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看待和正确处理干部在干事创业中出现的问题,为敢想的人‘开绿灯’,为敢干的人‘兜住底’”,本月初,济南市委审议通过的《关于支持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建立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提出了上述“兜底”构想。(新华网)
进入了“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时期,改革创新已然成为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但要想人人都付出实践,实属不易。在实践中改革创新往往会遇到不少困难,有客观的,更多是来源于主观压力,很少有人愿意冒着风险进行改革创新。因此而衍生出的“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以及“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等思想,已经成了改革发展道路上的严重阻碍。
如何走出改革发展面临的瓶颈,穿过荆棘,全国的党员、干部是关键。“要保护作风正派、锐意进取的干部”,习近平总书记如是说道。要做好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就必须要全面释放干部的改革动力,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目前,多地区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三严三实”要求为出发点,着力解决党员干部顾虑改革创新出现失误而不敢担当、不愿作为等问题,相继出台具体措施:江西省从省级层面出台一整套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的制度机制;杭州市出台《关于建立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法》,让干部放手放胆干事创业。多地区落实“容错机制”,不得不说是敢于担当、努力干事、奋力创业的广大干部的福音。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容错机制的出现,很好地解除了广大想干事干部的后顾之忧,让他们能够放开手脚大干一场。只要是愿意为群众办事,能够为群众办好事的干部,因客观条件导致改革创新失败的,是可以免予追责的。“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容错机制绝不是一味地为党员干部犯的错误“兜底”,只有将“容错”与“纠错”并行,才能更好地为容错机制的实施保驾护航,让广大干部彻底释放出改革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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