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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绍华等: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区域分布状况分析及其改进

[ 作者:依绍华 聂新伟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3-30 录入:王惠敏 ]

——基于人口密度视角

摘要农产品批发市场作为我国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在联结产销、平衡供求、形成价格等诸多方面发挥着主导作用。由我国地域辽阔,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产业发展集聚程度差异较大,导致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面临着区域分布不均衡、规模大小不协调等问题,难以满足不同地区居民的需求。为更好地发挥批发市场的作用,文章通过分析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区域分布特征,对东、中、西和东北部地区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覆盖城市人口数进行测算,并结合不同地区批发市场的规模差异、分布情况,借鉴国际经验,对我国未来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区域布局和规模等级进行讨论,并提出对策建议,以期对科学规划布局各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提供参考。

一、引言

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逐渐发展起来的,1984年山东寿光蔬菜批发市场正式建立,成为国内第一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随后批发市场数量迅速增加,1986年达到892个,目前已有4300多家,年成交额由1986年的29.35亿元增加至3万多亿元[1],成交量约占全国农产品流通总量的80%,其中年成交额达到亿元以上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达到1600多个,基本形成覆盖全国、分布广泛、规模不同、层次比较分明、产地销地市场分工比较明确的市场体系,为全国2.5万个农贸市场和6000多家生鲜超市供应各类农副产品,已成为我国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

虽然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基本上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网络体系,但从区域分布来看,目前东部地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占到总数的70%,中、西部地区分别仅占20%和10%左右,呈现比较明显的区域分布不均衡性。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中西部地区城镇人口数量将大幅提升,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需求也将随之上升,加快中西部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成为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比照日本等发达国家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覆盖密度和供应情况,我国东部地区也还需根据实际需要,增设一批规模不等、职能不同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以更好地满足人民基本生活需求。同时,近年来很多地方兴起新建大型、超大型批发市场热潮,在此过程中如何避免区域性失衡加剧,进而改进这种失衡,显得尤为重要。因此,科学规划布局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对新建市场的规模、数量等进行全国统筹,实现地区均衡,在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同时,优化结构,提升效率,降低流通成本,成为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基于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统计数据,试图从批发市场覆盖率角度,对东、中、西和东北部地区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覆盖城市人口数进行分析,结合不同地区批发市场的规模差异、区域分布情况,并借鉴国际经验,对我国新建农产品批发市场规模等级和布局进行测算和讨论,以期对科学布局农产品批发市场提供依据和借鉴。

关于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关于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性研究,例如:徐柏园(2011)[2]、张闯等(2015)[3]、刘雯、安玉发等(2011)[4]都从不同角度阐释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属性,并强调了公益性的重要性;二是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状况研究,包括全国及各省市农产品市场体系的现状、发展策略和转型升级等,例如:卢凌霄等(2010)[5]、吕靖烨(2007)[6]、陈炳辉、安玉发等(2006)[7]分别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存在问题和升级改造模式进行探讨;三是关于农产品批发市场效率和竞争力研究,例如:张洁等(2009)[8]、祝俊明(2006)[9]都对此进行了分析阐述;四是关于交易方式研究,例如:姜法竹(2002)[10]、李文静(2015)[11]、蔡荣等(2007)[12]对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方式、交易效率等进行研究。其他还有一些文献涉及农产品批发市场多个领域,包括国外农产品批发市场经验借鉴、农产品批发市场转型升级、质量安全等等,这里不再详述。相比上述关于农产品批发市场不同主题的研究,目前关于农产品批发市场空间布局的文献较少,仅有周峻岗(2009)[13]、徐跃峰(2005)[14]、刘天祥等(2013)[15],这三篇文献主要集中于理论探讨,而基于统计数据,将农产品批发市场空间布局和人口覆盖情况进行分析的文献尚未见到。

二、农产品批发市场总体状况

本文以《中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报告(2010)》中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统计数据为基础,这是农业部正式出版的唯一一份涵盖全国各省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统计数据,全面而系统,具有一定的权威性。

(一)总体分布

根据农产品批发市场类型和地区分布情况数据,目前我国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除西藏)共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共3496个,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四大经济区域划分方法,东部地区有1356个,占总数的38.8%;西部地区1130个,占32.3%;中部地区617个,占17.6%;东北地区393个,占11.2%;从市场规模来看,面积在500-1000亩及1000亩以上大型市场,目前共有70个,东部达到40个,占总数的57.1%,具有明显优势;西部17个,占24.3%;中部10个,占14.3%;东北地区则有3家,仅占4.3%;从交易量规模来看,成交额在亿元以上的市场,全国共有702个,东部地区占比最高,约占65%左右,中部地区占16%-20%,西部地区占10%-16%,东北地区在5%以下。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在批发市场数量、经营面积和交易规模等方面,东部地区都占据绝对优势,尤其是亿元以上大型批发市场主要分布在东部地区;西部地区则数量多,仅次于东部,但规模较小;中部地区数量和规模相对匹配;东北地区,市场规模相对较小,尤其大型市场偏少。

(二)不同类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区域分布情况

根据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规模状况,本文将其划分为7个等级,即10亩以下、10-50亩、50-100亩、100-300亩、300-500亩、500-1000亩、1000亩及以上,其中最小等级的上限值和最大等级的下限值(10-1000)亩相差100倍,反映出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结构呈现多元化倾向。

从类型分布来看,农产品批发市场包括产地型、销地型和产销地型三类。目前,全国3496家市场中,产地市场2236家,占总数的64%;销地市场925家,占总数的26.5%;产销地市场335家,约占9.6%,比重最低。在数量上,产地市场远远多于销地市场,产销地市场则最少。

从规模上看,产地市场规模都比较小,主要集中在10-50亩区间,占产地型批发市场总数的44.6%,比较符合产地市场季节性特征;从地区分布来看,中部和东北地区以50-100亩居多,东部和西部地区以10亩以下小型市场居多。在销地市场中,以[10,300)亩这一区间数量最多,占比达到82.9%;东部地区以100-300亩为主,市场规模较大,尤其是北京、上海这类超大城市,超大型批发市场较多;中部和东北以50-100亩为主,西部地区则以10亩以下为主,表明西部地区市场规模普遍偏小。在产销地市场中,东部、西部和东北地区规模以100-300亩为主,而中部地区则以10-50亩区间规模为主。

总体来看,经营规模在300亩及以上大型批发市场在各个地区都相对较少,集中分布在300亩以下区间内,其中[10,50)亩最多,占总数的42.6%,其次为[50,100)亩和[100,300)亩,分别占比18.4%和17.6%;而经营面积在300亩及以上批发市场所占比重仅为5.3%,500亩及以上仅为2%,1000亩以上不足1%。可以看出,当前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规模仍以中小型为主,大型和超大型相对较少。这也反映出我国农业生产呈现小规模、分散化的特点。

三、农产品批发市场区域分布特征分析

(一)基本指标

本文借鉴地理经济学的密度概念,分析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区域分布特征。由于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主要功能是供应城镇居民消费,因此考虑批发市场的人口覆盖规模或批发市场密度能够为未来批发市场建设提供较为科学的参考依据,而且国际上也通常以批发市场的人口覆盖数为标准来判断批发市场规模的合理性。

这里采用一个批发市场覆盖人口数来判断其地理分布的适当程度,具体指标有两个:批发市场个数/每百万人口、万人口/每个批发市场。为了对批发市场现状和未来规划进行有效分析,本文赋予上述两个指标不同内涵,前者表示动态的密度概念,用以分析(未来)不同规模批发市场适宜覆盖的人口规模,是情景设定情况下的一个参考变量;后者表示静态的强度概念,即每个市场人口覆盖率,用以分析当前批发市场地理分布的现实状况。

同时,本文以全国(除西藏)332个地级以上城市(指行政单位,不是城镇化概念)作为分析的基本单元,即批发市场对应的人口为城市人口,采纳第六次人口普查所得到的332个城市(包括下辖的城镇和农村)常住人口规模为测度的人口依据,并对这些城市按照东、中、西和东北区域划分,进而得出不同区域中每个批发市场供应的城市人口数量。

这种方法对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布局提供评价依据,同时也为未来新建批发市场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客观而言,由于各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习惯的差异,各地在建设批发市场过程中会因实际情况不同而有变化,这也是本文存在的局限性。

(二)不同区域批发市场人口覆盖率的统计分析

在批发市场覆盖人口规模方面,通过对四大经济区批发市场数覆盖的城市人口数比较,每一个市场平均覆盖的人数都达到近40万,全国呈现出一致性特征。具体来看,虽然东部地区城市拥有的批发市场个数是全国最多的,但由于城市平均人口规模最大,批发市场的覆盖率(36.890)在四大区中并不是最高的(见表1);中部地区,每个批发市场覆盖人数(57.392)最多,达到全国水平(37.770)的1.5倍。从每百万人批发市场个数(密度情况)来看,东北地区为3.588个,高于全国2.648的平均水平,为全国最高;东部地区为2.711个,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持平,中部地区仅1.742个,仍处于全国最低水平,从上述两个指标表现来看,都显示出中部地区批发市场数量的严重不足。

在城市人口规模方面,东部和中部地区500万以上人口城市最多,其中东部为40个,占比近50%,东北仅为6个、西部为13个,二者之和不足总数的四分之一。因此,从人口分布情况看,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状况在地域分布上也是非均衡的,换言之,改善这种不均衡状况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提升我国流通效率的重要途径之一。

表1 人口密度和批发市场覆盖情况比较

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区域分布状况分析及其改进—基于人口密度视角

下面从不同区域批发市场不同规模等级的分布情况来分析,根据规模统计分布情况,选择50亩作为界限,其中[50,500)亩作为参照,计算结果如表2所示。在东部地区的产地批发市场方面,平均每个城市拥有不同规模批发市场的个数分布如下:(0,50)亩6.07个,50亩及以上3.95(接近4个),其中,[50,500﹚亩3.79个(虽也接近于4,但数字相比最小)(详见下表);在覆盖率方面,按照每个批发市场覆盖的人数进行排序,则有[50,500﹚>50亩及以上>(0,50),换言之,如果以覆盖人数越少反映批发市场空间效率越有效,则东部地区不同规模批发市场发展程度最好的顺序为:(0,50)>50亩及以上>[50,500﹚。在批发市场密度方面,按照每百万人口拥有批发市场的个数进行排序:(0,50)>50亩及以上>[50,500﹚;综合三个指标情况,可以看出,东部地区产地批发市场规模在(0,50)亩区间范围的,发展程度最好,而[50,500﹚亩这一区间还没有达到最佳规模。从政策含义上来讲,则意味着未来东部地区批发市场建设的规模应以[50,500﹚亩的区间为主。

基于上述分析逻辑,不难推理其他地区批发市场建设规模的选择方向,结合表2,具体来看,未来东北和西部地区,批发市场建设规模也以[50,500﹚亩为宜;而中部地区的情况相对复杂,无论从覆盖人口规模(近200万)情况还是密度情况(不足1),亦或是每个城市批发市场个数的近似情况(2个左右),均表明中部地区不同规模等级产地批发市场的发展都是不充分的,因此中部地区未来可以采取中小型批发市场和大型批发市场同时并举的建设策略。

从销地市场情况来看,东部地区平均每个城市销地市场个数的排序为:(0,50)亩<[50,500﹚亩,覆盖情况和密度情况基本与此一致,这意味着在销地市场建设上,东部地区未来建设的重点领域应集中在(0,50)亩的范围内。同样存在此情况的为中部地区,但不同的是中部地区销地市场的不同规模均需要加强。东北和西部地区,销地市场规模亟待加强的规模区间为[50,500﹚亩,其他具体情况分析同上。

表2 以50亩为界限计算的批发市场人口覆盖情况与密度情况

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区域分布状况分析及其改进—基于人口密度视角

四、不同规模农产品批发市场区域布局规划情景分析

(一)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规模区间的选择

在建设批发市场过程中(包括增量建设和存量调整优化),确定合适的建设空间是重中之重。本文根据统计学方法,按照数字遵循正态分布特点,对极限值进行逐步剔除,确定未来批发市场建设规模的合理空间。从批发市场在不同区域的实际分布情况,选择以50亩为数据分布的“界限值”或“均数”,由于“均数”左侧区间较小,数字分布较为集中,极限值的排除重点要选择在均数的右侧。因此,本文分别设置情景1和情景2来逐步缩小规模范围,结果如表3所示,在均数左侧区间(0,50)亩不变的情况下,对右侧分别选择50亩及以上和[50,500﹚亩两个区间进行放缩分析,通过左右侧数据分布的差额情况,又计算了反映区间代表性的差额近似度,可以看出,近似度基本处于1左右(均值为1.16),较好反映了[50,500﹚可以作为均数右侧的数据区间,从政策意义上讲,意味着未来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规模应以50-500亩为主。

表3 以50亩为界限划分的不同地区不同类型批发市场分布情况的统计性描述

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区域分布状况分析及其改进—基于人口密度视角

(二)假定情景下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人口覆盖率与密度情况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出,规模在[50,500﹚亩区间的批发市场,将成为各地区重点建设的方向。但50-500亩的区间范围过于宽泛,不利于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优化布局,因而又对不同等级规模进行细划———[50,100)、[100,300)和[300,500),以此深入分析不同地区在对应规模等级中的批发市场发展情况。

这里借鉴日本建设批发市场的做法作为参考,日本对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统一规划布局,并对各批发市场的规模、地理分布都进行了规定,建立了发达严密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目前日本共有70个中央批发市场,分布在全国34个县(行政等级相当于中国的省)的43个城市中,平均单个中央批发市场覆盖人口为150-200万人;再加上覆盖全国的约1160个地方批发市场,经过测算,每个市场辐射的城市人口数在50万人左右。可以看出,日本的批发市场也是按照规模等级来进行计划建设的,借鉴于此,本文从三个情景来近似我国规模等级分布情况。

表4是基于对[50,500﹚亩规模批发市场划分三个区间范围的计算结果,按照对表3分析方法,从东部地区产地市场来看,平均每个城市不同规模的批发市场个数排序为[100,300)>[50,100)>[300,500),对应的覆盖人口规模大小为:[300,500)>[50,100)>[100,300),对应的批发市场密度序列为:[100,300)>[50,100)>[300,500),综合三个指标,可以看出当前东部地区,规模为[300,500)亩的产地批发市场的供给明显不足,当然由于产地批发市场的季节性特点导致其规模不宜过大,也是目前产地批发市场规模偏小的一个重要原因,未来随着农业产业化水平提高,农产品深加工程度提高,对产地批发市场规模大型化的需求将大大提升;东北地区产地市场在[300,500)亩区间规模内较少,由于东北气候寒冷,农作物生长期长,因此未来在考虑建设规模较大的产地市场时,需要考虑当地农副业综合发展状况;中部地区,其[100,300)亩规模的批发市场可以考虑改进。西部地区,每个阶段规模的批发市场供给都是偏少的,虽然因人口规模较少使得其市场覆盖率和密度指标的表现优于其他地区,但其结构性问题比较突出未来其不同规模批发市场建设的侧重点要在结合人口分布状况、供求市场地域分布情况等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布局。

表4 对[50,500﹚分为三个区间得出批发市场覆盖与密度情况

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区域分布状况分析及其改进—基于人口密度视角

从销地市场情况来看,东部地区供给不足的仍主要是规模为[300,500)亩的批发市场,[50,100)亩规模明显存在地理分布的不均衡性,每个城市还不足1个,未来需要考虑增加销地批发市场建设,东部地区经济发达,城镇化水平较高,大中城市集中,人口密度较高,对销地批发市场需求较为迫切,尤其是大型现代化批发市场将是未来发展重点。其他地区销地批发市场整体呈现出供给不足或地理分布不均衡的特点,但共性的问题是[300,500)亩规模的销地批发市场供给不足,从现有数据都表现为各地区中等规模的批发市场较少,这也可以解释为何当前各地对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现有市场升级扩建热情高涨。

进一步地,按照不同等级规模市场覆盖城市人口数量来看,这里假设50-100亩覆盖人数为50万-100万(考虑实际情况,我国城市规模以100万人口为分界线);100-300亩覆盖人数为250万,300-500亩覆盖数为500万,如果以个数/100万人作为基准,从密度来讲就意味着50万对应1个———100万对应2个,100万对应1个———100万对应1,250万对应1———100万对应0.4个,500万对应1———100万对应0.2个。以此类推,则有500亩以上对应1000万———100万对应0.1(见表5)。换言之,如果要转化为未来拟规划建设的批发市场个数,计算方法则为不同规模等级批发市场的密度乘以对应的倍数(即:100万—密度*1;250万—密度*2.5;500万—密度*5;1000万—密度*10)。

表5 不同参照规模下的市场密度转为百万人口密度的情况

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区域分布状况分析及其改进—基于人口密度视角

结合密度参照标准(如表5所示),即分别选择为1个[50,100)亩规模的批发市场覆盖100万人口;1个[100,300)亩规模的批发市场覆盖人口250万;1个[300,500)亩规模的批发市场覆盖500万人口;1个500亩以上的批发市场平均覆盖1000万人口,本文以表5设定的不同参照密度为标杆,分别计算出我国四个地区不同类型批发市场对应不同规模的密度情况(根据现有批发市场个数,按照全国地市级以上城市常住人口规模来测算),具体计算结果如表6所示。根据前述内容,不同地区不同密度数字的具体内涵为,以东部地区为例,计算得出不同规模批发市场所对应的密度值,反映了当前本地区批发市场百万人所对应的批发市场个数的实际情况,规模在[50,100)亩的产地批发市场对应密度为0.280。由于需要计算得出各个地区不同类型不同规模批发市场的未来建设情况,根据表5,不同规模批发市场按照百万人口标准所计算的密度为参照,其与实际密度值的差额,就是对应的未来不同类型批发市场所需要建设的规模与数量(如表6所示),换言之,对应的差额就是批发市场的供给缺口。

表6 我国批发市场密度的实际情况与情景参照下的缺口情况

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区域分布状况分析及其改进—基于人口密度视角

从以上测算情景参照密度与实际测算密度(根据现有批发市场个数,按照全国地市级以上城市常住人口规模来测算)的差额来看,所有的差额值(或缺口值)都为非负,证实了现有批发市场是无法满足所覆盖居民对农产品消费需求的。简言之,由于存在供给的缺口,我国批发市场建设规模或数量难以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需求。为了清晰批发市场建设缺口的实际情况,本文按照密度缺口·对应倍数的方法分别计算了全国情况、分地区情况、分类型情况,并基于四舍五入的方法取近似取值,最后得出建设规模情况,具体来看,按全国情况计算得到的批发市场建设数量近似值为37,按批发市场类型计算得到的近似值为45,分地区计算得出的结果同为45,与按类型计算所得结果保持了一致。限于篇幅和计算量表的复杂性,本文不再列出。综合上述分析,按照理论假设的批发市场规模上限下限合意区间值,考虑到剔除近似值偏差和不同情况计算下的误差情况,本文认为未来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批发市场建设数量,保持在37-45这个区间范围较为合理,同时,考虑到地区的差异性和人口分布的地理特点,在具体数量的选取上可以在总量可控的情况下,实现不同地区、不同类型情况下的最优化结构性供给。

五、结论与建议

本文分析了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区域分布特征和实际密度,并对需要新建的批发市场数量进行了计算,得出以下主要结论,一是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地区分布与经济发达程度直接相关,东部地区总量和结构优势相对更好,中西部地区建设缺口比较突出。二是由于受批发市场类型和规模影响,供求之间的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一方面表现在面积在50亩以下的市场规模所占比重较高,而面积在[50,500)亩的市场规模远未达到最佳供应水平,另一方面表现在不同类型的批发市场在同一地区分布不均衡,如东部地区产地型市场供应明显优于其他两种类型。三是从批发市场的人口覆盖情况来看,农产品批发市场已有数量和分布无法满足所在地区人口的现实需要,存在总量和结构性供求缺口,未来我国还需新建不同规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37-45个左右。

客观而言,虽然本文基于情景分析方法对我国未来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总量、地区布局、类型选择等如何建设问题进行了讨论,但限于我国国土面积大、经济发展不平衡、人口地理空间差异大,以及生活习惯不同等诸多实际因素,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具体规划布局过程中,还要结合诸如地域性特征、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地理位置等因素。基于此,结合当前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以下改进建议:

(1)相关主管部门要对我国当前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总量规模、分布情况和地区供求形势等基本信息进行跟踪把握,防止出现因信息不对称而出现的市场失灵(供不应求)和政策失灵(供过于求)等不利于资源优化配置的问题。

(2)在存在供给缺口的地区,要结合批发市场的功能作用,注重将批发市场的选址与物流枢纽城市和交通枢纽城市的地理布局结合起来,根据中西部的实际情况,可以考虑重点在物流节点城市设立中转地批发市场,例如,在呼和浩特、太原、昆明、贵阳、西宁、银川等地建设大型市场。

(3)根据中心城市的产业结构进行配置,针对服务业比重较高(达到50%以上)的500万人口以上城市,以建设销地市场和产销地市场为主。东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高,人口密度大,批发市场总数较多,人均量不高,仍难以满足需求,建议在东部地区加强建设规模在300-500亩的批发市场,产、销地市场同比增加;同时,加强在中部和东北地区建设300-500亩、500-1000亩批发市场,以便更好地实现地区均衡发展。

(4)随着经济梯度转移效果的显现,加强西部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西部地区面积广阔,人口密度较低,人口分布又具有集中性(大聚居、小聚居的特点),应当加强市场集聚,虽然产地市场较多,但规模普遍较小,建议建设一批中等规模产地市场,以50-100亩为宜,对重庆、四川省以及西陕城市带等人口规模大的地区,建议加强300-500亩和500-1000亩大型批发市场建设。要综合考虑农产品生产规模及其商品流量流向、交通状况、消费群体规模和消费习惯等多种因素,最终形成全国布局合理、统一有序、结构优化、流通顺畅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

本文虽然通过讨论得出了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情景参照下的建设缺口以及合意的建设总量范围,但由于统计数据的时效性和不同地区人口地理分布的空间差异性等原因,还存在很多不足和局限,例如,未能计算不同地区不同行政单位合理建设规模的情况,因此,在后续研究中还需在具体问题上做进一步探讨。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商业经济与管理2016年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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