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该县发生一起一名驻村扶贫干部聚餐饮酒后不幸死亡的事件。事发后,引起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并做好了善后按抚工作。(3月27日 中新网)
扶贫干部在工作之余,聚餐饮酒后不幸死亡,不管出于何种原因,都给扶贫工作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既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自身要求不严,也暴露出监管单位监督无力,是应该查清责任,给公众一个交待。
党的“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在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中,各地出台了限制饮酒的规定。然而个别党员干部置上级规定于不顾,另立名目总要找到饮酒的理由,总认为只有与村社干部搞好关系,才能出政绩。但是也有个别驻村帮扶干部,义为自己离开单位监管的视野,乡镇不能管,村两委在扶贫项目上有求于已更不会管的漏洞,放松自我要求。过不惯农村生活条件艰苦,文化生活单一,总要在工作之余与村社干部聚聚餐,喝喝小酒,然而由于当地酒文化的浓厚,在你来我去中成为拼酒,结果因饮酒过度或自体原因,导致了异外事件;有的甚至与当地农村妇女勾勾搭搭,不注重自己的言行,在群众中造成极坏的影响。
作为参与扶贫的领导干部,在担任第一书记开展驻村扶贫工作中,本应带头严格执行驻村工作的各项纪律要求,把主要工作精力用在扶贫上。有的虽然在扶贫中尽心尽力,但也会在扶贫空隙,以聚餐中饮酒中当地干部拉近感情。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不向单位汇报;有的单位把派出的扶贫干部,把管理的责任推给乡镇村,对其表现不闻不问,也是造成驻村干部放松自我管理的一个重要原因。
扶贫干部聚餐饮酒后死亡事件警示各级扶贫干部,要在尊崇《党章》中严守“八项规定”,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加强自我纪律约束的同时,随时向单位及乡镇汇报的生活、工作情况;同时派出单位要加强对扶贫干部的关爱和管理,确保其始终在组织的管理中。从而引导其自觉做到守住清贫,耐住寂寞,以当地群众脱贫致富的精神修炼自己的行为,在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中开拓自己的视野,在用活用足上级扶贫政策,协调项目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的同时,引导贫困农户巩固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增强造血功能的同时,利用工作之余的时间走村串户,了解群众的疾苦,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不断增强群众的致富能力,才能真正得到群众的认可。
作者单位:盐亭县科技和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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