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上升为国家战略的“互联网+”,已成为驱动传统行业转型升级、整合优化社会资源的重要动力,为广大农民深层次、多环节参与农村物流体系提供了技术条件和方法保障。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引领农民参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分享产业链收益”。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指明要“健全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鼓励多渠道就业”,“将现代科技、生产方式和经营模式引入农村”。农村物流是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支撑行业,应用“互联网+”的先进模式构建农民深度参与的“互联网+农村物流”,对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农村人口数量多密度小,以村(或镇)为单位集聚,“分散”中有“集中”,农业转移人口多,物流需求呈现点多面广、分散混杂、流入流出不均衡、难以规模化等特点。由此,造成农村物流成本高、效率低,“最后一公里”以及“最初一公里”的难题。而具有乡缘、地缘优势的农民参与农村物流体系,对于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破解农村物流困局具有独特优势。因此,将农民参与作为农村物流模式创新的突破口,构建基于农民深度参与的农村物流发展模式,是我国农村物流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
近几年上升为国家战略的“互联网+”,已成为驱动传统行业转型升级、整合优化社会资源的重要动力,为广大农民深层次、多环节参与农村物流体系提供了技术条件和方法保障。构建农民深度参与的“互联网+农村物流”模式,本质是通过“互联网+”的分享经济和价值共创等模式整合农村人力、运力资源,解决农村物流的高成本、低效率问题,并建立“最后一公里”和“最初一公里”联动的高效率闭环物流通道。
第一,明确农民深度参与“互联网+农村物流”的动力机制。建立农民深度参与的“互联网+农村物流”模式,首先应从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诉求、“人的城镇化”转型压力及农业产业链中农民权益保障等角度,剖析农民深度参与农村物流体系的内生动力机制;从人力资源成本、运力资源成本、物流资源闲置、末端配送困境等角度剖析农民深度参与农村物流体系的外生动力机制;并从“互联网+”对内生动力和外生动力的耦合作用,明确农民深度参与“互联网+农村物流”的客观必然性和动力机制。
第二,探索农民深度参与“互联网+农村物流”的创新模式。针对农村农户、农业转移人口、进城农民工及返乡农民工等的出行方式、就业状况、收入水平以及互联网普及率等实际情况,客观评估农村地区广大农民参与物流服务的意愿和能力。并在此基础上充分借鉴“互联网+”的新模式和新技术,探索平台型、垂直型、“企业+农村合作社会+农民”、“企业+农民”等农民深度参与的“互联网+农村物流”模式及平台。通过整合优化农村地区的剩余劳动力和闲散的运力资源来降低农村物流的运营成本,提高服务效率。
第三,构建高效的农民深度参与“互联网+农村物流”的运行机制。“互联网+农村物流”的模式创新关键在于构建高效的运行机制,并保障农民深度参与模式下的物流服务质量。因此,需要从合作与信任、利益分享、物流信息网络动态对接等多个角度构建一套可操作、可复制、可监管的基于农民深度参与的“互联网+农村物流”运行机制。
第四,健全利益分享机制。在建立“互联网+农村物流”模式过程中,应针对农村经济发展现状,不断健全利益分享机制,维护农民权益。同时,加强企业、农民、消费者及农村合作社组织的信息反馈沟通渠道,破除信任障碍、增强农民参与意愿、提高参与成效。
第五,建立切实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农民参与虽然灵活性高、成本低,但会带来管理风险和物流服务质量风险。由于农民的受教育程度、专业素质总体水平不高,必然会带来管理上的困难,需要紧密结合农村乡情民情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和物流服务质量保证机制。要从准入测评、团队责任管理、网络监督、付薪策略、利益分享及押金保证等方面,设计科学的管理流程和违约风险控制机制;从服务评价、奖惩激励、分级管理以及专业培训等方面,制定农民深度参与“互联网+农村物流”的服务质量保证机制。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于农民深度参与的‘互联网+农村物流’模式及运行机制研究”(16BJY133)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湖北经济学院物流与工程管理学院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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