生产带动型、龙头企业带动型、工商资本带动型、金融服务带动型、特色集体经济推动型五类;王丽娟和王树进[4]根据主体的差异将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分为政府主体型、企业主体型和合作社主体型三种;郭淑敏等[5]以北京市房山区为例总结了以特色产业支撑、龙头企业带动、休闲农园、沟域经济、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智慧农业这6个子模式构成的“房山模式”。模式的划分是各类要素所占比重大小和结合地区实际所产生的结果, 所以不同的运行模式会产生差异性的绩效。同时, 模式划分方法主观性较强。二是构建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并实证研究。朱绪荣等[6]采用层次分类法构建包含8大类规划指标和农业效益水平等47个二级指标的示范区现代农业指标体系, 从而判定示范区各阶段现代农业所处的发展水平。罗慧和傅建祥[7]从建设、经营和效益3个角度设计指标体系, 并采用模糊层次分析法测算权重评价示范园发展水平。高云等[8]运用“钻石”模型和Panel Data模型得出生产要素、需求条件、农业农村发展和政策等因素推动提升示范区的竞争力。运用因子分析法对示范区竞争力得分排序发现东部地区示范区竞争力强于其他地区, 省际之间、省内示范区竞争力有明显差距[9]。高云等[10]进一步分析对比示范区与非示范区的相关数据, 发现政府认定示范区的政策使其竞争力提升。三是对某一省份 (地区) 现代农业示范区进行研究或制订规划。张媛等[11]、宋晓等[12]和翁伯琦等[13]分别对河北省、石家庄市、福建省建瓯市现代农业示范区研究发现示范区发展程度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但在土地流转、产业规划和主体培育方面存在不足, 提出加快土地流转、发展特色农业、政策与资金支持、机制创新等措施。吴丹[14]和张云鹏等[15]分别以广西天等县和西安白鹿塬现代农业示范区为例提出示范区规划建设要满足传统农业转向现代农业的需要、突出园区和地域文化特色、民俗特点等建议。研究单一现代农业示范区具有针对性和具体性, 但对示范区的整体把握仍然不足。

综述相关文献可以发现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综合评价和分析的文献较少。农业部依据制定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办法 (试行) 》, 主要从经营管理水平、科技推广水平、农业物质装备水平、产出水平、支持水平和可持续发展水平6个方面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进行年度监测评价。为深入探究示范区的农业现代化发展程度和速度, 整体所处阶段以及建设水平动态变化状况, 总结和归纳成功经验, 并针对不足提出相对应的措施。为此, 本文以《2016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报告》为基础, 分析了281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建设水平, 探讨示范区发展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为进一步提升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

1、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情况分析

1.1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整体情况分析

农业部对281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2015年的建设水平进行监测评价, 与以往年份153个示范区数量相比增加了128个。根据《2016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报告》统计结果可知, 2010—2015年281个示范区建设水平平均综合得分分别为56.4分、59.8分、63.7分、66.7分、69.1分和71.6分, 示范区建设水平处于稳步增长态势, 年际增速为4.9%。其中, 2015年示范区农业现代化增速为3.5%, 已经达到了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程度的95.4%。80个示范区迈入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阶段, 比上年增加29个, 占总数的28.5%;综合得分在70~75分的示范区有93个, 占总数的33.1%。2015年281个示范区的经营管理水平、科技推广水平、农业物质装备水平、产出水平、支持水平和可持续发展水平基本实现程度分别为83.1%、116.2%、99.6%、78.5%、99.9%和98.1%。

据2016年监测评价报告显示, 2015年示范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比全国高2.6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37万元, 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0.5%;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4.3个百分点;劳动生产率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1倍。由此可知,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在全国发挥了重要的引领、示范和推广作用, 带动力与影响力强大。

1.2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具体情况分析

据2016年监测评价报告资料显示, 281个示范区分布于全国27个省 (自治区) , 北京、天津、上海和重庆4个直辖市、8个垦区 (含建设兵团) ,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划分办法, 经济区域划分为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4个区域 (表1) 。其中, 东部地区88个, 占总示范区数的31.32%;中部地区71个, 占比25.27%;西部地区83个, 占比29.54%;东北地区39个, 占比13.88%。根据产业划分, 花卉等特色产业占主导地位的示范区占比40%左右, 13个粮食主产省份的示范区占比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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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分析及提升对策研究

注:四大区域的划分仅包含中国大陆地区的31个省份 (自治区、直辖市) , 不包含港澳台地区。

2016年监测评价报告对2010—2015年示范区综合得分进行比较。表明2010—2015年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即综合得分在75分以上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个数分别为2个、7个、13个、27个、51个和80个 (图1) , 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示范区数量逐年增加, 建设水平逐年提高, 所占比重也从2010年的0.7%上升到2015年的28.5%;综合得分在[70, 75) 区间的示范区数量分别为7个、18个、43个、63个、77个和93个, 所占比重从2010年的2.5%上升到33.1%;综合得分[60, 70) 区间的示范区数量分别为84个、111个、142个、157个、135个和101个;综合得分低于60分的示范区数量逐年减少, 分别为188个、145个、83个、34个、18个和7个, 比重也从66.9%下降到2.5%。以上数据表明经过6年的探索, 我国现代农业示范区整体建设水平朝好的方向发展。

从4大区域各示范区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程度来看。2015年在东、中、西和东北4个地区各示范区发展水平评价结果中, 东部地区88个示范区平均得分为73.8分, 基本实现程度为98.5%, 其中有36个示范区达到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阶段, 占到该地区示范区总数的45%;中部地区71个示范区的平均得分为71.9分, 基本实现程度为95.8%, 其中, 17个示范区达到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阶段, 占比21.3%;西部地区83个示范区的平均得分为69.1分, 基本实现程度为92.1%, 19个示范区达到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阶段, 占比23.8%;东北部地区39个示范区的综合得分为71.1分, 基本实现程度为94.9%, 8个示范区达到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阶段, 占比10%。通过以上数据可知, 东部地区示范区发展水平最高, 西部地区示范区发展水平落后于其他3个地区。究其原因, 4大区域示范区农业现代化的实现程度差异的形成是不同资源禀赋、生态环境、经济结构、制度类型和技术条件等要素共同作用的结果[16]。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分析及提升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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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4大区域排名靠前的示范区得分来看。前十名的示范区差别较大, 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排名前十的示范区都已经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而东北地区排名第九、十位的吉林省永吉县和辽宁省海城市示范区仍处于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阶段 (表2) 。东北地区只包含3个省份, 示范区数量较少。另一方面, 东北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体制创新力不足, 农业现代化整体呈现由北向南逐渐递减的阶梯式格局[17], 黑龙江省依靠“两大平原”优势, 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发展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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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分析及提升对策研究

数据来源:2016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报告。

从示范区所在省份来看。根据2016年监测评价报告, 将各省的示范区得分汇总平均, 2015年31个省份 (包括直辖市) 综合得分与2014年相比都有所提高, 其中示范区建设水平平均综合得分75分以上的省有5个, 比2014年增加1个;平均得分在70~75分的省份有14个, 比2014年增加8个;平均得分60~70分的省份有11个, 比2014年减少6个;低于60分的省有1个。综合得分排名前5位省份 (包括直辖市) 的为江苏省、上海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和北京市;排名后5位的为青海省、贵州省、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排名第一的江苏省与排名末位的西藏自治区综合得分差距为32.6分, 与2014年二者相差39分相比, 差距在缩小。

在东、中、西和东北地区内部, 各省平均综合得分最大差距分别达到15分、2.3分、28.5分和4.7分, 显示出区域内部发展均衡度不一, 东部地区省份间发展水平差异明显, 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间发展相对均衡, 西部省份间发展差异巨大。各地区之间、各省份之间农业投入与产出水平、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和农村社会发展水平等大环境影响着示范区各省之间存在着差异[18]。

从25个试点示范区来看。农业部、财政部等部门自2013年开展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任务。3年来, 25个试点示范区积极探索, 为全国现代农业建设提供了示范和借鉴。监测结果显示, 2015年25个试点示范区建设水平平均综合得分为75.6分, 比全国示范区平均得分高4分;试点示范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39万元, 高于示范区平均水平1.2%;试点示范区经营管理水平、科技推广水平、农业物质装备水平、产出水平、支持水平和可持续发展水平基本实现程度分别为91.9%、123.7%、110.6%、83.4%、98%和99.7%, 均高于示范区平均水平。

从具体指标上来看, 2015年25个试点示范区高标准农田面积比重为70.7%, 比示范区平均水平高11.1个百分点;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2.5%, 比示范区平均水平高5.2个百分点;大专及以上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人员和持专业证书劳动力占比分别为88.6%和54.9%, 比示范区平均水平高2.8和6.5个百分点。试点示范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重、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比重分别为60.4%、77.2%和51.9%, 比示范区平均水平高23.7、14.5和11.97个百分点;粮食总产年均增幅为2.7%, 高于全国示范区平均水平1.7个百分点 (表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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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成功经验

2.1 优化顶层设计, 制定合理规划

高云等[10]运用DID模型分析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显著性作用, 政府认定示范区的措施提升了示范区的竞争力, 王玉斌等[19]也指出市场机制和政府推动共同促进了示范区的出现, 政策支持是示范区建设的重要保障。由此可以看出政府政策对示范区的推动影响较大。为了规范与推进示范区工作运行, 不仅农业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而且22个示范区也成立了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由相关领导负责[20], 通过出台政策文件, 把现代农业建设任务目标纳入相关人员目标考核体系, 合力推进示范区建设的有效机制。

湖南省长沙县于2009年成立了长沙县现代农业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在原有机构“三定”基础上, 增加了新的职能和调整工作部门。不断创新工作理念与方式, 委托专业公司编制示范区建设规划、培育农业经营主体、引进资本下乡等措施推进了农业现代化进程。

2.2 整合多方资源, 实现机制创新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成功不仅要提升自己的各种实力, 还需要借助于“外力”, 将外部资源合理运用。各示范区重视农业科技研究开发, 积极与科研院校、农业龙头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 建立健全多成分、多形式和多功能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示范区推动农业信息化步伐, 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与信息化的有机融合;从自身实际出发在农业科技服务机制、经营机制、财政支持方式等方面加强创新力度。

浙江省湖州市围绕主导产业首创“1+1+N”的新型农技推广模式, 实现科研与基地的无缝对接和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21]。天津市武清区以南辛庄村为试点, 采取“企业经营+合作经营+集体经营+家庭经营”的复合型经营新体系, 提高了土地收益。江苏省泰州市将政府投资、政策性银行贷款等资金整合, 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在2~3年内完成, 提高了工作效率。以上案例为其他示范区实现机制创新提供了新的思路。

2.3 增强支持力度, 提升基地现代化

农业部逐步建立农业产业政策、金融政策和财税政策“三位一体”的现代农业支持体系, 不断创新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模式, 支持对象实行普惠制加特惠制;改变以往直接补贴方式, 利用财税政策引导金融与社会资本投入到农业中去。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投入与支持主要在于改善农业生产、农村生态和农民生活环境, 稳步提高示范区内农业的机械化、信息化和社会化服务水平, 不断夯实农业产业发展平台, 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四川省南充市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目前示范区已建高标准农田4.13万hm2;着力提升设施设备水平。采用现代化种养设备, 如智能化蛋鸡生产、全自动粮食烘干机等。推广适合丘陵地区耕作的农机具, 农机综合应用率超过45%。

2.4 完善产业体系, 增强竞争能力

示范区积极调整和优化当地农业产业结构, 提高农业全产业链收益。增强农业产业的特色化、标准化、品牌化、市场化和社会化。同时促进农业和二三产业交叉融合, 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 改变创新传统农业生产方式, 让农业成为富裕农民的新兴产业。朱宝等[22]运用动态偏离—份额分析模型对杨凌示范区实证研究发现其第二产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高达58.65%, 第三产业贡献度为33.9%, 对农业高新技术的推广和研发大大促进了示范区的发展水平。

江苏省洪泽县现代农业示范区, 加强农旅结合, 充分发挥交通区位优势, 积极打造现代休闲农业观光带。每年会定期举办农产品栽培技术培训班两期以上, 得到技术指导的农户达100人以上, 接待游客数量一年可以达到5 000人次, 2015年洪泽县示范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4 385.1元, 在全国示范区的平均水平之上。

2.5 绿色发展先行, 生产效率提升

示范区依靠自身的技术优势, 以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现代农业, 坚持走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发展模式, 最终实现多重效益的提升。2015年示范区减少农业投入量、提高废弃物再利用率, 实现农业土地平均单产达到6 831 kg/hm2, 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 350 kg/hm2;劳均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突破3.8万元/人, 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1倍;农业生产能耗降为9 842.9万吨标准煤, 比上年降低5.4%。示范区的绿色发展, 达到了集约化、精细化发展目标。

3、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1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与增加种粮农民收入的矛盾依然存在

目前农产品生产成本不断上升和农产品销售价格降低造成了农业生产尤其是粮食生产比较利润减少。而从农民自身角度来讲, 最关心的是如何提高收人。在一定条件下, 农民种田或打工, 种粮或种其他作物, 主要取决于比较利益的高低。为了追求更高的利润, 部分农民外出打工撂荒土地。2015年281个示范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长仅8.7%, 比2010—2014年平均增速低5.3个百分点。部分示范区区域内粮食播种面积减少, 出现了不同幅度的粮食产量下降, 进一步导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下降。另一方面, 自2008年全球粮食危机以后, 国际农业垄断资本不断渗透入我国的粮食生产和贸易, 对我国粮食安全产生不良影响[23]。示范区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领头羊”和带动农民增收的“主力军”, 如何实现推动示范区农民收入持续增加、保障粮食安全有待于进一步积极探索。

3.2 示范区发展不平衡现象较为显著

281个示范区分布地区不同, 各生产要素有所差异也导致了示范区发展的不均衡。据2016年监测评价报告显示, 2015年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上, 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示范区高标准农田面积比重分别为65.2%、62.4%、56.1%和49.5%, 东、中部地区持续领先;在农业机械装备水平上, 东北地区近90%示范区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 机械化水平高, 而西部地区机械化水平为69.9%, 仍未达到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示范区“三品”认证农产品产量比重分别为21.2%、13%、17.5%和34.6%。四大区域各示范区在各具体指标上农业现代化实现程度处于不同阶段, 在某些方面差距在缩小, 而某些方面差距拉大。推进示范区之间的均衡发展, 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任重而道远。

3.3 提高农业经营管理水平难以突破

2015年281个示范区经营管理水平基本实现程度与目标相差16.9个百分点, 仍然是制约示范区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短板。从其二级指标来看, 组织化发展水平、标准化水平、产业化水平和社会化服务水平基本实现程度分别为93.1%、45.8%、65.2%和75%。而经营管理水平存在的具体问题主要表现在:西部和东北地区由于资金投入不足使得畜禽养殖业基础设施不完善, 规模化养殖水平受到限制, 部分示范区畜禽粪便处理不到位给当地环境造成极大污染;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完善, 农业技术服务、农业信息化和市场化服务不到位;农业标准化进程缓慢、采取适当措施提高农民的组织化水平共同应对风险等多种问题亟待解决。

3.4 高质量农产品有效供给不足

我国农业生产存在着农产品供求结构失衡、资源环境面临较大压力等问题。消费者需求的是安全、健康和品质高的农产品, 而现在市场上大部分农产品仍为初级农产品, 质量层次不齐。2015年示范区“三品”认证农产品产量比重达到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值的示范区占比为16.7%, 年均降速1.3%。农产品认证体系仍需健全, 除东部地区以外, 其他三大地区“三品”认证农产品产量比重下降, 全社会担忧农产品质量安全;各示范区依靠自身优势提高农产品供给质量, 以市场为中心, 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求仍需努力。

4、提升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的对策建议

4.1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缓解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与种粮农民增收的矛盾, 示范区要发挥好引领作用, 尤其是在当前资源短缺的背景下, 多措施增加粮食生产动能, 实现示范区内农民生产粮食和增加收入的双重提高。一是面对当前农业生产资料成本持续上升的现状, 示范区要改变单纯依靠传统要素推动农业生产的思路, 实现各种现代生产要素如管理、资金和人才等的合理配置。对于撂荒闲置和零散的土地示范区要充分利用, 推动适度规模经营。关注示范区的耕地和资源环境承载力, 农业投入品适度使用。以有条件的示范区为载体, 建设高产稳产、生态安全和绿色发展的现代粮食生产基地。

二是完善已有粮食补贴政策, 加大对种粮农民的转移支付。减少粮食补贴中间环节, 加强对粮食补贴资金的监管力度, 提高粮食补贴资金发放效率;建议按照农户实际粮食种植面积而非土地承包面积进行补贴, 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并非一成不变, 要根据农资市场价格进行不断调整, 以减轻生产资料价格上升而使农民利润下降。

三是运用期货市场抵御粮食生产中的风险。政府要不断规范和健全期货市场的交易秩序和法制化建设, 将示范区作为期货市场交易主体之一进行培育, 宣传期货交易信息。示范区和种粮农户逐步接受并运用新的交易方式, 可以有效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减少损失。

四是抓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契机, 促进产业融合。振兴乡村, 产业兴旺是基础。仅仅依靠粮食种植增加农民收入是有一定限度的, 示范区可以延长产业链条, 将粮食生产与二、三产业深度融合, 拓展农业旅游、农事教育等功能和价值, 让农民分享更多二三产业的增值收益。既实现农民增收, 又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4.2 促进示范区之间交流与合作, 完善国家级示范区进出机制

首先, 要深刻认识到示范区之间的不平衡现象是必然的, 并且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仍然存在。短期内要逐步缩小差距, 实现共同发展。281个示范区之间要有合作意识, 建设水平较低的示范区应积极向优秀的示范区学习与借鉴。全国的示范区也可以成立协会, 协会的运营与管理由示范区自行决定。定期举办会议, 对于现代农业建设中的好想法、好做法和好经验, 要认真总结, 召开示范区建设成果交流会, 积极总结和推广不同区域类型的示范区建设模式[24]。对于综合得分较低的示范区, 要尽快弄清自身的短板, 坚持因地制宜地原则, 创新发展方式, 不断提高自身实力。排名靠前的示范区与排名靠后的示范区也可自动结成“一对一”帮扶对象, 优秀示范区可以竭尽所能给予帮助和支持, 最终形成示范区大团结的局面, 合作共赢。各示范区要示范区内外通过共建、联合等方式, 强化示范带动作用, 扩大影响力和带动力, 吸引社会各界的多方资源, 共同参与推动示范区建设。

其次, 加强对示范区的考核和动态监测。对于连续3年综合得分较低的示范区, 可以考虑撤销“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称号, 而对于发展势头良好的示范区给予财政奖励。“国家级”示范区可进入可退出的动态体制, 激励示范区追求更高发展目标。示范区之间既合作又竞争, 推动平衡共进。

4.3 健全经营与管理体系, 配套“硬件”与“软件”设施

一是要加强人才引进与培育, 要重视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保证示范区中有相适应的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销售人才。一方面加强农业人才的引进和流动, 积极促进示范区与高校科研单位合作, 在示范区建立教学实践基地, 构建人才系统开发、重点领域突出的机制, 培养农业专业人才;另一方面人才引进后应重点培育一大批具有创造力、管理能力、经营能力的综合性和专业性人才, 重视年轻干部的选拔培养。

二是要加大对示范区农民的培训, 标准化、产业化的实行需要农民的配合才会顺利推进。建立职业农民培养机制, 提高农民的素质并鼓励农民创业, 充分发挥农民促进示范区发展的积极作用。

三是加强示范区农业基础设施如通信、加工和废弃物处理等设施的完善。针对示范区资金不足的问题, 加大争取国家相关部门资金项目的支持力度, 也可以寻求社会资金的投入, 与其他主体进行合作。

四是提升示范区的社会服务和组织功能。主要包括市场信息服务、农技推广服务和农机服务等, 服务可以是有偿的, 也可以属于公益性质。示范区在当地要充分发挥带领和服务作用, 与农民形成利益共同体, 共同应对市场风险。示范区农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需强化现代农业经营管理理念, 运用新思想、新方法推动示范区的转型升级。

4.4 坚持市场导向, 提高示范区农产品供给质量

提高农产品的供给质量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刘刚和张晓林[25]指出当前我国农产品质量水平低是由于缺少价格拉力和成本推力, 市场上农产品质量参差不齐, 消费者的不信任所造成。示范区要结合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走质量兴农之路”的要求, 坚持高质量发展, 提高农产品的有效供给水平。

首先, 示范区可以先做市场调研, 通过大数据充分了解消费者偏好的农产品种类, 从而研发和生产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农产品;要树立品牌意识, 逐步将农产品品牌化。示范区可以从本区域名优特农产品出发, 借助已有特色农产品的优势打开市场, 降低消费者的怀疑度。

其次, 以提高质量作为导向, 推进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按标经营, 推广节约型和生态农业, 对基地农药、化肥等投入品做出详细规定, 构筑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的新平台, 在生产和流通环节严格把关, 杜绝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 保障农产品安全和质量。通过绿色发展方式提高“三品”认证农产品产量比重, 也同时为市场和消费者提供高质量农产品。

最后, 为提高农产品供给质量, 政府应完善农产品认证体系、农产品商标法制度和农产品品牌市场准入制度建设, 对制度标准作出统一规定和进一步明确。为农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制度要素、技术要素和信息要素等。发挥示范区的规模经济效应, 实现农产品供需总量平衡和结构平衡[26]。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农业现代化研究2018年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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