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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霸横行需整治 突出打击保护伞

[ 作者:李彦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2-17 录入:19 ]

“坚定旗帜立场、紧盯目标任务,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工作报告继续将反腐败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雷厉风行,七次全会刚结束,中央纪委官网就公布了“甘肃省委常委、副省长虞海燕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的消息;紧接着,1月20日,天津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尹海林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1月23日,河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吴天君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一则则纪律审查通报,不断印证着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对反腐败工作斩钉截铁的部署,“要做到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中国新闻网)

“辽宁绥中县网户乡新立村村委会原主任杨井仁侵吞占地补偿款问题。杨井仁与他人串通,侵吞占地补偿款1.5万元。杨井仁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追究刑事责任。”2月8日,中央纪委官网通报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68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这些“村霸”不仅严重破坏和践踏农村法治,也损害着社会公平正义,损害着群众利益,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如今,中央整治“村霸”,突出打击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不仅是对“村霸”的一种沉重打击,也是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职务犯罪行为的一种严厉整治。

在农村实行村民自治的背景下,相关乡镇党委政府绝对不是就可以无所作为了。因为,严重的问题在于教育农民,要在广大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当一部分农民群众尚需培育和提高法治观念,法律意识,大力克服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思想都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在个别地区的个别村社,家族势力盘根错节,一旦本族掌权,那么他姓人等就只该夹着尾巴做人,合法权益被少数人侵占、被剥夺,他们吃了亏,受了气就只能打掉牙齿往肚里吞,敢怒不敢言。如果这种现状不校正、不扭转,那么我们建设法治社会、建设小康社会就无从谈起。

“村霸”现象的出现仍是必然的,它是在国家权力撤出农村、资源下乡和村民选举的大背景下,必然形成的农村政治社会秩序与资源再分配秩序。要杜绝狠人治村,就要让国家权力进村,让农民感受到国家的存在及其安全感。规范农村资源的再分配,打破攫取资源的利益联盟,让农民参与到这个过程中,增加它的公平性,消除农民的不满。还要规范村民选举,严格把关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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