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2017年2月21日《新闻1+1》这期节目主要内容是:近日,浙江天台县洪畴镇福丁村村委会主任自荐人戴某在福丁村微信群中发放红包,为自己竞选村委会主任进行拉票。之后,该行为被村内网络舆情监督员发现并上报,该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对其取消候选资格并拘留,戴某受到拘留7天并处罚500元的惩治。
戴某在一个123人的微信群里封了一个金额100元、个数60、人均1块多的红包,就受到了这样的惩罚,很多人都会想是否这样的惩罚有些过度,这样的行为是否能被定义为贿选?笔者认为,金额虽然小,但是错行确大,戴某发红包在群里也表示出了其目的性,这种实质性并对选举造成了影响的行为也是触犯了村级换届选举纪律条列的行为。而且,这类行为不在于金额的多少,而是这种行为就不应该有。
2016年4月15日《中国青年报》中就对村官腐败的行为作出了统计:拉票贿选、买官卖官占44.8%;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占42.3%;吃拿卡要、收受时务占41.6%;侵占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占40.4%。我们可以看到,自拉票贿选开始到侵占农村集体资金就可以很顺畅的连成一条直线,白纸有了一滴黑墨,就不在是白纸。如果当我们所有人都严格遵守并抵制第一条后,是不是就可以制止了后面的错行发生,减少村级部门腐败的行为。“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换届选举就需要从基层抓起,制止腐败的苗头,放缓与未然。
2017年是省、市、县、乡的换届之年,党中央对此也作出了一系按列明确的要求和指示;严查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换届环境风清气正,要着力查处和打击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一要做好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认定。乡党委、政府按程序具体负责对村“两委”换届选举中违法违规问题的调查处理、认定,必要时,提请县纪检监察、公安机关和法院、检察院依法依规进行调查认定。二要切实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坚持“露头就打”的原则,对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贿选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始终保持打击不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公安机关要及时介入,依据情节轻重,依法进行惩处。对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要做到依法打击,绝不手软。对在换届选举中查处的典型案例,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以教育警示广大党员群众。
换届,是预防腐败的关键环节,换届期间,难免会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不尽如人意的现象发生,污染着换届环境,影响着选人用人公信度。那就需要我们保持高度的责任感,严肃换届纪律,以最优组织、最严纪律、最佳作风、最强力度还换届工作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作者单位: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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