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基层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了一批中储粮系统干部职务犯罪的刑事判决书,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的腐败窝案也得以曝光。也使得粮油市场的目光再次聚焦到这家政策性央企身上。
作为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政策性粮油收购储备企业,中储粮的任务是,承担国家储备粮油的收购、储存、调运、拍买销售业务。据资料显示,2015年中储粮累计收购政策性粮食1.75亿吨。
然而,就是如此庞大的政策性收购业务使得这家央企陷入舆论争议的困境。
有市场专业人士为这批政策性业务算了一笔账:中储粮每收购1斤小麦,将得到国家补贴收购费用0.025元,保管费0.035元,而收储库点在收购和保管中实际支出费用不到0.01元,也即每斤约有5分“利润”。
也许正是这5分钱的利润,让中储粮陷入监管悲剧。
根据中储粮公开的数据显示,作为国内最大的粮食仓储企业,其直属企业库容总量为500多亿斤,折合2500多万吨——这样的仓容规模连其政策性收购任务的零头都不够。因此,在每年的政策性收购中,往往通过委托收购。
以2014年黑龙江为例,当年中储粮水稻委托收储库点和租仓库点1052个,玉米委托收储库点和租仓库点1057个,这些都不是中储粮自有的企业。一个分公司管理如此大规模的委托企业和租赁库点难度可想而知。因此,“小马拉大车”一直是中储粮的一块难以根治的病。
但另一份公开资料就显得比较有意思。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中国每年粮食消费大约5亿吨多一些。按国际经验,一个国家的粮食储备在年度总消费量的18%左右即可。但是,中国粮食储备远远高于该比例,约为年度粮食消费量的40%-45%,接近于总消费量的一半,远远高于国际平均水平。这就意味着,中国常年粮食储备约在2亿吨以上。
这显然是一个怪圈,一个是小马拉大车,一个是粮食库存大大高于一般水平。
按照国家对中储粮的定位,中储粮承担的是粮食“蓄水池”的作用,应付国家在战争、饥荒时粮食供应需求。但是中储粮涉足经营性业务“归口于国资委,有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与石油石化、电网、通信等“公益性”的央企一样,国资委每年都要对中储粮进行考核,要求完成利润,增加指标。
公开资料显示,加上政策性收储,2015年中储粮的粮食购销规模达到2.72亿吨!这给本就紧张的仓容问题又增压力。
双重身份下,注定了中储粮业务模式的危险性。
早在2013年,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助理教授郑戈就提到,中储粮本身便是国家经济改革思路在计划与市场之间纠结不清的产物,因此导致该公司一方面占尽了财政补贴、政策支持的便宜,另一方面又试图像一家真正的“公司”那样到市场中去赚钱,而不是尽心尽力为公共利益服务。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今日头条(头条号 / 粮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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