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敢于同一切干扰破坏侦查办案的黑恶势力作斗争。9月15日,云南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贯彻落实公安部“8·28”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云南网 9月16日)
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用公正天平维护社会秩序,就能使人民群众感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就能为改革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将进一步深入推进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对准侵蚀基层政权的农村黑恶势力,始终对准骗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格、捞取政治资本的黑恶势力,出重拳下重手,把一切影响政治安全的风险彻底消灭;排除一切干扰和阻力,敢于亮剑、善于舞剑,敢于揭盖子、善于撕破网,推动深挖“保护伞”取得更大战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亮剑”黑恶势力,是撑起一片法治“蓝天”,还一方平安。
法制与法治是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障。基层治理,除恶优先。毋庸置疑,黑恶势力的背后是“地方政治生态的破坏”。个别地方产生黑恶势力,探究其根源,或系基层组织涣散无力,或因当地政府把“狠人治村”当作基层治理的一个法宝。未曾想,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巨大毒瘤,假以未能剜除,基层何以得到善治。
扫黑除恶,是遏制刑事犯罪高发、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需要;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需要;是维护人民切身利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也是加强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众多事实表明,凡是黑恶势力猖獗的地方,必定是刑事犯罪高发、群众安全感差的地方;凡是黑恶势力受到沉重打击的地方,社会秩序就会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就会增强。扫黑除恶,方能伸张正义,积极回应民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新期待,体现司法制度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正义不会缺席。正如会议指出,要加强线索排查,把线索摸排作为扫黑除恶的突破口和着力点,组织开展线索集中核查行动,确保“查实有结果、查否有依据、条条有落实、件件有回音”。的确,只要加大督办力度,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尤其要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重点督办。事实上,当黑恶势力没有谁“撑腰”,也就没有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治的目的,在于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在于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抓早抓小、标本兼治,方能防患于未然。相信,只要相关部门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组织协调、统筹力量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主动仗、合成仗、持久战,定能为全面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的云南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作者单位:北川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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