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计划经济逐渐退出农村经济领域,各厂商纷纷进入农产品市场采购农产品,农民的生活和命运日益卷入现代市场经济体系。本文以一个北方乡镇的农产品市场为案例讨论这一图景:一是提出“市场链”的分析概念,将厂商、中间商和农民三个市场主体置于统一的分析框架下考察多方交易主体及其互动对市场结构的影响;二是从经济社会学视角出发,讨论现代市场机制与传统社区组织制度的相互融入,强调地方社会制度和社会关系在市场的组织、资源动员与协调、降低市场风险等方面所起的关键作用。
一、农产品交易的“市场链”:背景与议题
半个世纪前,汉学家施坚雅发表了三篇关于中国农村传统市场经济研究的论文,分析概括中国传统农村基层社会的经济和社会结构,提出了“基层市场—中间市场—中心市场”这一市场等级体系的理论模型。
“施坚雅模式”为我们理解中国传统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生活提供了重要的视角。但当代中国农村市场结构模式发生了重要变化,新的市场模式结构与上述“施坚雅模式”相去甚远。
图1显示了包括“施坚雅模式”在内的两种市场体系。看似相似的两个市场体系却在空间等级范围、联结组织机制上有着显著的差别。由此,本文以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中国农村市场为背景,提出“市场链”分析概念,即市场交易是“农民—中间商—厂商”的交易结构,并尝试以此对当代农村市场体系中的诸多新市场现象做出解释。着眼于“市场链”,本文将从经济社会学的视角探讨以下问题:市场链中各环节是如何将农民、村庄与数千公里之外的市场联系起来的?市场链上各环节的行动者是如何互动并形成相对稳定的市场交易秩序的?本文的中心命题是:农产品市场具有高自然风险、价格不稳定、交易时间短且节奏紧以及以农户家庭为交易主体的分散结构等特征,因此,农产品市场交易面临着较大的组织协调难题。村庄社会的社会制度、关系网络不仅化解了这一难题,而且与市场价格机制相互作用、相互交融,成为稳定农产品市场秩序和交易关系的社会基础。
本文将首先详述“市场链”分析框架,及其主要问题和理论命题。然后,以市场链条的主要要素即厂商、中间商和农民为线索阐述市场交易的组织特征、机制、内涵以及它们的微观行为意义。在此基础上,以鹿山镇农产品市场交易过程为个案来阐述以上内容。最后,讨论“市场链”分析对理解市场和社会双向互构及其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
二、作为分析框架的“市场链”:环节、机制和意义
(一)“市场链”的基本环节
“市场链”指市场交易中厂商、中间商、农民各个环节相互衔接,上游和下游联结所组成的交易链条。厂商指原料市场的终端购买者,包含规模庞大的知名企业、小规模的民营企业以及个体加工户等。中间商指介于厂商与农民之间的交易者,具体有厂家代理商、农产品市场经纪人、村庄代理人、流动在各个村庄的商贩等。农民位于市场链条的最底端,是市场中的产品生产者和提供者,通过上游市场链条获得市场机会和收入。在市场链中,农民不再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主体,他们被卷入了大市场体系,成为了当代市场经济体系最基本的组成要素,也深深受到大市场中市场供需、价格、风险等因素的影响。市场链的基本环节为厂商、中间商和农民。
我们将位于市场链起点的农民群体划分为组织程度高与组织程度低两个类型。农民组织化程度高低主要受到以下两个因素的制约:第一,农民的组织程度深受村庄共同体的制约,村委会集体化遗产、村落中的家族势力等因素常常是维持村庄社会边界和农民合作组织的重要机制。第二,农民组织化程度也随农产品的自然属性而变化。有些农产品如葡萄的生产和交易需要农户共同采集、协调合作,由此产生的基层市场结构强化了社会关系;有些农产品生产和销售不需要农户之间密切的互助协作,如杏仁市场上农民之间少有合作。由此,不同“市场链”结构所激发的社会制度和网络、动员村庄社会资源的能量存在着显著差异,这种差异也导致了不同的社会后果。
(二)“市场链”分析框架中的基本分析面
“市场链”分析不同于一般的市场交易分析,它强调市场活动是多个社会群体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的过程,市场交易不仅涉及买卖双方的直接互动,还涉及潜在的第三方行动者对买卖双方交易活动的影响,只有将厂商、中间商和农民三者放在统一的分析框架中,才能更全面地描述和分析三者的组织特征及其对市场结构的作用。因此,“市场链”分析的基本出发点是关注多环节和多机制的互动影响。“市场链”分析的基本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交易环节的关联机制分析
市场链分析首先关注的是厂商、中间商和农民之间交易互动的关联机制。这些关联机制主要包括价格机制、社会机制和市场权力机制。这三种机制成为厂商与中间商、中间商与农户的交易互动的关联机制,这三类机制并不是相互分离的,它们常常同时作用,构建了市场秩序的组织基础。
2.市场的组织程度分析
市场是由交易者或参与者按照经济或社会关联机制组织起来的,有些参与者具有高度组织化特征,如企业组织;有些参与者的组织化程度低,如农民、家庭消费者等。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一直极为关注如何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以提高农民在现代资本主义型的市场经济体系中的市场谈判地位。我们将讨论社会组织机制对提高市场行动者的凝聚力、提升市场的组织化程度的重要作用。首先市场组织程度受到市场集中度的影响。其次,市场组织程度还与厂商的权力(垄断权力)有关。最后,市场组织程度还与社会制度、社会关系网络有关。
本文强调交易中买卖双方的互动受到第三方行动者的影响,也就是说,交易双方中其中一方与第三方的连带关系都会影响其谈判地位。因此,需要对“市场链”各个环节上交易各方的关联及其机制进行深入分析,才能提出满意的解释。
3.农产品的市场特征分析
各种农产品的市场特征不同其相应的市场链特征也有所不同,因此市场链分析的另一个基本点是农产品的市场特征分析。我们有必要分析农产品自然属性对农产品市场结构的影响。
三、鹿山镇农产品市场:两个案例的比较分析
鹿山镇是位于河北省的一个农业镇,镇上共有27个村庄,山多、干旱、少水,以葡萄、杏子和玉米为主要产业,农产品交易非常活跃。鹿山镇总体经济水平远落后于发达地区,在全国农产品市场体系中处于下端位置,外来商业机会不多。文中以鹿山镇酿酒葡萄、鲜食葡萄两个农产品市场交易的案例来具体分析,比较两类产品市场链的基本结构、组织程度和市场过程的异同,分析市场和社会互动转化的条件和边界。
(一)酿酒葡萄市场
酿酒葡萄只能制作葡萄酒且保质期短,这意味着农户必须将葡萄卖给有组织、有规模的酒厂,酒厂则必须在短期内将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因此,酿酒葡萄市场具有高度组织化特征。那么,这个市场是如何组织起来的呢?图2展现了酿酒葡萄市场上“酒厂—中间商—村庄代理—村民”的市场链结构形态。
1.1999-2001年:村委会主导村庄市场
1996年G酒厂开始在当地发展葡萄酒市场并推广种植酿酒葡萄,在起步阶段,村委会的强势权力极大地推进了该村的葡萄种植活动。到2001年整个产区酿酒葡萄日渐成熟,葡萄产量增加,葡萄酒价格下滑,G酒厂开始将收购价格降至每斤1元,与1999年的合同价2.5元/斤相比下降超过50%。在价格激励下,市场迅速变化,村里出现了3家收购价格更高的代理商,以村委会为中心组织起来的市场垄断结构被打破。从表面看起来是村庄市场出现了市场竞争,本质却是外地酒厂进入鹿山镇葡萄市场,打破了G酒厂的垄断地位,削弱了G酒厂的市场权力。
我们从这一过程可以看出,G酒厂作为垄断厂商利用其市场权力单方面制定、调整市场价格,对村庄市场和农民的收入起着决定性的影响。所以分散的农民在这样高度垄断的外部市场条件下谈判能力较弱。村委会虽然把农民组织了起来,但作为垄断厂商的独家代理,村委会一方面拥有外部市场的垄断权,另一方面以其集体政治力量控制着村庄市场,因此,通过村委会高度组织起来的农民的谈判能力并没有增加。相反,外部垄断市场将村庄的组织机制(村委会的领导)吸纳到市场链体系中,将社会组织力量转化为市场组织力量,夯实了厂商的市场垄断权力。由此可见,这一时期的酿酒葡萄市场主要是以厂商的垄断权力组织起来的。只要厂商垄断结构被打破,由厂商垄断权力所高度组织起来的酿酒葡萄市场就会迅速瓦解。2002-2005年的村庄市场就呈现出了丰富的市场竞争结构,村庄市场中的行动者也展现出这一市场条件下的行为特征。
2.2002-2005年:村庄代理的分化与竞争
G酒厂降价收购引起了农民的不满,同时由于价格低吸引了大批的外地酒厂进入鹿山产区抢购葡萄。2001年只有零星的来自山东、天津等地的酒厂进入鹿山产区收购葡萄,而2002年进入鹿山产区收购葡萄的外地酒厂就增至20家,由此产生了许多代理着不同酒厂的村庄代理。当G酒厂意识到外地厂商收购价格高而调整收购价格时,鹿山镇山上村的葡萄已被抢购一空,最后G酒厂只收购到很少量的葡萄。外部市场由此从垄断走向竞争。G酒厂凭借市场垄断权力控制交易市场,中间商依附于各个酒厂取得收购代理权,农民因面临高风险的外部市场而格外依赖自己的村庄、家族、邻里以实现市场交易。同时,我们也看到村庄市场经历了由村庄集体政治垄断到市场竞争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随着村庄内竞争性市场的逐步发育,农民之间的社会关联在应对市场风险中起着更为重要的组织协调和动员作用。
(二)鲜食葡萄市场
鲜食葡萄具有易腐坏、交易周期短、消费者分散等产品特征。与酿酒葡萄市场上由大厂商数万斤、几十万斤的规模化采购不同,食用葡萄一般是小规模交易,多则上万斤,少则数百斤。收购商来源也较为分散,基本是来自安徽、上海、广州、内蒙等外省区域。因此,在鹿山镇及其周围产区葡萄市场中的厂商、中间商和农户几个环节都形成了高度分散竞争的市场形态,近似于经济学所定义的完全市场竞争的交易结构。图3呈现了这一市场特征,在市场链的厂商环节有许多收购商,在市场链的中间市场环节亦有许多中间商和村庄代理,在低端的农民环节市场交易也是极为分散。虽然市场链的各环节内部是极为分散的,但各环节之间明显存在着等级结构,中间商或村庄代理在市场链中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采购商和中间商、村庄代理常常有着某种社会关联,并在这个基础上达成市场合作。而村庄代理与农户的社会关系强度对交易有着明显而直接的影响。
酿酒葡萄市场和食用葡萄市场呈现了厂商、中间商和农民几个环节勾连起来的市场体系,小农家庭由此汇入大市场经济的图景。比较两个市场微观结构,我们不难发现,无论是具有寡头垄断特征的市场还是具有充分竞争特点的市场,中介组织环节即中间商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只有通过“市场链”的层级交易过程,产品才能顺利进入到大市场体系。但是,两个市场链的组织特征和组织过程及经济结果又存在着显著区别。食用葡萄和酿酒葡萄的使用价值不同,使得农户面对着不同的市场结构。事实上,随着农产品市场化程度的加深,村庄集体从农村经济领域日渐退出,基于亲属关系、人际关系的社会网络对促成市场交易的作用愈发突出,农村熟人社会与半熟人社会结构相互交织,社会制度成为农村市场交易重要的组织基础。
四、讨论和总结
本文研究的核心问题是,在什么条件下“市场链”结构呈现何种不同的组织化程度、组织关联机制以及市场和社会机制的互构影响。在形式上,厂商、中间商和农民都是独立的市场主体,独自做出市场经营决策,并且独立承担市场风险、应对市场不确定性。但实际上,他们都各自受到其所处的社会网络结构和社会制度环境的关联和约束,通过非正式的组织结构进行互动,这些社会力量深深融入到当代市场进程中。我们认为,首先,市场交易活动受到具体交易的产品特征的影响,产品特征带来的不同的市场节奏、协调程度等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市场链各环节的关联程度和互动特点。其次,社会机制和市场组织程度成为厂商与中间商、中间商与农户的交易互动的关联机制,这些机制并不是相互分离的,而是常常同时作用。最后,市场链条上不同行动者因其社会角色不同而有着不同的市场组织能力和外部市场机会。
我们强调中间商等中介环节在农产品市场交易中的关键作用。他们不同于乡镇企业、供销社、国有商业组织、村委会等制度化的组织设施,常常是在地方社会中具有影响力的社会精英人群。他们一方面活跃在与外界密切联系的交易市场,另一方面深深扎根于地方社会,并组织地方市场,成为外部市场和地方市场勾连的转化剂。正是中间商将地方的社会资本与外部的社会资本勾连起来,并且将这些社会资本转化成为经济资本,才使得市场得以运转。这些中间商在各地的社会地位、资源动员能力以及相互间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当地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交易形式。
我们的研究也发现,市场结构不仅是买方和卖方的互动关系,而且还是厂商、中间商和农民三方的互动结果。值得指出的是,市场链条中厂商与中间商、中间商与农民两者的市场关系受到市场链条中第三方的影响。例如农民的组织程度高低影响着厂商与中间商的互动。农民组织化程度越高,中间商越能兼顾农民的市场利益,甚至组织农民与外部厂商进行谈判。
我们也讨论了地方社会制度在塑造地方市场特别是村庄市场结构中的作用。第一,不同村庄在组织程度上有着较大差异,有些村庄集体权威极大,能够承担组织农民参与市场的角色,例如山上村村委会在酿酒葡萄市场上的作用。但其他村庄的集体权威可能毫无作用,农户各自为政。第二,村庄中家族制度融入市场组织中,村庄常常分割为以家族为中心的小团体和小市场中心。这一点反映在酿酒葡萄市场中村庄代理逐渐增多和分散化的趋势上。
社会制度不仅影响、塑造了市场交易组织,也反过来为市场活动所激活或弱化。农产品的交易特征促就了村庄内部组织的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有些农产品要求农民有较高的市场协调程度,如山上村的酿酒葡萄收购周期只有一个星期,并由酒厂统一收购,这些因素推动了农民间的协作和互助。而杏子市场收购周期较长,产品分散,农民之间几乎没有组织和协作过程。在某个程度上,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加快了村庄内部分化。
作为经济学和社会学交叉领域的经济社会学为我们解读市场制度和社会制度的相互作用提供了一个有益的研究视角。从这一视角出发,“市场链”的意义超越了市场运作本身,不仅呈现出农产品的跨区域流动的基本组织形态,而且形成了改变市场与社会结构的重要力量。一方面,它将地方区域与国家市场甚至是全球市场联系起来,成为了建立或改变制度的强大力量。另一方面,它在不同的结构背景下,使价格机制、社会机制和市场权力机制在不同程度上参与到市场交易环节中,并在某些条件下强化了乡村社会中的社会制度。我们希望,本文对“市场链”的形成要素和过程、行动者解决市场组织问题的行动策略的关注有助于揭示市场和社会制度的互动演化过程,以及在这一过程中制度变迁的机制和未来趋势。
近年来中国政府一直在积极扶持发展龙头企业,把他们视为农村规模经济的重要选择。通过对酿酒葡萄和食用葡萄两个案例的观察,我们发现农民在与规模化企业交易时总是处于弱势地位,在大多数情况下很难分享到公司所获得的巨大利益。然而,单个家庭的经营缺乏规模效益、技术水平低、市场谈判地位弱,也难以获得较高的市场利益。农民与市场将以什么样的组织模式为主依然是涉及中国农村经济长远发展的重要议题,因此更有必要对“市场链”的中间商及相关组织机制进行深入分析。
(因篇幅限制,本文引文及案例分析过程请见原文)
参考文献:(略)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社会发展研究》201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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