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河南省沈丘县采访时发现,在沈丘县城道路上,一辆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执法车呼啸而过。而在诸如县交通局、县城管局、县城建局、县环保局等局机关院子里停靠的行政执法车辆,多数也未挂牌。有几辆停靠在路边的警车,也未悬挂车牌。据了解,执法车辆未悬挂车牌上路的情况,在河南省一些地方并不鲜见。(10月23日《法制日报》)
民间有句俗语:身正不怕影子斜。说的是只要为人做事走得正、行得端就没有什么可怕的,然而作为执法部门,河南沈丘县相关单位执法机动车不悬挂机动车号牌,这样的做法又怎能“身正”,怎能让老百姓信服?作为执法部门,本应该带头遵守法律法规,以上摔下,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然而这种错误的示范势必会让人揣测,是不是故意躲开群众监督,是否存在公车私用,是否存在暴力执法等等各种不合法的行为,不悬挂号牌就可以逃避监督,逃避责任追究。在这种心理下百姓又怎能对你的处罚心服口服。
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宗旨本应该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想这种不悬号牌的单位怎能为人民服务,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从自己出发,逃避责任和监督。十八大以后,中央政治局带头,总书记带头,遵守“八项规定”,反“四风”,给全党做出样板,一股强烈的新风扑面而来,习主席也在多个场合强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强调了以上率下的重要性。然而一些党员干部无视作风问题的重要性,依然故我、我行我素,在社会上带来很不好的影响,严重影响我党的形象,沈丘县部分部门的这种做法势必会影响我党的形象,影响老百姓的口碑。
己身不正,焉能正人。作为党的工作人员,执法部门,就要严格约束自己,知法懂法守法,带头做好榜样,牢记宗旨,主动转换思维,摒弃“官本位”思想,转变执政理念,变“管”为“服务”,各级部门要向中央看齐,率先垂范,做好榜样,为百姓做好示范,公正执法,清政爱民。
作者地址:湖北省枣阳市朝阳路1号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