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至8月2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一共公开曝光了扶贫领域突出问题325起。在325起典型案例中,涉及城乡和农村低保名额确定及资金发放的问题,共69起,约占21%,在问题发生领域方面,排在第二位;排在第一位的是涉及危房改造资格认定及资金发放问题,一共有86起,约占26%。(中国新闻网9月19日)
细细分析,发生问题的大多是村官,采取的办法普遍是优亲厚友或者截留。涉案金额一般是1万元到10多万元不等;相比近期落马的尹海林等大老虎贪污受贿的天文数据,金额的确不是很大。但因为脱贫攻坚直接面对的是千千万万的群众,侵犯了他们的切身利益,也就是在挖社会主义的墙角,在动摇我们的执政基础。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村官们站在扶贫的第一关,贫困户的认定、资料的初审时最重要的环节,倘若任由这股腐败习气滋长蔓延,后果就是扶贫的奶酪养肥一小撮人,而贫困户依然贫困;一旦到了检查验收时,必定是弄虚作假、管处数字,贻害一方。
所幸从中央到地方,对扶贫领域的腐败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惩治本身是一种处罚措施,不过也有预防的功效,要在未来的几年,打赢脱贫攻坚战,还需要多管齐下、群策群力。
一是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腐败的惩治力度。对整治和查处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人员及相关责任者,必须进行更为严厉的责任追究,不能仅仅免职或者开除党籍了事,坚决防止“小官巨贪”“蚊蝇乱串”现象的蔓延。
二是针对一些贫困地区通讯较差、网络不发达的情况,尽量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小品、相声、快板等艺术形式进行政策的宣传和违规违纪的通报,防止部分别有用心的村官大耍愚民政策现象的出现。
三是想方设法拓宽群众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举报途径,对发现的问题,必须保持“零容忍”;条件成熟的地方建立脱贫评价机制,让第三方机构参与评估。
四是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建立、完善相应的理财小组、监督小组,把村务公开真正落到实处,防止村官们虚报瞒报、弄虚作假、一手遮天。
脱贫攻坚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群众满意不满意影响着他们对党的信任。同时,非贫困地区、非贫困村的贫困户,他们的脱贫工作也要引起重视,避免出现个案而影响整体的事件发生。
脱贫攻坚面临的许多现实问题都需要认真分析,逐一应对,扶贫领域的反腐败只是一个环节;关键的还是想尽一切办法,把脱贫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作者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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