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渔门镇龙树村村委会主任马晓龙优亲厚友,利用职务之便,在精准扶贫识别中未按相关文件精神进行评比评定,私自将8户亲戚评定为精准扶贫对象上报。马晓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自贡市大安区庙坝镇红光村党支部原书记王斗西、原妇女主任谢朝利挪用村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问题,2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追缴。(摘自中央纪委网站)。
仅今年3月2日至3月9日,全国公开通报侵害群众利益案件73起。短短一周之内,73起,通报力度不可谓不大,也可以看出中央狠刹侵害群众利益“微腐败”的决心是不可动摇的。“微腐败”损害百姓切身利益,破坏党群关系,严重侵蚀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北宋欧阳修为《新五代史 伶官传》一文所作的序中,有这么一句“夫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这就是古人对我们的警示:要防微杜渐,发现不良的苗头,立即改正,如此才能保证国家长治久安。“当前,基层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但是,一些地方、基层干部总想着“天高皇帝远”,狠刹“微腐败”与自己无关,利用手中的权利,侵蚀着党的执政根基。
基层,是权力的末端,也是树立党员形象的第一线。在推进全面小康建设的决胜阶段,正由于广大党员干部将人民的利益举过头顶,并不懈的努力,民生福祉才得到极大的改善,从严治党也刷新了党风带动了民风。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部分基层党员干部信念缺失,在权、钱面前丧失自我,甚至走向违法犯罪道路,这是痛心的,也是揪心的。为此,基层党员干部不论职务大小,都应手握戒尺、慎用权力,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拧紧思想总开关。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对基层贪腐以及松宽软等问题,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方能杜绝“微腐败”、为基层的正本清源、清风拂面保驾护航。
作者地址:新中镇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