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灌南县把盆窑村列为全县经济薄弱村进行脱贫攻坚挂联帮扶,并帮助申请了13万元的肉牛养殖帮扶项目,旨在带动村里12户贫困户脱贫。然而,薛丽华脑子里想的不是如何带领贫困村民脱贫致富,而是考虑自己该如何借机“致富”。(5月18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雁过拔毛”、“借机致富”是在扶贫过程中少数基层干部的“微式腐败”,这让脱贫的良药变了味,让致富的良方失效,干部没有想到如何带领贫困村民脱贫致富,反而考虑自己跑了路、出了力,于是乎以“辛苦费”“劳务费”名义,借机弄些扶贫资金“致富”自身觉得理所应当。
殊不知,这类截留私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挥霍浪费扶贫专项款的“蛀虫”,侵蚀着困难群众的救命钱、安家钱,虽然贪占的数额不大,但影响却十分恶劣,如此“借机致富”实是一条不归路。不仅严重破坏干群关系,让基层扶贫干部蒙羞,更影响党的扶贫大计。
亮剑“借机致富”的“蛀虫”,就要严于执纪。严查扶贫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扶贫领域的腐败,事关扶贫资金的安全和脱贫攻坚的进程,因此要把控重要环节、突出重点、精准发力,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群众反映的问题。就像薛丽华一样,很快,在群众的举报中“现形”,等待他的是“高墙院内去服法,铁窗泪下悲思过”。
防止“借机致富”,要加强制度建设。基层扶贫领域众多,工作相对复杂,涉及环节也多,要防止像薛丽华这样利用监管缺失、村务不公开的“空子”的“蛀虫”,必须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围绕工作程序,制定严密流程,实行“打表式”管理,让信息公开。同时,广泛加强群众监督,建立专门的举报平台,把群众反映的问题重视起来,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督促其在阳光下运行。
防止“借机致富”的干部,要强化干部素质培养。基层干部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直接关乎党的形象。因此,必须培养干部素质,树规矩、严纪律,内静于心,外强于行,不为物欲所摆弄,不为金钱所乱眼,切勿像薛丽华那样因私欲膨胀、盲目地追求物质享受而肆意妄为“借机致富”,最终违纪违法沦为“狱中人”。
作者单位:泸州市合江县安全监管局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