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湖南怀化的实证研究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指出,坚持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农业服务主体成为建设现代农业的骨干力量。由此,家庭农场得到积极培育和大力发展,有可能成为带动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新的核心增长动力。但由于农业生产的弱质性,银行不愿意将贷款发放给农民,特别是像武陵山片区,这样一个集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于一体,跨省交界面大、少数民族聚集多、贫困人口分布广的连片特困地区,农民获得的金融支持更为有限。如何做好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利率、期限、额度、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创新,是农民增收致富和现代农业快速发展的关键。
一、怀化市三类家庭农场的发展现状
农业专业生产大户、家庭农场的优势在于农业生产环节,农民合作社的优势则在于生产服务和与市场对接、降低农户生产成本等环节。这三类家庭农场是在现代农业发展中获得政策性支持的经营主体,推动了传统农业的转型。
(一)家庭农场
2013年4月19日,辰溪县龙头庵乡长田村村民许多兴领取了“辰溪县双垅家庭农场”营业执照,出资额为人民币500万元。这是怀化市成立的首家家庭农场。之后,家庭农场迅速发展,相比2013年,到2014年末,家庭农场由97个发展到422个。家庭农场经营土地面积也大幅度增长,由2013年的15278亩增长到58711亩,增长2.84倍,其中耕地面积增长最快,达7.01倍。家庭农场在发展中取得很好的经营效益,销售农产品总值由2013年末的1794万元增长到2014年末的7517万元。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
截至2014年末,怀化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2745个,其中被农业主管部门认定为示范社的有205个;实施标准化生产的合作社有209个;拥有注册商标的合作社有349个;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合作社有101个;创办加工实体的合作社有47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有成员165243人,带动非成员农户122334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遍及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服务业,其中从事种植业的1470个,占53.55%,从事畜牧业的737个,占26.85%,从事林业的177个,占6.45%,从事渔业的126个,占4.59,从事服务业的96个,占3.50%。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服务内容众多,主要以产加销一体化服务为主,达到1876个,占68.34%,其次生产服务类有614个,占22.37%。农民专业合作社中采取土地入股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数不多,但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
农民合作社经营发展状况良好。2014年,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总值达到115157万元,其中统一销售农产品达80%以上的合作社有1013个;可分配盈余20557.4万元,其中按可交易量返还成员的占可分配盈余的58.48%,体现了成员对合作社贡献的大小,也能更好地实现合作社快速发展。
(三)专业生产大户
截至2014年12月底,怀化市种粮专业生产大户2167户,总面积305652.1亩,其中种植面积在50~99亩之间的生产大户最多,达到1782户,其总种植面积达到145259.7亩。
经济作物生产大户户数增长很快。截至2014年12月底,经营面积在100亩以上的生产大户由2013年的658户增长到2014年的736户,年营业收入在50万元以上的生产大户由2013年的346户增长到2014年的406户。
养殖生产大户到2014年12月底,达到16870户,其中养羊生产大户最多,有4286户,出栏数为30.94万只,存栏数为29.99万只。
二、金融支持怀化市家庭农场发展情况
近年来,随着金融支持“三农”力度的不断加大,怀化市涉农贷款占比逐年提高。虽然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新出现的农村经营主体,但已经不断获得财政信贷支持。
(一)对家庭农场的金融支持力度不断加大
随着家庭农场的不断发展,金融机构对三类家庭农场的资金支持力度逐年加大。2008年,政府财政扶持家庭农场(合作社)的资金总额仅为49万元,而到2014年年末,政府财政扶持家庭农场(合作社)的资金总额达到1106万元,其中,中央和省里扶持力度较大,中央财政扶持资金由2008年的33万元增长到2014年的790万元,省财政扶持资金由13万元增长到293万元。此外,信贷支持也保持较高水平。怀化市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发放信贷资金一直保持在2亿元以上。
(二)不断为家庭农场创新信贷产品
怀化市各金融机构积极建立金融服务平台,早在2009年9月,在辰溪县安坪片区和黄溪口片区建立农村金融服务中心。截至2014年末,怀化市各县市均已启动农村金融服务平台的建设工作,已有257个金融服务平台正式挂牌成立,覆盖率达89%,累计发放贷款668万元,余额6876万元,积极发挥了农村金融服务中心的桥梁作用。怀化市各金融机构积极为家庭农场创新信贷产品,贷款余额共计157153万元(详见表1)。
(三)家庭农场得到快速发展,农民收入大幅提高
由于政府财政和金融机构的大力扶持,家庭农场(合作社)的经营收入达到47088.06万元,占农村经济总收入的2.30%,每个农民也从中获得了较高的经营收入。
三、金融支持家庭农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近年来财政和金融机构逐步加大了对家庭农场的金融支持,但由于家庭农场总体发展水平不高,经济实力不强,注册资本金较少,可抵(质)押财产不多,发展上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归纳起来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土地流转比例低,家庭农场难以扩大规模
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使得农村劳动生产率得到极大的提高,但也导致了土地的零散化。据农业部一项调查显示,当现阶段种粮户的经营规模达到百亩(约合6.67公顷)以上时,土地利用率会提高10%以上,经济效益会提高25%以上,同时降低单个农户与大市场连接的风险。虽然目前抛荒严重,但耕地对于常年外出务工人员来说仍是心理上的一种保障,不愿流转。截至2014年12月31日,怀化市家庭承包耕地流转仅有89.93万亩,仅占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面积的27.06%(而目前中国土地流转率已经达到30%),家庭即使想扩大经营规模,但受制于土地经营权的供应,也有心无力。
(二)农业保险力度偏小,家庭农场贷款风险大
农业作为弱质产业,受自然灾害和市场影响等因素制约较大,而目前我国的农业保险的发展远远落后于农村经济对风险控制的需求。而随着家庭农场经营规模的增大,资金密集程度的提高,灾害或过度市场波动给经营者带来的打击更为致命,因而农业保险需求急剧上升。但调研发现,商业保险方面,保险机构创新能力不足,难以及时推出适合家庭农场的保险产品;政策性保险保额偏低,覆盖率不高,难以分散农业风险。
(三)有效抵押品不足,贷款户数不多
目前,家庭农场的发展正处于起步阶段,正是需要资金的关键时期,但是由于农业的回报期较长,且农户的房屋、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缺乏由政府主导的评估、登记、交易等中介服务平台,面临抵押难、处置难、变现难,因而目前实践中,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在对家庭农场的贷款中,大多采取抵押的担保方式,极大地限制了家庭农场的信贷获得,影响家庭农场的发展。
(四)利率上浮较高,贷款期限短
调查发现,虽然家庭农场贷款国家予以补贴利息的60%,但是扣除金融机构利率上浮30%的因素,实际补贴只有30%,国家的惠农政策没有充分体现出来。并且金融机构给予家庭农场的贷款大多为短期贷款,只能用于弥补流动资金的短期不足,而对于家庭农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远远得不到满足。
目前金融机构虽然对家庭农场最高贷款限额一般限制在1000万元以内,但一方面由于家庭农场有效抵押不足,最高贷款只到300万元,另一方面由于自身生产经营的规模化,农资价格涨幅过快,导致贷款需求较高。这些在一定时期内都会使家庭农场在经营上出现资金周转不便和短期内无法偿还贷款的问题。
四、金融支持家庭农场发展对策
发展家庭农场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农业发展集约化、规模化和现代化的重要载体,构建新型的家庭农场金融支持体系已迫在眉睫。
(一)政府要完善服务体系,创新融资方式
一是结合当前武陵山片区“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工作,建立农村产权流转服务平台,形成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引导农户自愿开展承包地互利互换,促进土地连片集中适度规模经营和流转关系稳定发展;二是建立家庭农场信用等级评价体系,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截至2015年6月底,怀化市共建立信用乡镇140个,占总乡镇的54.47%,信用村1534个,占总行政村的39.43%,信用农户数达到673259户,贷款余额达到2834427万元,比年初增长13.38%,不良贷款下降21537万元。
(二)加强农业保险,建立家庭农场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武陵山片区作为经济后发达地区,自然条件相对较为恶劣,农业风险更大,由政府牵头建立财政、税收、保险等风险补偿机制更能有效降低金融机构贷款的风险,吸引更多金融机构投入该地区家庭农场发展。一是对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金融机构给予财政贴息,或对这部分贷款降低或减免其税收;二是由政府牵头、联合、引入、建立担保公司、担保基金或互助担保组织,提高家庭农场贷款的安全性;三是建立涵盖政策性农业保险、商业性保险、农业再保险和农业巨灾保险基金等在内的农业保险体系。
(三)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实现农村金融机构的多样化
为了解决武陵山片区经济后发达地区金融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国家应适当降低农村金融市场的进入壁垒,引入更多金融机构,扶持发展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小型农村金融机构,有序发展小额贷款组织,发挥涉农金融机构点多面广等优势,深入田间地头全面了解和掌握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情况,弥补信息不对称缺陷,逐步培养和形成一个有效率的竞争型、多样化的农村金融市场,从而增加家庭农场贷款总量,以满足家庭农场发展对金融的需求。
(四)加大信贷管理制度创新力度,确保家庭农场发展的信贷投入
首先,农村金融机构要根据家庭农场实际发展的需要,加强对市场的调查,积极创新农村金融贷款模式。怀化市麻阳县积极实施金融创新,探索了“五权”抵押贷款、专业合作社担保贷款、扶贫产业资金担保贷款等新模式。其次,涉农贷款的投放真正做到有利于家庭农场的发展,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应取消一切涉农贷款的利率上浮,充分体现国家的惠农、利农政策;分别按不同季节的资金需要提供信贷资金支持,以满足家庭农场的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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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怀化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谌立平;中国人民银行怀化市中心支行 杨夕斌
来源: 《武汉金融》2016年第12期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微信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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