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乡村发现 > 首页 > 三农论剑

易延端:防止村官扶贫腐败需加强精准监管

[ 作者:易延端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9-26 录入:实习编辑 ]

眼下,全国脱贫攻坚战已进入全面冲刺阶段,越来越多的扶贫项目和资金正加快下拨到贫困乡村,然而一些基层干部特别是“村官”却乘机频频将“黑手”伸向了扶贫领域,使广大脱贫对像的“获得感”被严重剥夺,直接影响了中央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及实施脱贫攻坚战略等重大民生决策的推进进度和效果。

譬如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披露的325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中,“村官”是主要违纪群体,农村低保和危房改造成为了扶贫领域“问题高发区”。其中,涉及城乡和农村低保名额确定及资金发放的问题的共69起,约占21%;涉及危房改造资格认定及资金发放问题的共86起,约占26%。

尽管这些“村官”扶贫腐败涉案的金额较小,但所侵害的是群众的切身利益,所侵蚀的是执政党的群众基础与执政基础,且关系到“十三五”末能否如期实现脱贫的头等大事,务必高度重视。笔者认为,要防止“村官”扶贫腐败,需要加强“精准监管”,将法制教育、程序监督等工作落实到末端,保证脱贫攻坚“最后一公里”风清气正,让贫困群众充分享受到党的扶贫政策的“阳光雨露”滋润,非常必要。

其一,要加强对“村官”的法制等教育,增强“村官”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权自觉性。从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年初以来通报的涉嫌扶贫领域违纪和犯罪的村干部来看,他们普遍接受教育程度较低,对法律知识知之甚少,法律意识谈薄,加之政治素质不过硬,思想意识中总是认为吃点拿点、甚至贪污点扶贫钱物算不了什么,以致受到上级纪检和司法部门查处时,还不知道违纪甚至触犯了刑律。因此,有必要针对性地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和道德教育,引导他们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使权利的能力,增强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和拒腐“免疫力”,从而提高村干部整体素质,树立在群众中的公信力。纪检等部门要积极开展对涉及“三农”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营造农村“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

其二,要对“村官”权力进行监督制约,加大违纪和违法犯罪的惩罚力度。在不少“山高皇帝远”的农村,村内监督软弱乏力,主要权力集中在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手中,不仅村委会的财务收支由他们说了算,办理农村低保、实施危房改造、村组道路维护等事务也由他们“拍板”,在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缺失等情况下,权力的过度集中使他们作案时有恃无恐。对此,在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对“村官”的权力进行监督制约,一旦发生违纪和腐败行为,不仅要严肃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对违纪违法的“村官”进行严厉惩处。对影响恶劣的扶贫领域腐败案件,要以零容忍态度加大打击力度,发挥震慑作用,以儆效尤。

第三,要加快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增强权力和扶贫惠农等工作透明度。从中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的案例来看,部分地区在涉农资金的支付、管理上存在漏洞,加之村级财务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等,都为村干部贪污、截留涉农资金、侵吞集体资产留下了隐患。而从多地查处的案例中,我们不难发现,这些“村官”虽然权力不大,但贪欲却非常大,一有机会就想方设法侵吞偷占扶贫钱物;在办理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时,也利用职权优亲厚友、贪污受贿。因此,加速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实现民主监督、权力制衡、公开透明、村民自治的要求,确保村级公共权力阳光规范运行,扶贫项目和资金等监管无死角、运行之中无截留挪用和贪污腐败等,就势在必行。

作者单位:四川省什邡市水务局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

免责声明:中国乡村发现网属于非盈利学术网站,主要是为推进三农研究而提供无偿文献资料服务,网站文章、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