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瑞典的时候,朋友拉我们去郊游,同行的有一个法国女孩。我问女孩在瑞典做什么,她回答说在做农业。这大大超出了我的想象。如果她说是学生,或者是教师、公司白领等职业,可能很容易理解,但是做农业,理解起来就有些困难,因而便有了太多的问题。比如土地从哪里来,有多大面积,种植什么,是自己种着玩,还是要靠农业维持生活,如果是维持生活,那么农产品卖到哪里去等等,都是一些凭想象没有办法想清楚的问题。
大体上的印象是,现在一些大学生在毕业以后不急于找到工作,他们因为喜欢农业,便尝试着租下一块土地,种植一些他们觉得有意思的作物。这些作物也许是满足自己食用,也许可以在一些农产品市场出售,但是收入是很有限的。农业成为他们的一种生活方式,如果做得好,也许能够维持他们的生活,如果做得不好,也许几年后他们会去做别的。
这与传统意义上的农民是不同的,他们自己没有土地,做农业是兴趣和生活方式。他们也不同于现代的农民,没有大的投资和大型农场,大部分还是人工劳动,而不是有大规模的农业机械。在西方的许多国家,这种跨界的职业选择虽然还不能说越来越普遍,但的确比过去多了。
现在,中国也开始出现这种“跨界农民”了,一些城市人到农村从事农业生产,成为新型农民。首先,这些新型农民爱农业和农村,他们之所以选择从事农业,也是因为他们喜欢农业,很多人带有情怀和感情来做农业,他们会全身心地投入到农业中,这使他们在农业中会有所创新。其次,他们的知识结构、社会资本都使他们可以从事不同于传统农业的生产,他们将许多新的农业理念带入了农村和农业,对农村和农业发展起着示范带动作用。再次,他们进入农村以后,也改变了农村居民的人口结构,使农村的人口结构更多样化,农村生活更丰富多彩。
这些新型农民与传统农民不同。他们往往是“漂”在农村,很难完全融入农村社会。农民有两层含义:第一,农民是一种职业;第二,农民也是一种身份,他们有土地,长期生活在村庄,是村庄的成员。而“跨界农民”恰恰是没有农民身份的人。
因为没有农民身份,他们很难获得稳定的土地经营权。农村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由农民家庭承包经营,为了提高土地资源的使用效率,大部分地区的土地都已经明确了农户的承包权,并通过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促进土地的流转。现实中,一些地方政府更欢迎农业公司进入,为农业公司的土地流转提供各种便利,对这些“跨界农民”所需要的小规模土地流转,往往支持力度不足。所以,这些跨界农民通过土地流转获得经营权困难更多,也更不稳定。
因为没有农民身份,他们无法获得各项国家惠农政策的支持。农业经常被称为弱势产业,大多数国家都为农业提供了各项保护和支持政策。中国的惠农政策有数十项之多,其中很多政策都与土地所有权或承包权联系在一起,也有一些政策与农村集体成员身份密切相关。这些既没有农民身份也不是农业公司经营者的“跨界农民”能得到的支持十分有限,这加大了他们从事农业生产的困难。
现有农村宅基地政策也给“跨界农民”带来了不稳定性。长期以来,农民都是免费从集体获得宅基地,非农村集体成员没有权利获得宅基地,他们很难到农村居住。随着大量农村人口外流,无人居住的农村住房越来越多,决策层意识到,盘活农村宅基地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和振兴乡村经济,因此要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但是怎样才是“适度放活”?如何才能“适度放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严格禁止城市居民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和私人会馆,各地都严格执行这条禁令。政府鼓励外来投资者利用农村经营用地从事非农业生产,但是城市居民能否利用农民的宅基地建设自住房屋,却没有明确规定。这就使城市居民很难获得稳定的居住权,而如果不能在农村稳定居住,他们就很难融入农村。
过去30多年来,大量农村人口一直“漂”在城市,他们在城市没有能力或没有资格购置住房,因此一直不能成为城市的市民。现在,各项对农民进城的限制政策正在逐渐取消,但是对城市居民进入农村的限制政策仍然存在。这些从事农业生产的“跨界农民”能够给乡村带来一些新的东西,但他们能否成为乡村有机组成部分,仍然是未知数。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北京青年报 2018年10月21日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