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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浪:用问责利剑护航从严治党

[ 作者:黄浪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7-20 录入:实习编辑 ]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管党治党具体化的有力抓手,进一步扎紧了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明确问责对象,细化问责情形,规范问责方式,实行终身问责,如“利剑”高悬,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保驾护航。

突出一个“严”字。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论断,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继出台,再到《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无不体现了党中央持之以恒抓作风、反腐败的决心从未动摇,强化执纪问责的思想之弦从未松懈。从制度上禁止网开一面,杜绝下不为例,这就要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时刻“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坚持做到慎独慎微,慎始慎终,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强调问责重点是主要负责人,突出抓“关键少数”,善于牵住“牛鼻子”。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将“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的心理自觉化为行动自觉。作为新形势下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敢于较真碰硬,能够坚持原则。严明法纪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公平办事、公正处事,一把尺子量到底;手中权力同样意味着责任和担当,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道路上,一定要吸取周永康 、薄熙来等反面教材的教训,引以为戒,向焦裕禄、杨善洲等先进典型看齐、做起,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的原则。条例从6个方面具体规定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失职失责需要问责的情形,紧扣全面从严治党的各个方面,同时也与行政问责事项区分开来。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三令五申,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戒尺”、党员不可逾越的红线。纪法分开、纪在法前也体现了治病救人、惩前毖后的原则,旨在从源头解决“小纪不执、小错不管、小病不治”的问题,防止形成“破窗效应”。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关键在落实。执纪问责的“利剑”已经铮然出鞘,切忌悬而不斩,该出手时就出手,将执纪问责进行到底,才能发挥强有力的震慑作用。作风建设“路漫漫其修远兮”,党中央正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上下而求索”,期待《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发挥效力,惩治宵小,剑锋所向,荡清不正之风,护航从严治党持续深入,继续前进。

作者单位:陕西省汉中市洋县文化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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