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现象,既包括个体性(家庭)贫困,还包括区域性(一个县、一个乡、一个村等)贫困。就个体性贫困而言,贫困现象可从两个侧面进行分析:一是收入少,收入不足以满足吃穿和住房、看病、上学等基本生活;二是支出大,因病、因学、因房、因意外等,刚性支出突然加大,导致生活陷入困境。
从以上两个视角来分析贫困现象,则贫困户的识别判断标准,首先应从收入角度,看其收入是否达到扶贫线,收入未达到扶贫线的,意味着满足不了基本生活,即列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帮扶。已达到扶贫线的,则再从支出角度,看其住房、医疗、教育支出是否有保障,没有保障(其中一项)的,即列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帮扶;有保障的,则不能作为贫困户。
因此,愚以为:收入是不是上线?住房、医疗、教育支出是不是有保障?是判断属不属于贫困户的标准。从当前发展阶段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来看,不应再有其他标准。至于是否有水、电、广播电视,愚以为就太宽泛了,超越了当前的发展阶段和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不应作为贫困户的识别判判标准。即便“三有”没有的,也不能作为贫困户,而应本着有什么问题就帮助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处理。
(是否列为贫困户,首看其收入,再看其支出。收入是指家庭人均纯收入。家庭人均纯收入如何计算?请参考《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人均纯收入如何计算?》一文)
(作者系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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