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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红包贿选,这病得治

[ 作者:闵岚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2-22 录入:19 ]

2月17日,记者从市村和社区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天台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于2月6日查处了一起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利用微信红包进行拉票贿选违反换届纪律的案件,目前该自荐人资格已被取消。(法晚网,2月20日)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

由此可见,天台县洪畴镇福丁村换届工作中,村委会主任候选人戴某确实有贿选的行为,且影响了换届的公平公正,有违换届风清气正的纪律,按规定理应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小手一抖,红包到手。这样看似一个很简单的事情,我们追根溯源,背后却能折射出大问题。红包本是礼尚往来、逢年过节大家表达慰问和祝福的一种方式,但是在村委会换届这样一个节骨眼上,就显得意味深长、耐人寻味。

村两委换届选举,一直秉承的是风清气正,任人唯贤的选举思路,意在选拔群众认可、真抓实干的优秀人才,政治素质高、带头能力强的好干部;而非那种以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当选,然后优亲厚友、鱼肉百姓、欺行霸市的村干部。

管中窥豹,可见一斑。倘若村两委换届通过“发红包”获得竞选,那么明天可能就会衍生为送礼金、送奢侈品、买官卖官络绎不绝,恶化为官场贪腐盛行,沆壑一气,严重败坏政治生态。

治理“红包”贿选等病症,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寻找标本兼治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机制。同时,加强舆论引导,增进教育宣传,宣扬法律法规。让村干部明法懂法,不敢违规试法,坚决不逾越“红线”,这是治病的根本。

小病不治,大病不远。除恶需务尽,斩草要除根。贿选这种病,必须严防死守。稍有问题,就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警示一片。这才能药到病除,确保基层的根正苗红、风清气正。

作者单位:中共马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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