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的脱贫攻坚工作已经到了最为关键的冲刺阶段,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甚至包括一些社会组织、团体和爱心人士个人,都加大了对扶贫工作,大力推进扶贫工程,如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教育、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搬迁工程、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等的工程。但是,勿容讳言,许多“扶贫工程”未能取得最佳的综合效益,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等,甚至造成了严重的资金浪费和极为负面的社会影响,并没有真正起到扶贫的作用。以下列举几个实例:
1.几千万工程打水漂没水喝。XX乡和XX镇分别到上级立项争取安全饮水项目资金上千万元,实施引水工程,其中XX镇的还向拟供水的村民,包括贫困户收取了每户200元的费用(立户费),但由于技术、水源和村民矛盾等方面的原因,水厂建好了,管道铺设完成了,时间也有5年多了,至今仍是滴水未供!目前,相关的设备设施由于无人管理,破损已经相当严重。其中有一个村因为村民饮水问题非常紧迫,同时也是为了整体脱贫需要,政府只得另做供水方案,又拨付资金200余万元,另选水源地取水,建水厂、铺管道供水。现在公路一边是原有管道(乡政府组织铺设的,已基本废弃),另一边是村里新铺设的管道。本来是很好的民心工程,扶贫工程,却是做成了败家子工程,白白耗费了政府和百姓的大量资金,加重了农民的负担。
2.养猪项目没环评建成就要拆。X单位前年在XX村扶贫时,资助XX贫困户新建猪场一栋(主要资金由贫困户自筹投入,几乎搭进了他家的所有家当,还借了一部分资金),但当时未考虑环保问题,也根本没有经过任何环评和可研,现在(刚建好不到两年时间)环保部门到该村督查时,发现其完全不符合环保要求,责令镇政府限期拆除该猪场,否则要追究现任相关人员的责任。刚刚建好的猪场,投资远远没有收回,谁都不好接受,刚好该贫困户又有家族精神病史,不能受刺激,工作困难可想而知,给贫困户和镇政府均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和矛盾负担。
3.异地搬迁项目有房住没田种。XX镇投入巨资(主要是上级专项资金)新建一处易地搬迁安置点,但该安置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贫困户入住后就读、就医、购物、出行都不方便,又没有田土可耕种,就近又不能打工就业,住进去以后怎么生活?吃什么?能脱贫吗?肯定不能,所以绝大部分贫困户都不愿意去住。有的甚至之前交了定金1万元的,现在也要求退回。
4.光伏发电项目随意像模不像样。X村是上级安排的于2017年退出村(即整体退出贫困村),退出的条件是“两个确保,两个完善”,即确保村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确保当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到4万元以上;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公共服务基本完善。为了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收入4万元以上,上级拟安排在该村(由帮扶单位出资6万元,其他拟退出村也是一样)投资新建一个光伏发电站,该村村支两委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初步决定了选址方案(在一个废弃的煤矿,主要原因是该宗地属村集体所有,无需另行征地,矛盾相对要少)。扶贫工作队到现场进行了察看,觉得该选址方案至少不是最优的:第一,该址在低谷中,且周边是树林,长势茂盛,日照时间短,肯定不能充分利用设备和太阳能资源;第二,在村民集中居住区,据传其辐射对人体有害,周边村民不同意。第三,不利于今后长期运营的安全管理。工作队觉得,像这样的项目应该要有一个科学的论证,包括经济的、技术的、环境的论证,必须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对政府负责,也对村民负责,而不是随意的确定(现在该工程尚未实际启动)。
5.一个村三个活动中心项目重复建。XX贫困村于2017年4月由原来的两个相邻村合并而成,原两村均于去、前年新建了村级活动中心(上面要求建,未建的,党建考核要扣分;也达不到脱贫要求),其中一个已基本完工,可以投入使用;另一个只完成了主体土建工程,门窗、地面、墙壁均未完工。当时,县委有文件,凡新建了村级活动中心的,经验收合格后,县财政补助6万元,其中5.4万元现金,0.6万元办公用具(主要是办公桌椅)。现实际除一个村的办公用具到了位之外,其余的现金一分钱没有,所拖欠的工程款也无力支付(每村十多万元)。现在合并后的新村支两委又在谋划要建新的村级活动中心,规模将会更大!显然其资金投入也将更多,重复建设所造成的浪费也将更大。
扶贫资金点点滴滴都是血汗钱,应该用在刀刃上,让它发挥出最大最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得起实践的检验、时间的检验、群众的好评。目前,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已加大了对扶贫资金的纪律检查和违纪处理,但没有对上面这些浪费扶贫资金不扶贫反而影响扶贫工作的工程严格审查,严厉追责,严肃处理,影响了扶贫的质量和效率,影响了精准福贫和精准脱贫,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作者单位:湖南省新化北控水务有限公司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