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住建部网站消息,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近期发布《关于推行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的通知》,明确在县级以上城市管理部门推行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中国新闻网,11月14日)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键在于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最为直接的体现就是政府职能部门在各自相关领域的执法过程中严格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随着经济社会的逐步发展,城市化进程的逐日加快,城市管理顺理成章的成为了各级政府体现管理、服务效率的重要方面。城市管理,自然需要有执法人员介入,而由于之前的种种龃龉,导致城市的管理方(即政府)与被管理方(即商贩、市民等)之间产生了较大的矛盾,给城市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困难。一方面,城市的发展需要管理方做出必要的行政干预,另一方面,管理方的干预有必然会或多或少的带来矛盾和不理解,长此以往,便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严重制约了城市化进程和城市功能的有效发挥。
而之所以会导致这种恶性循环,还是在于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考虑不周全所致。鉴于当今信息化程度的高度繁衍,每一个人都是“自媒体”,随便一个手机就能够完成信息采集、信息发布等功能。因此,城市管理方在执法过程中稍有不当之处自然而然就会被公之于网络,再经过网络的催化发酵,事件便一发不可收拾。不仅破坏了城市管理者的形象,也将导致干群关系的进一步恶化,为后续的管理无形之中增加了许多成本。
笔者认为,要进一步解决这类矛盾,要求执法部门配备执法记录仪是一个较为有效的途径。一来可以为执法部门提供影音资料,在出现问题之后、矛盾激化之前将问题大事化小;二来可以更好的维护群众权益、保护执法人员,做到“有图有真相”,防止一些居心叵测之徒断章取义、蓄意煽动群众对抗执法部门。
磨刀不误砍材工。为执法人员配备相关执法记录的仪器设备纵然会加大各级政府的财政负担,但是却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城市管理的资本,既能够提高行政效率又能够约束执法人员行为,做到“依法行政”,又何乐而不为呢?
作者单位: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镇八角井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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