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抗旱、村道管养、烟叶生产、劳动力转移、果树病虫害防治……记者在湖南部分地区采访了解到,一些乡镇每年要与上级党委政府签订二三十份责任状。不少乡镇干部反映,签订责任状、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的初衷是好的,一些责任状也是有必要的,但如果放任各种责任状“满天飞”,势必会造成基层干部忙乱不堪、无所适从,甚至带来浮夸虚报、数字造假、报喜不报忧等不正之风。(2017年1月8日 新华网)
乡镇作为行政体系中最基层的单位,直接面向群众,代表党和国家落实各项文件政策,既是执行者,又是实干者。因此,通过合理有据的目标责任书压实责任、规范行为、确保目标达成,就显得尤为必要了。
但是,是否目标责任书的签订是越多越好?越繁琐越佳?正如一些乡镇干部坦言,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本在职责之内,但各类责任书过多、过滥,也就变了味、变了质。甚至有可能让基层像“无头苍蝇”一般,做事抓不住重点,工作效率下降,反而不经意的助长了形式主义,更不利于责任落实,也不能真正沉下心来为发展、为民生思考谋事。那么长此以往,到底是有益还是有碍?
基于此,又应当以怎样的态度来签订目标责任书呢?笔者以为,应通过构建严密科学的责任体系来实现,要念好“实”字决:一是实在干事,为民谋事。二是落实责任,拒绝形式主义。以理性的态度,办务实之事,拒浮夸之风,把握不偏不倚的原则,让目标责任书真正成为推动基层各项事业综合发展的“紧箍咒”。
作者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兴隆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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