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脱贫攻坚战取得伟大胜利后,党中央审时度势,设立过渡期,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提前谋划过渡期后的具体制度安排,研究建立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机制。2023 年和2024 年连续两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对研究建立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机制提出明确要求。202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强调,要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机制,让脱贫成果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这对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
以脱贫攻坚期和过渡期帮扶机制为参照,未来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机制应具备三个特征。一是帮扶目标的长期性;二是帮扶措施的可持续性;三是帮扶体系的兼容性。在过渡期结束后,为适应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常态化”的工作要求,新的帮扶机制的调整方向应当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政策目标应由兜底为主转向走向共同富裕;二是帮扶对象应由固化走向动态;三是政策要求应由刚性走向灵活性;四是帮扶机制应由政府主导走向更加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五是政策视野应由局限于乡村转向着眼于县域。
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重点政策的优化调整,应以增强内生发展动力为重点,调整优化产业帮扶政策;以推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为导向,调整优化基础设施支持政策;以精准对接农民需求为重点,调整优化公共服务支持政策;将人群帮扶政策与区域帮扶政策有机结合,创新欠发达地区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模式。
作者系中国农业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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