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20世纪二三十年代民国时期大规模的乡村建设运动算起,中国的乡村建设已有百年历史。文章分阶段简述了中国乡村建设的问题和内容,归纳了不同时期乡村建设的共性和特征,旨在为城乡融合和乡村振兴提供启示。中国的乡村建设还在持续,城乡融合是必然趋势,即悬殊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公共产品供给差距、劳动生产率差距将明显缩小,而地区间的差距将继续扩大,因此需要高度重视区域发展的差异性。
“乡村振兴” 是中国当前家喻户晓、广泛使用的名词,但从历史视角和国际视角来看, “乡村建设” 一词的使用率更高。中国乡村建设的历程已有百年, 各时期的目标、内容、方式、程度、力度不同,称谓也有所不同,如民国初期称 “乡治” “村治” “乡村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党的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提出“新农村建设”, 现阶段提出推进“乡村振兴”。比较来看,乡村振兴在词感上偏重于恢复曾经的“景气”,乡村建设在词感上偏重于改善现有状况。
在农耕社会中,基本产业是农业,主要就业和生活场所是乡村,整体上不存在乡村人口流失和村庄衰落问题,即使遇到战乱、疾病和自然灾害,也能在短期内很快回归正常发展状态。可以说,在农耕社会中,人口总是处于增长状态,甚至在战争期间,人口也常常是增长的。所以,从上古时代到民国,中国乡村基本上处于发展状态。随着工业社会的萌芽和发展,农耕社会的地位开始动摇,乡村的作用开始减弱,人口流失和村庄衰落现象逐渐加重。当工业社会和城市经济成为主体后,乡村衰落问题更加普遍和突出。但这不是中国发展中的特有现象,而是一个世界性现象,发达国家也经历过这一阶段。
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民国时期,中国乡村首次出现大规模的明显衰落,由此引发了大规模的乡村建设运动(这里的运动指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改造乡村行动),以此算起至今,中国的乡村建设已有百年历史。目前,阐述这一时期乡村建设和现阶段乡村振兴的文献很多,但鲜见从史学维度来观察和阐述百年乡村建设的文章。本文旨在分阶段简述中国乡村建设的问题和内容,归纳不同时期乡村建设的共性和特征,为城乡融合和乡村振兴提供启示。
一、民国时期的乡村建设
1.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乡村建设
(1)民国乡村建设运动的起因与总况
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战争商品需求状态基本消失,资本主义国家商品生产扩张、有效消费不足问题逐渐凸显,最终导致1929—1933年的世界经济 “大萧条”。向海外输出商品成为资本主义国家缓解国内经济问题的重要途径,处于经济弱势地位的中国深受资本主义国家低成本廉价商品的冲击,洋米、洋面、洋烟、洋酒、洋糖、洋线、洋布、洋火、洋钉、洋碱等名称频出不穷。
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国内军阀混战、政治秩序动荡、地主阶级收取沉重租赋、投机商人重重盘剥、各地匪患丛生,使农业生产落后、生产水平低下,叠加频发的自然灾害,导致农民生活不能温饱。这一时期城市民族资本主义加速发展,资本进入乡村引起农业社会和家庭结构变异。在帝国主义的经济入侵下,土地价格下跌、农村金融枯竭,农产品滞销、价格惨跌,农民收入和购买力下降、负债比例上升,大量乡村人口因战乱和灾荒而流离失所。农民悲惨的生活境况和乡村衰败问题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知识阶层、学术单位、社会团体、政府机构不同程度地兴起和参与了旨在帮助农村、改善农村状况的乡村建设,由此汇聚,形成了民国时期规模最大、时间最长、影响最广的乡村建设运动,成为具有时代标志性的历史大事。据南京国民政府实业部的统计,截至1934年,全国从事乡村建设运动的团体和机构达600多个,在各地设立的实验区超过1000处。这些乡村建设实验的性质不一,情况复杂, “南北各地乡村运动者,各有各的来历,各有各的背景。有的是社会团体,有的是政府机关,有的是教育机关;其思想有的 ‘左’ 倾,有的右倾,其主张有的如此,有的如彼”。
民国乡村建设运动大体可以分为三大类型,一是政府掌权者用行政手段推动乡村建设,如阎锡山的乡治; 二是知识分子团体利用自身所长从教育着手,而后将建设内容拓展到其他领域,如晏阳初、梁漱溟、陶行知、黄炎培等领导的乡村建设;三是企业家通过发动社会力量来改善农民生计,如卢作孚开展的乡村建设。但后两者都离不开行政当局的支持,如梁漱溟在山东邹平开展乡村建设时被赋予了极大的行政权,卢作孚在北碚的乡村建设得到了四川军政要人的支持。
(2)阎锡山的山西村治
阎锡山早年目睹清政府统治下农民遭受的种种痛苦和灾难,留学日本后的所见所闻促使他思考中国传统政治结构及农村治理问题。1916年阎锡山任山西省督军兼省长后,着手推行“以村为本”的政治治理模式(时称“村本政治”,即村治),试图将村 “组成有机的活体”,以此强化政府对基层的控制。
阎锡山的村治分为官办村政和村民自办村政两个阶段。官办村政阶段 (1917—1922年)主要通过行政命令颁布一系列关于村政改革的规章制度。1917年10月阎锡山成立“六政考核处”,发表《六政宣言》,推行水利、蚕桑、植树、禁烟 (鸦片及其他毒品)、天足、剪发 (男人剪辫子) “六政”,1918 年增加种棉、造林、畜牧“三事”。村治首先在阳曲、榆次和太原三地施行,后拓展至平定、寿阳、太古、忻县、定襄等地,最后在山西全省推广。村民自办村政阶段 (1922—1928年)的村治主体由政府转为村民,由村民参与完成各项村治措施。经过多年建设,山西村治取得了明显成效,义务教育水平居全国首位。 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县组织法》中关于乡村自治的规定多借鉴于山西村治。虽然阎锡山以山西军政首脑的身份实行村治,并存有政治动机,但村治在客观上促进了山西除弊兴利和乡村发展,其治理特点是根据山西乡村的现实状况,通过行政力量从发展农业经济和革除社会积弊着手来建设乡村;在行政推动产生明显效果后,成功地由官办转为民办。
(3)晏阳初的定县乡村建设
晏阳初从1923年开始长期担任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总干事,认为中国农民普遍存在“愚、贫、弱、私”四大弊病,主张通过促进平民教育来改善农民境况和改造中国乡村。为实现政治、经济、文化、自卫、卫生、礼俗“六大建设”,他提出以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连环教育的方式,实施以文艺教育治愚、以生计教育治穷、以卫生教育治弱、以公民教育治私的四大教育体系。1926 年晏阳初率领一批有志之士扎根河北定县 (今定州市) 农村开始乡村平民教育实验。因参与者包含多位博士和教授,这次实验被称为“博士下乡”。在他的主持和带动下,博士们把定县作为“社会实验室”,认真进行社会调查,开办平民学校,扫除文盲,推广合作组织,创建实验农场,传授农业科技,改良动植物品种,创办手工业和其他副业,建立医疗卫生保健制度,开展农民戏剧、诗歌、民谣、演唱等文艺活动,受到农民极大欢迎,在全社会引起巨大反响,带动了全国雨后春笋般的乡村建设行动。
(4)卢作孚的北碚乡村建设
20世纪20年代重庆北碚是一个贫穷落后、交通闭塞、盗匪横行的偏僻乡村。1927年卢作孚出任三峡地区安境“剿匪”峡防局局长,基于早期“教育救国”的实践经历和成功创办民生轮船公司的经验,他以北碚为中心开展乡村建设实验,“目的不只是乡村教育方面,如何去改善或推进这乡村的教育事业;也不只是在救济方面,如何去救济这乡村里的穷困或灾变”,而是要“赶快将这一个乡村现代化起来”,以供中国“小至乡村,大至国家的经营参考”。可见,“乡村现代化”是卢作孚乡村建设的最高目标。卢作孚在北碚乡村建设的基本实践思路是注入资本,兴办企业,刺激地方经济发展,并通过发展经济来全面改变乡村。北碚博物馆馆藏的卢作孚所作《四川嘉陵江三峡的乡村运动》一文中如此描绘其“乡村现代化”蓝图:一、矿业,有煤厂、有铁厂、有磺厂;二、农业,有大的农场、有大的果园、大的森林、大的牧场;三、工业,有发电厂、有炼焦厂、有水门汀厂、有制碱厂、有制酸厂、有大规模的织造厂;四、交通事业,山上山下都有轻便铁道、汽车路,任何村落都可通电话。同时,人民皆有职业,皆受教育,皆能为公众服务,环境清洁、美丽、可居住、可游览。
成功实业家卢作孚的乡村现代化思路非常符合经济学原理,即贫穷人口占大多数时,摆脱贫穷之道应当是发展当地经济,通过 “涓滴效应”让人民得到就业和提高收入的机会;只有解决生存问题,才能逐渐改善其他问题。虽然当时很多国民党要人难以接受卢作孚的发展思路,但在四川军政要人刘湘、杨森等的支持下,卢作孚的乡村建设实验得以顺利进行。他以交通运输为龙头,因地制宜发挥地方优势,修建铁路(四川第一条铁路北川铁路)、治理河滩、疏浚河道、开发矿业、兴建工厂、开办银行、建设电站、开通邮电、建立农场、发展贸易、组织科技服务。在北碚综合经济实力迅速增长的同时,大力推动文化、教育、卫生、市容市貌等的建设。
短短十几年,乡村建设实验使北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当地经济一派生机,从穷乡僻壤转变为一个“具有现代化雏形”的区域。梁漱溟赞道:“从清除匪患,整顿治安入手,进而发展农业工业生产,建立北碚乡村建设实验区,终于将原是一个匪盗猖獗、人民生命财产无保障、工农业生产落后的地区,改造成后来的生产发展、文教事业发达、环境优美的重庆市郊的重要城镇,现在更成为一个重要的旅游区。”1939年陶行知到北碚参观时,所见所闻让他激动不已。他说:“我在北碚参观了一周,看到了你们创办的经济事业、文化事业和社会事业,一派生机勃勃的奋发景象,北碚的建设可谓将来建设新中国的缩影。”1944年美国杂志称北碚是“平地涌现出来的现代化市镇”,是“迄今为止中国城市规划的最杰出的例子”。钱理群评价北碚乡村建设是民国时期乡村建设运动最完整的历史记录。
(5)梁漱溟的山东邹平乡村建设
梁漱溟早年信奉英国宪政,但基于当时中国的现实,他渐渐认识到中国要以做好地方自治为基础,尤其要做好最基层乡村的自治,只有在农村地区实现经济合作,并在政治上实现地方自治,才有望做好国家宪政,因此,他产生了开展乡村自治实验的想法。在李济深的邀请下,梁漱溟南下广东实践他的乡治主张。但到广东不久,李济深被囚禁,梁漱溟的第一次农村实验工作随之夭折。回京后,他受邀接手北平的出版物《乡村月刊》,筹建由王洪一先生建议、冯玉祥赞助的河南村治学院并担任教务长,1929年招收第一批约400名乡建学生。随着中原大战的爆发,河南村治学院难以为继,梁漱溟的第二次农村实验工作也随之夭折。
1930年韩复榘邀请梁漱溟一行人在山东聚集,于1931年1月创办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主讲乡村建设理论,并在邹平等县主持乡村建设实验。1932年12月国民党在南京召开全国内政会议,大力支持特许实验政策,此后梁漱溟被山东省政府赋予了很大的行政权力,因此,邹平乡村建设“政教合一”的特点鲜明。1933年7月山东省政府正式划定邹平为县政改革实验县,隶属乡村建设研究院。山东乡村建设迎来了自主改革的时期。首先开展的县政改革全部撤销了邹平的县区政府机构,取消原有的区、镇、乡各公所及区长、镇长、乡长,在县政府“裁局设科”,裁撤原来的公安、财政、建设、教育4个局,改为5个科,并合署办公;把原来的7个区划为14个乡,在乡设乡学,在村设村学。邹平乡村建设的主要思路,一是建立学校,以教育开路,培养乡建骨干;二是进行社会改良,革除鄙风陋俗(如戒毒、禁赌、禁嫖娼、放足等)、创造新文化(如戒早婚、讲卫生、破除迷信等);三是组织乡村自卫,维护社会治安;四是发展社会事业,如创办各种合作社,开展植树造林、兴修水利、农田改造、推广动植物优良品种等活动。
邹平乡村建设的实验效果明显,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的实验区迅速扩大,1933年7月增划菏泽等13个县为实验区,1935年又增划济宁等14个县为实验区,至此,乡村建设实验区由邹平拓展至整个鲁西南地区。山东乡村建设的持续时间较长(1931—1937年),在发展农村教育、培养农业人才、传授和推广农业技术、农村行政组织改革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引发了外界的参观热潮,不仅吸引了晏阳初、陶行知、黄炎培等乡村建设实验者和推动者,还引起冯玉祥、陈立夫等军政要员,马寅初、江问渔等学者,蒋百里等军事学家以及国外教育家的关注。
为了在全国推广乡村建设思想,从1928年开始,梁漱溟发表或出版了一批有关乡村建设的文章和专著,如《乡村建设大意》《乡村建设理论》《答乡村建设批判》;他创办的《乡村建设》杂志和乡村书店也大力宣传、报道邹平的乡建事业。1933年7月14日梁漱溟还发起召开第一次全国乡村工作讨论会,来自全国十几个省35个乡村运动团体的代表齐聚邹平参会。虽然轰轰烈烈的邹平乡建实验后因日本侵华而被迫中断,但7年的乡建实验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邹平模式”也通过来此参观访问的国内外众多机构团体和个人传播至海内外。
(6) 其他与乡村建设相关的活动
晏阳初、卢作孚、梁漱溟被称为乡村建设运动“三杰”,成为民国时期万千乡建者的代表,同时期的乡建实验推动者和主持者还包括陶行知、黄炎培等。与乡村建设运动相关联的另一股热潮是农村调查,如1927年3月毛泽东发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1929年商务印书馆出版李景汉的《北京郊外之乡村家庭》。
1928—1935年由陶孟和领导、李景汉主持开展了定县农村调查,这是中国知识分子运用西方社会学的方法进行实地调查的典范之一,是中国首次以县为单位的系统实地调查。其成果包括1933年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出版的《定县社会概况调查》、1934年河北省县政建设研究院出版的《定县经济调查———部分报告书》和1937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中国农民问题》,在国内外产生了深远影响,为后人研究20世纪30年代中国农村社区情况提供了翔实资料。
1928年陈翰笙受蔡元培邀请,从苏联回国担任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副所长,主持实际工作(所长由蔡元培兼任)。随即,他主持了无锡(1929年7月至9月完成)、保定(1930年夏初到8月完成)等地的农村调查,并根据调查成果完成《现今中国的土地问题》。可惜的是,无锡调查结果不被当时的国民政府认可,扣压不发,资料后来遗失;保定调查报告也没完成,好在调查数据被保存并在日后出版。1931年11月至1934年5月底,陈翰笙先后在广东农村16个县、10个典型村1209户农村家庭、50个县335个村开展调查。1933年陈翰笙在安徽、河南、山东的烟草地区调查烟农生活。基于一手调查资料,他发表了《广东农村生产关系与生产力》(1934年)、《帝国主义工业资本与中国农民》(英文,1939年)。
金陵大学农业经济系教授卜凯领导了中国历史上依循现代农业经济科学调查方法而进行的第一次大规模农家调查,历时数年,涉及22个省168个地区16786个田场的38256户农家,调查成果《中国农家经济》和《中国土地利用》详尽反映了当时中国农村农业状况,在国内外产生了重大影响,成为人们了解1930年代中国农户生产生计状况的重要参考资料。
20 世纪二三十年代著名的“中国社会性质”讨论,延伸到乡村建设上出现了如何才能真正改变乡村的大争论。以陈翰笙、钱俊瑞、薛暮桥等为代表的学者认为,真正的乡村建设首先需要铲除地主阶级,主张采用土地革命等手段改造乡村;他们将晏阳初、梁漱溟等建设乡建实验区、不主张采用革命手段改造乡村的人称为乡村改良派,认为改良派不能解决乡村贫弱的根本性问题,因此在《中国农村》刊登了大量针对乡村改良派的文章。尽管各地各团体乡村建设实验的做法和经验各异,但都使各界日益关注农村问题,除了卢作孚的乡村建设实验一开始就具有突出的区域经济发展特色外,各地的乡建流派最终都汇合为具有相似内涵的乡建运动:政治改革、文化教育、科技改良、卫生保健、组织合作社、移风易俗、自卫保安等,即涉及“政、教、富、卫”四方面。
2.20 世纪40 年代的乡村建设
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除西南和西北外的大半个中国都处于动荡中。除了卢作孚在西南大后方重庆北碚的乡村建设实验得以继续进行,沦陷区乡村建设运动都无疾而终。为了持续开展乡村建设活动,“七七事变”后梁漱溟先后将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的乡村书店迁到武汉和重庆,1940年晏阳初在重庆北碚歇马镇创办中国乡村建设育才院(后改名为中国乡村建设学院),继续为乡村建设培养人才,并组织开展了华西乡村建设实验。总体来看,由于抗日战争的原因,这一时期的乡村建设运动仅限于西南一隅,其规模、力度、影响力和社会关注度远远小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
在全国奋力抗战之际,蒋经国的 “赣南新政”引起关注。1939—1944年蒋经国主政赣南,其“赣南新政”的主要内容是查禁烟赌娼、修明吏治、发展经济、兴办教育、维护社会治安、取消苛捐杂税,这对乡村建设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1945年2月日军为了打通中国内地与越南的铁路交通线并确保粤汉铁路安全,支援其太平洋战区部队,开始入侵并占领赣南,“赣南新政”就此中断。
解放战争时期,乡村建设运动渐入沉寂。解放区乡村社会运动的重心是土地改革,即消灭地主阶级,让贫雇农获得土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力。这也是中共历来解决乡村问题的首要主张,即解决生产关系问题。
民国两个时段的乡村建设运动是中国在社会转型期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凸显后,兴起的拯救乡村行动。由于战争等因素的影响,绝大多数的乡村建设运动只在局部发挥了昙花效应,但其示范性作用影响深远,尤其卢作孚的北碚实验在一定程度上为北碚后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与计划经济时期的乡村建设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乡村建设(1949—1953年)
194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国内战事尚未完全结束。东南、中南、西南等地区土匪活动猖獗,仅1950年春节前后,广西等地的区、乡政权有1/3以上被匪特掌握;半年之内,被杀害的干部、部队官兵和积极分子达4万余人。“新中国成立前后,纯粹的经济土匪已几乎归零,都是政治土匪”,“不剿灭土匪, 一切都无从谈起。” “必须明确,剿灭土匪,是当前全国革命斗争不可超越的一个重要阶段,是建立和恢复各级人民政权,以及开展其他一切的必要前提,是彻底消灭国民党在大陆的残余武装,迅速恢复革命新秩序的保证。”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重要任务是解放全中国、清除匪患、土地改革、发展生产、恢复社会秩序以及抗美援朝,并没有开展具有社会运动意义上的乡村建设,也没有形成特定的建设乡村的工作目标和计划,只有融于常规社会发展状态的乡村建设活动,如识字扫盲、解放妇女、移风易俗等。乡村的主要变化表现为土地改革后农业恢复性发展以及农民生活条件的改善。
2.农业合作化运动到计划经济时期的乡村建设 (1953—1977年)
1953 年后国内外社会秩序基本稳定、 工农业生产恢复性发展,中国进入全面建设的新阶段,开始执行国民经济发展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此时经济建设工作居于首要地位。1953年9月党中央正式提出了有系统有步骤地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对农业、 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过渡时期总路线。1954年9月15日至28日召开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周恩来作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现代化的工业、现代化的农业、现代化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化的国防”的建设目标。
土地改革后农村形成自耕农经济,小农的脆弱性使自耕农两极分化苗头重新显现。由此,中央鼓励和引导发展合作组织,1953年3月26日正式公布《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195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 “我们希望,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末,全国可以有半数以上的农户和土地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此时,中央已经考虑实施计划经济模式,基本确定了“重 (工业)、轻 (工业)、农 (业) ”的经济发展优先序。1954年9月国家进一步决定对棉布和棉花实行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10月16日中共中央通过《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11月15日又作出《关于在全国实行计划收购油料的决定》,由此开始实施主要农产品统购统销的政策。合作化组织形式由互助组升级为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以及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8年全国农村基本上都实行“党、政 、社” 一体“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制度,完全形成了计划经济体制。虽然1958年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原则通过了《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 (第二次修正草案) 》,随后国务院也相继出台一系列文件,全面指导农村的水利建设、乡村教育、乡村医疗、社会福利等工作,但是1954—1958年乡村工作的主要任务仍是调整农村生产关系,形成计划经济体制。
计划经济未能有效改善人民生活状况,反倒形成了以票证管理为主的短缺经济。人民公社制度超越当时生产力发展阶段, “浮夸风”和大办公社食堂等做法极大伤害了农业生产力,叠加三年困难时 期粮食短缺,乡村和城镇都遭受食物不足之苦,因此,此时乡村面临的最大难题是如何解决温饱。
总体上看,1949—1977年短缺经济是中国经济的基本形态,城市凭票供应大多数民生农产品和工业品,农民则需要自给粮食,全国各地物资匮乏;整体存在严重的三大差别 (城乡、工农、体脑劳动),工农产品剪刀差问题突出。1979年9月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对改革前夕农村状况总结道: “一九七八年全国平均每人占有的粮食大体上还只相当于一九五七年,全国农业人口平均每人全年的收入只有七十多元,有近四分之一的生产队社员收入在五十元以下,平均每个生产大队的集体积累不 到一万元,有的地方甚至不能维持简单再生产。”在难以解决温饱问题,连简单再生产都难以维持的境况中, 乡村发展自然也就无从谈起。
三、改革开放以来的乡村建设
1. 改革开放初期的乡村建设 (1978—1989年)
农业生产 “大包干” 制度几经争议、 终被肯定,掀起了农村改革的新篇章。改革明显解放了农业生产力,丰富了农产品供给,结束了农产品短缺的状态。1985年开始的城市改革,打破了农村进入城市的壁垒 (主要是市场流通壁垒和就业壁垒),为以乡镇企业为标志的农村非农产业发展破除了藩篱。
这一时期的政府工作思路和目标主要是放活政策、丰富商品、提高收入。如果将乡村建设目标分为两个层次,一是改善农民家庭的生活条件,包括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和精神文化生活的丰富,二是完善乡村公共物品供给和村庄治理,那么这一时期农村经济发展的“涓滴效应”改善了农民家庭 的生活状况,但未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短缺问题,即乡村建设未实现第二个层次的目标。这一时期乡村建设的重点是将扶贫工作提上日程。至1984年,以“大包干”为标志的农村改革普遍解决了温饱问题,农业连续丰收、粮食储备较足,在这一物质基础上,中央政府开始着手解决农村贫困问题。1984年国务院决定实施 “以工代赈” 计划来大规模帮助贫困地区修公路、 航道和小型水利工程。1985年国务院批转民政部等九部门 《〈关于扶持农村贫困户发展生产治穷致富的请示〉的通知》。1986年5月16日国务院成立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 (后改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从这一名称可以看出,当时扶贫工作瞄准的是地区和经济发展。1987年11月6日国家统计局和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联合印发《关于布置〈贫困县农村经济开发情况〉调查统计表的通知》,以摸清贫困县的基本情况和开发情况。由于贫困地区的经济开发需要大量资金,1989年3月成立由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管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中国扶贫基金会,作为独立社会团体法人来管理海内外扶贫捐赠基金。这一时期扶贫工作的特点,一是构建扶贫的组织体系,二是政策目标依然定位于提高贫困地区贫困农民的家庭收入,还没有涉及乡村公共物品供给和村庄治理。
2.跨世纪时期的乡村建设(1989—2002年)
20世纪90年代中国面临极其不利的国际政治外交环境,城市改革也面临很多难点和冲突。因此,改善国际政治外交环境和推进城市改革成为政府工作的重点。1992年明确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1995年中国的“复关” (GATT) 谈判变为“入世” (WTO) 谈判。在这样的国家宏观发展目标下,乡村建设只能循着自然方式渐进而行。乡村工作重点依然是保障基本农产品供给、提高农民收入以及为“入世”作农业方面的准备。随着“三农” 问题愈发严峻,城乡居民收入倍差持续扩大,从1988年的2.17上升至2002年的3.11,农村税费不断上涨,为此,中央政府连续出台多项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此时各界对“三农”问题的关注与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不相上下。
这一时期仍有序推进扶贫工作。1993年6月成立中国扶贫开发协会;1993年12月28日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更名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此举意味着扶贫范围由着眼贫困地区扩大到全国;1994年2月28日至3月3日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1994年4月15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印发《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 (1994—2000年) 》的通知,这是中国第一个正式公布的大规模扶贫攻坚规划,并且设定了7年帮助8000万贫困农户脱贫的目标;1995年2月成立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 (2015年更名为中国扶贫发展中心)。这一系列成立新机构、机构更名、发布扶贫规划的行为,标志着扶贫脱贫工作在政府工作表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扶贫脱贫的目标也不再宽泛地指向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扶贫工作进入规模化、组织化的新阶段。
3.21世纪初期的乡村建设(2002—2012年)
20 世纪末,“三农” 问题凸显,叠加1998—2003年粮食产量连续下滑,粮食安全问题引发关注。这种形势使中国“三农”政策体系完全转型,由过去“农业支持工业”转为“工业反哺农业”,农村公共政策体系也由过去的“农村支持城市”转向“城市支持乡村”和“城乡统筹”,“多予、少取、放活”成为“三农”工作的重要方针,政府农村工作的重点目标是“减负去税”。2004年中央 “一号文件”提出“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2004年农业税税率总体上降低1个百分点,同时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进一步降低农业税税率或免征农业税”。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经表决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 全部免征牧业税,从而结束了中国延续2600多年的 “皇粮国税” 历史。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农村小康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板块, 脱贫成为农村小康的决定性因素。为此,国务院先后印发《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 (2001—2010 年)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 (2011—2020年) 》《 “十三五” 脱贫攻坚规划》等文件。农村小康的目标不仅是使贫困人口脱贫,更重要的是改善人居环境。2005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 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地加以推进。2006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第二篇章, 从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面貌、培养新型农民、增加农业和农村投入、深化农村改革的角度布局新农村建设。
至此,在20世纪80年代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第一次农村改革、 20世纪90年代以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为标志的第二次农村改革、21世纪初减免农村税费的第三次农村改革后,中国农村开启第四次改革即进入新农村建设阶段。第一次改革的核心是“放权”,使农民有经营自主权;第二次改 革的核心是“放活”,使农村发展非农产业;第三次改革的核心是“减负”;第四次改革的核心是“建设”,其复杂程度、资金需求、时间跨度等都远超前三次农村改革。
这一时期乡村建设成绩突出: 一是扭转了粮食生产连续下滑的趋势,开启了粮食产量“十四连增”大幕,提升了粮食安全程度;二是废除了农业税及其他非法定地方杂赋,减轻了农民负担;三是农村居民年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从2008年开始超过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倍差开始缩小,从最高点2009年的3.33(农民收入=1)缩小到2012年的3.10,城乡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差距由8.5个百分点缩小到3.5个百分点;四是实行农业农村专项补贴政策,农业发展韧性不断增强。同时,这一时期乡村建设的主要困难是历史欠账太多,城乡二元发展导致城乡差异仍然存在,而政府财力有限,只能将有限资金用于减负去税、扶贫脱贫,但在交通、通讯、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农村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安全饮水、提升村容村貌等社会事业方面的投入有限。
4.新时代的乡村建设 (2012年至今)
新时代的乡村建设有两个显著的时段标志: 第一时段以打赢脱贫攻坚战为首要目标,以消除绝对贫困为标志;第二时段以乡村振兴为总体目标,这是在脱贫基础上的更高目标,也是前一时期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升级,它不仅着眼于改善乡村状况,更将乡村建设置于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来考虑,将包含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以及城乡、区域诸方面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其中。
这一时期乡村建设的成果斐然: 精准扶贫助力实现了 “两不愁三保障”,消除了农村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使乡村公共物品投入持续增加,乡村生态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截至2023年底,全国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超过7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管控) 率达到40%以上,生活垃圾得到收运处理的行政村比例保持在90%以上,乡村治理效能稳步提升;农村宽带接入用户数占农村居民总户数的一半以上;平均每户移动电话拥有量为2.71 部,空调拥有量为1.06台。全国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率高于城镇居民,2012—2023年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倍差(农村=1)从3.10缩小到2.38;乡村总人口减少了1.6亿人,但农村居民国内旅游占比提高10.64%,人均花费提高32.18%。
综合来看,目前的乡村建设仍然面临诸多难题: 一是乡村产业发展困难,大多数农民的家庭收入依赖城市打工,增收渠道亟须拓宽并增强可持续性。二是大多数地区的乡村振兴依靠巨额财政投入,财政净转移倍数不断扩大。三是乡村振兴主体异化问题突出。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是实施乡村振兴 战略的基本原则之一,然而农地分散、就业分散等原因导致农民缺乏参与乡村振兴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普遍认为乡村振兴是政府的事。四是缺少市场化因素或机制的参与。五是乡村善治人才匮乏及缺少行之有效的引育留用人才政策。
结语
工业化转型初期的城市产业发展只能从乡村汲取土地、资本、劳力等要素,甚至占领产品市场(如乡村土布被机织布替代、乡制农具被工业农具替代),从而对乡村原有生产和生活方式、观念等产生冲击;工商业的高回报(不论是企业家的利润还是工人的工资)使经济要素也必然遵循经济规律流向城市,导致乡村明显衰落。因此,乡村衰落是农耕社会向工业化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必然趋势,乡村建设也是这一过程中必然面临的难题。中外概莫能外,只是程度、措施、效果存在差异。20 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乡村问题凸显的主要原因是工业社会经济因素的进入打破了千年不变的农耕社会生产和生活格局,导致传统乡村格局解构。此时的乡村衰落主要发生在经济较为发达的沿海地区。20世纪末期以来乡村问题凸显的主要原因是工业社会中期城乡居民的收入、公共产品供给、生活方式等方面存在巨大反差,农民为了追求美好生活而普遍涌向城市。20世纪二三十年代乡村建设与20世纪末以来的乡村建设的共同点是都处在社会转型变革时期,不同点则包含以下方面: 从目的来看,前者是为了改善农民生活境况、稳住乡村;后者在更大程度上是为了让农业和农村与整个国家发展同步,因此中央提出 “三化同步” (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 (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的政策,并积极推进城市化和促进市民化。从政府作用的角度看,民国政府的鼓励和支持主要体现在政令方面,实际的财政投入很少,乡村建设主体和方式主要是民间机构和团体组织实施、农民积极参与;现阶段的乡村建设基本以政府出资为主,政府动员力和执行力极其强大。从规模和要求上看,民国的乡村建设规模小,具有局部、有限、波动、缓进等特征;现阶段的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是在举国体制下实行的自上而下、财政支持、社会参与、目标明确、方案清楚的国家发展战略。因此,现阶段乡村建设的速度、广度、深度和巨大成效不是民国时期的乡村建设可同日而语的,甚至可以说,不是世界上其他国家的乡村建设可比的。
中国的乡村建设还将继续下去,城乡融合是必然趋势。城乡融合并不是将乡村建设为城市,而是使城乡居民的家庭生活水平趋近,实现公共产品供给一体化、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并在此前提下,使城市和乡村地位平等、互为依存、功能互补、互促互进,即消除悬殊的收入差距、公共服务差距、劳动生产率差距,使城市和乡村各具特色、各有优势。但是,中国各地发展状况不一,乡村建设的阶段性水平差异明显,虽然城乡差异迅速缩小,但未来地区间差异会愈发明显。这一点值得重视。
作者系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国务院参事。长期从事农业经济理论、农产品国际贸易研究。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社会科学战线》2025年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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