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日前山东省质监局组织召开信息发布会,向全省发布《生态文明乡村(美丽乡村)建设规范》地方标准评价部分,并就标准内容进行了解读。据了解,这一标准技术内容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在村庄建设、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公共服务等领域规定了85项评价指标,其中量化指标共20项,占23.5%。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新农村建设工作、生态文明乡村打造等工作中,明显也需要相关“规矩”。而山东省的《生态文明乡村(美丽乡村)建设规范》明显就是一个“规矩”与样本。
新农村建设,生态与文明等无疑是重要内容。相关建设工作做得好不好,乡村是否文明,是需要一套科学的评价标准的。山东推出了85项评价指标,其首先是标准与“准绳”,为“美丽乡村”的评价提供了依据。其次,有了标准,而且不少是量化的、硬性的标准,乡村管理者、建设者也有了目标与动力。这整体上是有利于推进新农村、生态农村和文明农村等建设工作的。
山东推出“美丽乡村指标”,体现出了政府和管理者对建设与打造新农村的迫切愿望,同时也体现了农村居民向往新生态、新文明、新美丽的心愿。这种管理理念与做法,值得很多地方借鉴。当下,新农村建设工作如火如荼,城镇化工作也在加快推进。各地不妨学习一下山东的做法,但在借鉴时一定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科学地提出相关评价标准,同时要广泛征求民意。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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