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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昭才:湖南省普惠金融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

[ 作者:曾昭才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9-14 录入:吴玲香 ]

最近一个时期,全球经济发展中出现的种种危机和问题,都与金融有密切关系。金融的不稳定性常常引发普遍性的经济动荡、增长停滞,而金融对弱势群体的天然排斥,对收入差距扩大化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这种经济动荡和差距扩大化,往往又是社会动荡的导火索。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必须把金融的稳定性和普惠性提高到国家发展战略的层面加以考虑。据此,普惠金融引起高层关注,2016年首次列入国家战略规划。94日在杭州举办的G20峰会,普惠金融成为大热议题,《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G20普惠金融指标体系》升级版以及《G20中小企业融资行动计划落实框架》等3个关于普惠金融的重要文件提交峰会讨论,普惠金融上升为全球发展战略。

“普惠金融体系”(inclusive financial system)的概念在2005年联合国“国际小额信贷年”被提出并得到推广。《规划》明确定义:普惠金融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它的内涵非常丰富,包括开户、存款、电子支付、社会福利便捷支付、贷款、购买保险以及信息获得。它不仅指为那些弱势群体提供曾经无法获得的金融服务,也包括为一般人群提供更为广泛、便捷和廉价的金融服务;不仅指提升金融服务覆盖面的广度,也包括延伸高质量金融服务的深度。尤其强调在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偏远地区以及残疾人和其他弱势群体中提供金融服务。

普惠金融是从金融角度提升社会福利、增强社会保障、扶贫和保护弱势群体,有利于向普罗大众提供更好、更便捷、更安全的金融服务,经过十多年的实践,普惠金融已经成为全球公认的削减贫困、保障权利、实现平等发展的重要途径。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提升“三农”、小微企业等薄弱领域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是补齐经济社会发展短板、增进社会公平与和谐的必然要求,是推动金融服务协调均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一、普惠金融方面的有关政策

2016年,国务院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随后,农总行、湖南省人民银行和银监局也出台了贯彻落实《规划》的政策要求。

(一)明确总体思路、目标和模式。

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总体思路是:在借鉴国际经验与体现中国特色相结合、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完善基础金融服务与改进重点领域金融服务相结合三个指导思想的指引下,以“健全机制、持续发展,机会平等、惠及民生,市场主导、政府引导,防范风险、推进创新”等为原则,有效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

总体目标是: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

主要模式是:立足于商业可持续原则,确保普惠金融持续发展,尊重市场规律,使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加大对特殊领域和群体的信贷投入。

加大产业政策、财政激励等政策支持,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对小微企业信贷投入的倍增效应。加大涉农领域信贷投放,围绕新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等环节“资金流、产品流、信息流”的特点,加大对不同环节的信贷支持。加大武陵山罗霄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其他贫困县(市)的金融扶贫力度,围绕各地特色产业、资源禀赋和发展条件,不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推进“造血”式扶贫模式。及时了解大学生、青年致富带头人、妇女、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农民工、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创业的金融需求情况,积极支持其就业创业。

(三)强化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大力开展金融基础服务“村村通”工程,以助农取款服务站(点)为依托,叠加金融知识宣传、零钞兑换、反假识别等金融服务功能;全面推动非现金支付工具应用,建设运行农村支付综合服务平台,加快实现基础金融服务的广覆盖支持金融机构与云计算技术提供商合作开展金融公共云服务,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精准化的金融产品;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提供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宽金融服务体系,更好满足中小微企业、创新型企业和个人的投融资需求。

(四)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建立上下联动的金融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机制,积极开发支持中小微企业科技孵化、技术研发、产品升级和战略转型的金融产品。创新符合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需要的金融产品,推出适应扶贫开发多元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贫困农户信用贷款投放力度。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信用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合作,创新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推动各地在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把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林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住房财产权等纳入抵押品登记范围;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推动银证、银保、银担等不同业态之间的合作,创新发展跨行业、跨市场的交叉金融业务和产品。

(五)强化普惠金融体系构建和发展环境打造。

完善和发挥传统金融机构和新型业态主体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合理规划金融服务网点布局,鼓励发展社区银行,支持其他涉农金融机构(组织)发展,积极协调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普惠金融服务主体;逐步制定和完善普惠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形成系统性的法律框架;协调完善小微贷款、涉农贷款、扶贫贷款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和金融安全区建设,积极做好金融消费知识与金融维权知识宣传教育基础工作,改善普惠金融发展环境。

二、农行湖南分行普惠金融进展、模式及启示

(一)总体进展。

近几年,湖南农行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银监局、人行长沙中支的大力支持下,强力推进普惠金融服务。一是将普惠金融作为湖南农行履行服务“三农”社会责任的中心工作抓好抓实;二是加强网点服务和流动服务团队建设,进一步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水平;三是把农村普惠金融服务与农村电子商务有机结合,推动农村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四是把精准扶贫工作纳入普惠金融服务范畴,认真组织推进;五是加大信贷倾斜力度,加快县域信贷投放工作;六是加大资源配置和考核力度,确保普惠金融工作取得实效。今年以来,湖南农行又选择娄底双峰县、怀化会同县作为全省农行普惠金融服务试点行。截至7月末,全行共投入资金近5亿元实施“金穗惠农通”工程和民生代理工程,共设立普惠服务点3.5万个,行政村覆盖率达96%,在全行形成了“网点固定服务+服务点代理服务+电子渠道自助服务+流动服务上门服务”的四位一体服务模式;并开发了“农保通”、“直补通”、“农合通”等三大系统,实现了银政双方系统联网对接、数据实时交换,能够提供全天候、跨地区、多渠道的补贴资金“查、缴、扣、取”业务,及时把国家惠农政策和资金送到农民手中,有效降低了政府的民生管理成本。全行累计代理城乡居保71个县、新农合64个县、财政惠农直补签约65个县,代理各类财政补贴资金总量200多亿元,办理助农取款业务1500万笔、金额40多亿元,减免农民助农取款手续费近1600多万元,节约农民取款出行时间和成本900万小时、3000万元,被人民日报记者称为“农门口的银行”。近三年累计向县域地区投放“三农”贷款1023亿元,其中累计向30多万户农民发放农户贷款150多亿元,向10659家小微企业投放贷款291亿元,向4872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放贷款17亿元。

(二)主要模式。

1.双峰县支行“普惠金融+民生项目”模式。双峰县是省级贫困县、财政困难县,下辖17个乡镇、 528 个行政村,农村人口80万。2013年以来,农行双峰县支行立足县情行情,全面启动金穗惠农通工程建设,围绕新农保、新农合、财政惠农补贴等民生代理项目,探索推进“普惠金融+民生项目”模式。一是建设一个团队。组建流动服务组,采取“专职流动人员+网点客户经理”包干乡镇方式,定时、定点深入农村,开展机具布放、业务宣传和金融知识培训工作,为参保参合农民提供上门服务。二是树立两个示范。选取辖内2个乡镇,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全力打造银政合作示范点、普惠金融示范点。示范点建成后,逐乡镇、逐村制订“时间表、计划书、路线图”,倒排进度、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及时督导。三是开展三项活动。组织开展全县助农取款宣传大行动,制订宣传方案,统一宣传内容,印制宣传标语,制作宣传片,为广大农民朋友宣讲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和助农取款服务的功能;全面开展助农取款业务培训。对网点客户经理、助农取款服务点相关人员进行机具安装、使用、故障排除和助农取款基本操作技能培训;开展刷卡竞赛活动,通过实施奖励,调动助农取款服务点积极性。四是强化四个统一。统一服务点准入标准,在新增机具时,选择人流、现金流充足,机主素质较高,位置便民的农商超市、卫生所等;统一通信成本,主动与县人民银行和县电信公司协调衔接,将全县助农取款服务点通讯费用统一规定按每月5元包干,节约了服务点成本;统一收费政策,规范服务收费行为,发现违规收费行为,督促机主及时整改到位;统一标牌标识,所有服务点均悬挂2块标准化标牌匾,一块是“金穗惠农通-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标牌,一块是支行统一制作的助农服务业务简介及业务操作流程图。目前农行双峰县支行依托民生项目累计发放惠农卡 110 万张,累计布放各类电子机具 1200 台,设立三农服务点 982 个,覆盖全县100%的行政村,累计归集和发放各类民生项目资金 20 亿元,实现了惠农资金从财政源头到惠农卡末端的封闭运行,有效杜绝了“索拿卡要”等现象。近三年累计发放三农贷款 3.5 亿元,其中农户贷款 2.5亿元、小微企业贷款 8000 万元、农民安家贷 1250 万元。

2.农行会同县支行“普惠金融+民生服务+互联网”模式。农行会同县支行与会同县委县政府、德一民生公司、当地电信四方合作,按照“政府引导、农行服务、社会协同、群众共享”的理念,打造“普惠金融+民生服务+互联网”模式,向上对接政府和社会各项服务,向下承接村民各类需求,为农村群众提供金融、政务服务、商业服务、公益服务等四大类服务。一是政府引导。会同县政府协调提供经营场所,将政府涉农职能与资源整合起来,打捆交由服务站统一经营代办;二是农行服务。农行会同县支行选择乡镇所在地或经济强村的民生服务站,整合银行卡查询、助农取款、现金汇款、转账汇款、代收电费、代缴话费、参保缴费、参保查询、财政惠农直补和信用卡还款等10个产品和项目,将普通的智付通电话机具,改为外观时尚、界面友好、操作简单的平板多媒体支付终端。将普通单一的助农取款,升级为渠道功能多样、服务项目丰富、客户体验良好的核心代理点,并提供E商管家、网上银行、掌上银行等电子银行服务,负责培训服务站人员,宣传金融知识和开展金融产品下乡;三是社会协同。电信运营商、生活服务商、电商平台等社会力量协同通过民生服务站开办业务、收集发布信息,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用;四是群众共享。服务站向村民提供各类服务,主要包括:提供银行小额取款、缴费、转账、贷款、公共事业办证、电话网络、票务查询及购买、医疗挂号、电子商务、电子政务、求职、农村物流等。目前,农行会同县支行共发放惠农卡24万多张,设立助农服务点387个,机具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累计办理金融交易34万笔、金额4307万元,机具有效率、台均交易量在全省、全市名列前茅,使广大农民足不出村就能享受到最为便捷的现代化金融服务。

3.农行邵阳县支行“政府风险补偿基金+农行+扶贫企业或贫困户”模式。邵阳县为国家级贫困户,下辖25个乡镇,总人口105万;油茶栽培历史悠久,现有油茶林58.7万亩,油茶龙头企业9户,油茶专业合作社67户,油茶种植大户379户。2015年下半年,农行邵阳县支行依托油茶特色产业,以政府增信机制全力开展金融扶贫工作。一是签订银政合作协议。县支行与县政府多次召开座谈研讨会,针对邵阳县油茶产业发展特点,探索银政合作支持油茶产业发展和精准扶贫路径,在此基础上,双方签订了《金融支持油茶产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二是设立风险补偿基金。由邵阳县政府出资1000万元成立风险补偿基金,由农行邵阳县支行放大10倍可发放贷款1亿元,重点支持当地油茶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户和贫困户,通过产业扶贫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三是创新特色产品。省市县三级行上下联动,针对油茶产业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油茶产业发展的若干信贷政策》、《油茶产业贷款管理办法》、《油茶农户贷款管理办法》、《油茶林权抵押担保实施细则》等政策办法,对油茶种植户,根据油茶林的栽种年限和实际投入按年度按比例发放贷款,第一年每亩900元,以后每年每亩400元,五年每亩累计可达2500元;并根据油茶林生长特点、实际种植时间,以及客户综合还款能力确定还款年限,最长可达15年;同时对享受政府扶贫贴息的油茶种植户、育苗户、贫困户实行基准利率。目前邵阳县支行已发放油茶贷款284户、4588万元,预计1亿元油茶产业贷款发放到位后,可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2000多户,油茶进入丰产期后每户年均增收1.2万元,并且受益期可长达40-60年,脱贫后不会再返贫。同时面向邵阳县油茶产业示范园发放项目贷款3亿元,助力打造种植、生产、加工、销售、旅游、观光一条龙的油茶产业链,农民不用外出就能脱贫致富。

(三)几点启示。

1.政府引导是核心。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引领和推动作用,利用政策支持、财政资金引导等工具,调动金融机构开展普惠金融的积极性,让普惠金融服务变得更方便、简单、有效,增强老百姓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2.市场运作是关键。发展普惠金融,关键是建立市场竞争机制和资金价格的市场化。政策驱动当然很重要,但如果没有良好的市场运行机制,其可持续性不解决,仍然发展不起来。普惠金融不同于政策性金融,也不是第二财政,应以发挥市场作用为主,走风险可控、保本微利、持续发展之路。

3.创新发展是动力。要更好、更安全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先进网信技术,以此解决当前普惠金融发展中面临的人员紧缺、下乡成本高等难题和短板。

4.风险可控是保障。所有普惠金融从业者不论开展什么样的业务、面对什么样的客户,都应该把创新发展与防范风险结合起来,把握好两者关系的适度平衡。

5.合作共赢是基础。要引导各类型从业机构结合自身特点,找准市场定位,发挥各自优势,建设兼具包容性和竞争性的普惠金融生态体系。

三、当前发展普惠金融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政府、社会、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业对普惠金融的认识仍不全面、不深入,没有提升至国家战略层面来重视、部署和推动,在实际工作中讲得多、做得少。

(二)政府配套政策制度不完善。农房、农地颁证确权进展不快,大部分县域没有出台相关抵押登记制度,尚未建立交易市场或交易市场不活跃。在农村地区网点建设、涉农金融服务等方面,缺乏税收、财政补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激励机制,农村金融机构承担了过多对“三农”及中小微企业的扶持责任,而使得自身经营压力增大。

(三)政府增信机制尚不健全。对农村金融服务风险分担和化解缺乏政策支持,主要体现为:政策性担保公司数量较少、实力较弱,且准入门槛过高,反担保条件较苛刻;政府风险补偿基金目前主要用于支持扶贫开发,缺乏对农业特色产业的支持;财政直补资金担保农户小额贷款没有突破,沉淀资金没有盘活。

(四)金融机构下乡成本较高。因区域经济二元化发展带来的农村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农村金融机构开展普惠金融个性化服务产品研发、运营成本较高,导致了“三农”及中小微企业获得金融服务的成本或机会,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

(五)各方推进没有形成合力。当前普惠金融发展,国家惠民政策没有和金融机构的普惠金融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各类金融机构之间没有形成合力,商业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合作金融各干各的,甚至在部分发达乡镇形成重复建设和恶意竞争,但在较贫困地区却导致金融服务缺失。

四、对策与建议

(一)对政府的建议:

1.进一步强化政府的引导作用。各级政府应进一步提高对普惠金融的认识高度、重视程度和推进力度,成立普惠金融发展工作小组,定期召开联席推进会议,协调各政府部门、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共同发力,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普惠金融发展的有关工作要求,推动当地普惠金融加快发展。

2.把普惠金融与国家惠民政策结合推进。加强政府各职能部门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充分利用国家各项惠民政策措施,通过重大项目、财政存款、涉农资金代理结算等倾斜支持的方式,充分调动涉农金融机构参与普惠金融的主观能动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比如按照金融机构基础设施的布放情况,优先考虑新农合和农业补贴业务的代理行,解决农村居民卡机不符的情况。

3.加大诚信安全区打造力度。以信用建设作为重点,构建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适合农户和小企业特点的信用征集和信用评级体系,深化“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和“金融安全县(市区)”建设,构建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信用激励与约束机制。

(二)对有关部门的建议:

1.人行、银监局应积极发挥牵头作用。牵头指导制定当地普惠金融发展路径图和实施方案,对农村金融机构进一步降低存款准备金比例,使农村金融机构在面对利率市场化压力及新资本协议执行压力下,仍能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普惠金融产品。增加对农村金融机构发放支农再贷款或者政策性银行专项贷款,用支农再贷款、政策性贷款等低成本资金鼓励和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发放小额农户贷款和农业贷款。开展金融基础知识普及,宣传金融风险知,把金融风险高发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列为年度金融知识与风险教育的重点区域,并根据不同情况选择重点宣传对象和培训内容。组织编写并分发符合社会大众需求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知识读本,推动金融知识进课堂、进社区、进农村,提高社会大众运用金融资源和金融服务的意识和技能。

2.财政、税务部门应发挥政策和资金的杠杆作用。给予农村金融机构提供更多的财政扶持和税收政策倾斜,对涉农贷款投放比例较高、农村金融服务基础设施投入较大的金融机构,提供税收减免和财政补贴等政策激励措施。大力推进政府增信机制,以省农信担保公司为核心,在所有县域设立担保子公司,配置专职人员,打造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政策性担保平台,为全省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贫困户生产经营提供担保;充分发挥各市县财政涉农资金作用,设立支持特色产业发展的政府风险补偿基金,调动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积极性;创新推出“财政直补抵押+农户”的担保方式,提高财政涉农资金的利用效率,激活农村金融市场。

3.农业、扶贫等部门应强化协调发展。积极推动出台农村土地和宅基地的确权、登记、流转等配套措施,为有效开办“三权”贷款业务创造良好外部环境。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扶贫项目的信贷资金配套比例,调动金融机构增加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的中长期信贷资金比重。建立金融扶贫对接机制,与金融机构协助推进产业扶贫工作,把扶贫项目和贫困对象认定结果的真实性作为发放贷款的首要条件,把确实的还款来源作为还款主要保障,把贷款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支持对象是否精准作为贷款检查的重要内容,保证精准扶贫。

4.电力、电信部门应加强农村电网和通信设施建设。加快新型小城镇、中心村电网和农业生产供电设施改造升级,完善农村电网架构、缩短服务半径、提高农村户均配变容量,不断提高农村电网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缩小城乡供电服务差距,支撑普惠金融发展;积极推动农村信息化建设,实施宽带、WIFI、智能手机进农村工程,进一步提高互联网在农村地区的普及度。积极支持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发展,降低服务资费,如宽带年费、手机流量费等。

5.金融、保险、证券等部门应加大倾斜和支持力度。针对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贫困户等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进一步扩充完善融资渠道、创新融资工具,发展地方性证券市场,鼓励中小企业上市或发行债券,消除市场交易壁垒,推动融资租赁、小型信誉评级等机构的建立,降低融资成本;构建农业保险法律体系,完善农业保险补贴政策,加强财政和金融的政策协调,建立巨灾风险专项基金,鼓励保险机构加入普惠金融阵容。

6.宣传部门应加大宣传,引导和促进普惠金融发展。加强普惠金融经验宣传和模式推广,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服务模式。组织开展“普惠金融宣传月”活动,利用各类媒体、各种平台,及时宣传普惠金融发展中的好模式、好做法,以及先进事例和先进个人。

(三)对金融机构的建议:

1.下沉和延伸网络渠道,加强团队建设。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到机构空白乡镇设立标准化固定营业网点,对暂不具备条件的机构空白乡镇,继续采取助农服务点、金融电子化机具、电子渠道等多种形式提供简易便民服务;对已解决基础金融服务的行政村,逐步充实查询、银行卡和小额贷款申请受理等服务功能。大力发展农村民生金融业务,支持返乡农民工、农村青年、农村妇女、大学生村官、科技特派员在农村就业创业。组建专业服务团队,负责助农服务点巡检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和考核标准,制定巡检路线图和时间表,加强服务点机具维护、业务培训等日常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服务网络的正常运行。

2.紧贴需求,创新产品和服务。根据区域内农民的生命周期及日常需要,开发符合客户实际需求的金融产品;考虑工薪族及小微企业的便利性,创新推出社区类金融产品;根据区域农业产业特点、经济作物类型、生产经营周期,量体裁衣创新特色信贷产品。同时,因地制宜,积极稳妥的推进农村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结合银监会、国家林业局林权抵押贷款实施意见,探索创新林权抵押业务品种,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规避林业管理政策风险,不断加大对林业发展的有效信贷投入。

3.依托互联网,加快数字化普惠金融发展。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互联网布局,打造一个以“惠农通”服务点为依托,集商品交易、金融支持、平台运营多功能于一体的农村金融互联网平台,除提供金融服务、政务信息管理、库存管理等功能外,同时支持解决农产品进城、消费品下乡等功能。积极研发符合电商特征的信贷融资产品,在“惠农通”上实现农资和农村消费品“信用购”等服务,同时把助农取现、涉农代理、自助农贷、惠农理财、商品代购、彩票销售等功能进行推广应用。探索大规模、小额度、标准化、简单化三农产品,实行模型化操作,根据预设授信准入模型,自动审查、审批、授信,自动确定贷款额度、利率、期限,通过系统自动快速审查审批发放贷款。

4.借助外部力量,实施联动发展。对服务管理规范和组织体系健全的外部政企资源(如供销社、村卫生室、电信代办点、烟草专卖店等),利用其“电脑+柜台+互联网+人员”既得资源,通过科技创新互联网接入方式,择优开放式高效纳入,实现服务点“1+N”模式批量拓展,切实降低机具成本投入和运维成本。借鉴推广会同县支行“互联网+民生服务”模式,由政府引导,社会协同,企业运营,设立村级民生服务站,开展“政务、商业、公益和金融”四类服务;深化与供销社、电信、电力、医疗卫生等企业合作建点布机;以农村烟草配送结算业务为切入点,在农村烟专卖店布放电子机具,与“E商管家”车销模式相结合,解决农村卷烟配送现金收款难题。积极对接淘宝、农人公社、农民伯伯、德一民生、肆零科技、湘村购等涉农电商企业,通过把优质电商业务“引进来”,共建服务点“走出去”,推动服务点与电商结合,全面丰富服务点电商服务内涵。

5.优化风险控制体系,提升普惠金融可持续能力。实施全流程风险管控,按照严格的逻辑设计,详细分解、厘清信贷风险管理环节的职权与职责,并使风险控制工作前移、嵌入信贷业务各步骤,紧密衔接信贷业务各流程。着力构建独立、完整的专职审议制度,强化专业管理职责和权限,实现风险管理部门从单纯的后台信贷风险控制到实施全程风险管理的角色转换,将管理的触角延伸至信贷业务各环节和全流程。充分考虑大多数普惠金融产品所具有的户多、量大、额度小及风险高的特点,应综合各项指标,建立科学的考核方案,引导金融资源向普惠产品倾斜。加强风险管理文化建设,培养风险控制专业人员队伍,并构建信贷相关人员职业操守评价体系,培养职业操守高尚、业务精湛的风险控制团队。

(作者简介:曾昭才,中国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巡视员、湖南省政府智库联盟专家、特约研究员)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中国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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