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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监管执纪问责力度确保扶贫目标的实现

[ 作者:山夫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3-06 录入:19 ]

2016年,检察机关突出易地搬迁、整村推进、土地整理、危房改造、义务教育、资金补贴等领域和环节,共立案侦查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799人,同比上升97.7%;侦查终结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388人,同比上升75.9%。(03-03 新京报 )

扶贫领域职分犯罪呈现多发态势,成为了纪委、检查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有效地查处了一批腐败案件,确保贫困群众原汁原味地享受了党的惠民政策。

明确监督重点。随着脱贫攻坚民心工程的实施,国家在出台政策扶持的同时,加大对贫困地区资金的支持,惠民的“红包”被一些基层党员干部视为“唐僧肉”被截留、挪用。加之扶贫地域分布广泛,项目多而复杂,监督网络尚未完善,致使个别党员干部钻了监督的空子。如网暴一名财政所长采取雁过拔毛的方式,从每户农户上克扣农业综合补贴资金;有的干部在退耕还林、易地搬迁、整村推进、土地整理、危房改造等领域,千方百计克扣挪用资金,强揽工程项目,滞后了项目建设的力度,让扶贫政策在实施中打了折扣,影响了脱贫攻坚的成效。

加强监督问责力度。实施扶贫项目,关键要把扶贫项目实施的时间、投入资金的数量、项目建设的成效、工程的实施、监管单位及负责人,在项目实施区进行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把政策在交给项目区群众,引导其主动参与监督。在向基层传递实施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号中,进一步压实基层脱贫攻坚的责任,促进其担起项目建设、惠农资金等实施和发放的重任,加大对强揽工程、截留克扣惠农资金的打击力度,优化项目建设环境。把风扶贫领域的自身监督、社会监督、媒体监督有和定期巡视有机结合起来,织密监督网络,在抓早抓小中纠正查处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行为,保障扶贫项目的顺利实施,并服务贫困群众致富增收。对查处的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在媒体上公示,达到查处一起,警示教育一方党员干部,激励群众监督的信心。

新的一年脱贫攻坚的号角已吹响,目标已明确,各级正在按照党中央的部署,挽起袖子加油干中抓落实。但要保证扶贫目标的实现,还要靠各级纪委监察机关协同司法部门,在全面实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中,以党规党纪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在完善基层监督中,突出扶贫领域的重点事项,加大监督执纪问责的力度,才能保障新的一年扶贫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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