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持续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出发点。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是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艰巨任务。《“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立足国情农情,对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多维度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进行了系统谋划和整体部署,发挥了战略引领作用。
一、中央高度重视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针对农民增收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增加农民收入是“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农业农村工作,说一千、道一万,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针对农民增收途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通过发展现代农业、提升农村经济、增强农民工务工技能、强化农业支持政策、拓展基本公共服务、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多途径增加农民收入。针对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距,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化、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以及城乡产业发展融合化。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国农民增收取得明显成效,城乡发展协调性稳步提高。2013年至2020年,全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比同期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速度快1.5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倍差从2012年的2.88缩小到2020年的2.56,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面向“十四五”乃至今后更长时期,中央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大局出发,对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提出了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农村共同富裕工作要抓紧。这些重要论断把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放在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优先位置,为各地各部门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指明了方向。
二、“十四五”时期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民农村共同富裕面临的机遇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迈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期,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民农村共同富裕面临许多有利条件。首先,农民四大收入来源均存在较大增长空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城市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层出不穷和产业梯度转移,农民工流动半径缩小,就业的区域、行业结构将会持续发生变化,就业质量得到改善,工资水平持续提高,农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总量和占比会继续增长。随着城市居民对优质农产品需求的增长、到乡村休闲观光意愿的增强,农业产业链将会延长、价值链将会提升,农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的经营净收入将会持续增加。随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土地制度改革深化和土地流转规模扩大,农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的财产净收入将会增加。随着农村社会保障水平提高、农业支持保护力度加大,农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的转移净收入将会较快增长。其次,农村低收入群体和欠发达地区农村将得到大力帮扶。过渡期内,脱贫地区原有主要帮扶政策将保持总体稳定。同时,针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常态化帮扶将得到加强,农村低保和各项社会救助标准将随经济发展水平提高而提高,从中央到地方将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支持力度。第三,城乡融合发展将持续深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进一步完善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将进一步健全,城乡低保制度将进一步统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将继续放在农村,着力往村覆盖、往户延伸。
也应看到,“十四五”时期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将面临不少挑战。从农业增收看,一方面,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高大豆、油料生产能力,需要防止耕地“非粮化”,处理好稳粮与增收的关系;另一方面,随着农资价格、人工成本和土地租金上涨,农业生产成本将持续上涨。从务工增收看,一方面,随着农村人口结构变化、新进入劳动年龄人口减少,农民工增量趋于减少,甚至迎来农民工总量减少的拐点;另一方面,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农民工平均工资水平增长速度面临下行压力。从发展动能看,随着农村青壮年劳动力逐步减少,留守农业农村的劳动力日益老龄化,农村人力资本质量持续下降,不利于现代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和乡村经济活力的增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缺乏操作性办法,农用地内部地类转换缺乏清晰的法律边界,不利于社会资金参与乡村振兴。
三、多措并举促进“十四五”时期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全面小康路上一个都没有掉队,共同富裕路上也不能落下农民农村。“十四五”时期促进农民持续增收,逐步缩小城乡、农村内部不同群体和不同地区农村间的差距,既需要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增加对农村特别是农村低收入人群和欠发达地区农村的公共资源投入,也需要激活农村主体、要素和市场,增强农民农村内生发展动力和能力。
一是多渠道促进农民普遍增收。顺应乡村产业和农民就业的结构性趋势性变化,在初次分配中提高农村劳动力收入占比,在再分配中加大对农民农村的转移支付力度。在增加工资性收入方面,着力促进城市产业向县域梯度转移,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观光、电子商务等县域富民产业,提升农民工职业技能水平,通过提高人力资本实现高质量就业,进而获得高工资收入。在增加经营净收入方面,围绕城乡居民对高品质农产品的新需求,推动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农业价值创造能力。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将产业链增值收益更多留给小农户。在增加财产净收入方面,顺应农民转移就业新趋势,完善农村承包地和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拓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来源和使用途径,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在增加转移净收入方面,调整、完善各类农业补贴,逐步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尽快缩小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差距、最终实现城乡标准统一。
二是扎实推进农民普遍受益的乡村建设行动。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立足现有村庄基础,重点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逐步使农村具备基本现代生活条件。持续加强农村道路建设,加大农村网络、物流等设施建设力度,补齐农村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巩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果,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立足各地农村实际加快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推进村容村貌整治,建设美丽清洁生态宜居村庄,提高乡村生活品质。调整优化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布局,强化、拓展和完善县域教育联盟建设,进一步促进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紧密合作,加大对村庄居家养老、互助式养老的政策支持和规范指导。
三是突出抓好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短板弱项。首先,要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健全防返贫监测预警体系,把脱贫地区的帮扶产业纳入乡村产业振兴框架统筹推进,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安置,激发脱贫户自力更生的潜能,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其次,要加大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帮扶。提高乡村产业发展的包容性,在乡村产业振兴框架下构建惠及低收入人群的产业、资产和利益关联机制。鼓励发展联农带农益农性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为农村低收入群体提供足够的兜底保障。第三,要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农村的帮扶。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倾斜支持力度。鼓励东部地区通过投资合作、劳务协作、技术培训等市场化方式,带动对口帮扶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强化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科技等行业的对口支援,缩小区域间公共服务差距。
(作者系《中国乡村发现》学术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研究员;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农民日报》 2022年2月23日 第0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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